
导读:属不当得利,花掉拒不归还的,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
属不当得利,花掉拒不归还的,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外卖员在我们生活中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群体了,这个职业人员的素质有高有低,也会给送餐的顾客带来不一样的服务体验,但最基本的要把顾客点的餐送到。如今出现一位奇葩的外卖员,在给顾客送餐拍照后由于心生贪念拿走了餐品,好在其行为被监控拍了个一清二楚,让顾客弄清楚了这份餐丢失的原因,该外卖员事后也被商家拉黑,这位外卖员的做法说到底也是太没有职业道德了。
据了解,事发当天,男顾客苏先生给自己的女朋友点了一份奶茶的外卖,也就十几元,在该外卖员将外卖送到并且拍照后,却默默将这份外卖拿走了,当苏先生去拿外卖,却并没有发现外卖的存在,找到监控后发现了外卖员奇葩的操作,原来是外卖员自己偷走了外卖,这也让苏先生非常无奈,只能跟商家沟通赔偿事宜。商家也将钱赔付给苏先生了,据悉这位外卖员是一名兼职人员,商家也在事后将这位外卖员拉黑了。在大家看来,这位外卖员真的是贪念作祟,抱着侥幸心理偷走了一份仅十几元的奶茶,结果赔上了自己在外卖行业的名声,也是得不偿失了,在这个时代四处都是监控,即便是拿别人一个不起眼的东西,或许都能够被人发现,所以,这件事也告诫我们做人还是要安安稳稳的,千万不要企图走任何的捷径。
其实,大家对外卖职业人员的要求并不高,大多数人只是希望能够将自己点的餐品准时准点送到自己的手中,许多人对于外卖小哥的不容易也非常体谅,比如在刮风下雨天气,即便送餐晚点了,也会尽量的理解他们以及打赏他们。但有些外卖员却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有的人偷吃外卖,朝外卖中吐口水,这些现象的曝光也让人们越来越难以信任外卖员的素质问题。多数人也希望能够尽快规范这一行业。
员工领用公司产品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司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要交税,该如何做账
现凡是礼品都需要纳税的
按公司常规入账: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送给客户,视为销售,交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公司购买预付卡赠送客户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如果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也不属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则不属于偶然所得,不需要代扣代扣个税
员工领用公司产品送客户的账务处理如上,要是公司规模比较大,也分为各个部门,而领用产品的价值又不是很高的话,在做账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将它们做在费用科目里不然在入账时都会按照本文介绍的科目来做,有任何疑问也可以找网站会计老师沟通
按照常理,赠品是厂家交给超市赠送给顾客的礼物(不管这种礼物的赠送方式为何),促销员是不能私自占为己有的; 你同时之前拿出去过,本身就是违规行为。 处罚你1500元,是不对的。超市没有这样的权利。超市可以向厂家要求处罚你,可以不让你去那家超市上班,但是没有罚款的权限,特别你是促销员,名义上还是不属于超市的员工而是厂家的员工。 好好和他们沟通,不要急,也不要闹,把道理说清楚。 你同事既然这么不道义,你就直接说你不懂,被她之前的行为误导了,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要罚款也得让对方出示相关规定(必须是盖了公章的规定); 罚款了也得开发票(写明事情原由),或开具收据(盖了公章的),这样你就有证据去告他们。 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超市最多辞退你,不敢罚你款的(或者罚厂家但不敢罚你)。
记得采纳啊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算。偷拿车主旧配件的做法,显然是涉嫌诈骗或盗窃的行为。刑法规定盗窃罪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4S店偷拿顾客旧配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车主的合法利益,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来认定,如果犯罪事实轻微的可以在合法的赔偿后不追究法律责任。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