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安置房如何给孙子,求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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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安置房如何给孙子,求专业回答,第1张

爷爷安置房如何给孙子,求专业回答
导读:这是个系列问题,您别着急,慢慢看到最后。第一,爷爷去世了,没有遗嘱。全家商量过把房子给长孙,那这个“商量”能不能算口头遗嘱?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

这是个系列问题,您别着急,慢慢看到最后。

第一,爷爷去世了,没有遗嘱。全家商量过把房子给长孙,那这个“商量”能不能算口头遗嘱?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从您的表述上看,爷爷的商量,应该不能算口头遗嘱。

第二,在法律上,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不能法定继承。

第三,从您的表述上看,这个房子应该是爷爷的房子先分给奶奶一半,剩下的一半由爷爷的两个儿子和奶奶,各分1/3。

第四,如果奶奶放弃继承,小儿子也放弃继承,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可以让大儿子单独继承,但是想落到孙子名下,必须把房子先落到大儿子名下,再过户给所以,不能直接过户给孙子。

一、爷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需要什么手续

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二、爷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的方式

三种过户的方案供选择,就是买卖,析产和赠与。

1、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要缴纳1%契税(90平米以上的15%,144平米以上的3%),1%个人所得税。如果产权不满五年,还要缴纳差价55%营业税。这是既方便又省钱的办法。

2、析产(继承)要先公证,然后过户。缴纳的税费与买卖一样,也是可以考虑的办法。

3、赠与同样要先公证后过户,缴纳3%契税,不仅税负重,而且还有其他弊病,一般情况不宜赠与。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有奶奶吗?如有要征得他同意才行。如果没有,问题有点麻烦。因为奶奶不在了,一个儿子三个女儿自然获得继承总房产奶奶的那一半,这一半的其中还有爷爷的一份。爷爷只有权处理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其他无权。

单讲赠予,赠与要走法律程序,也就是法律公证。必须走的程序,否则不予办理。赠予要上税,叫赠予税。税率要比交易税高许多。

有三种过户的方案供选择,就是买卖,析产和赠与。

1、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要缴纳1%契税(90平米以上的15%,144平米以上的3%),1%个人所得税。如果产权不满五年,还要缴纳差价55%营业税。这是既方便又省钱的办法。

2、析产(继承)要先公证,然后过户。缴纳的税费与买卖一样,也是可以考虑的办法。

3、赠与同样要先公证后过户,缴纳3%契税,不仅税负重,而且还有其他弊病,一般情况不宜赠与。

法律主观:

爷爷房产如果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孙子,需签订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同时缴纳百分之三的契税,最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除了赠与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处理房产,但是同样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后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根据赠与的内容确定哪些是有效的。

一般而言,权利人将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赠与他人的,属于无效赠与。但是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房屋居住权也属于财产权的一种,是可以赠与的。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建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帮助处理。

申办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若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扩展资料:

一、申办赠与过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二、免征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屋赠与

—赠与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