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外购无偿赠送会计分录答: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会计分录:购进的时候: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无偿赠送的时候: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
外购无偿赠送会计分录
答: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会计分录:
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的时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和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区别是什么
自产货物和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都视同销售: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1、自产货物无偿赠人情况:无偿赠送他人纳税人没有收益,只按成本结转营业外支出就可以了,
2、外购货物无偿赠人情况:外部移送,所有权转移:外购的货物你购买时时候已经抵扣了进项,所以无偿赠送计算销项视同销售;但是如果内部使用,最终使用,所有权没有转移:外购的货物用作集体福利,进项转出
外购无偿赠送会计分录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如果你在企业也做了很多捐赠的行为,除了感到自豪外,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将这部分捐赠物品的购进捐出的账务税务工作做好,在企业拥有红心时财务也尽力服务好企业,不会处理的参考上文
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不同的赠送行为会计处理的方式不一样。大体分为成本价结转成本和销售折扣。
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方式。如果是将商品样品免费赠送给客户在会计方面不确认收入,但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视同销售,即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商品买M赠N,属于捆绑销售。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
—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
—赠品。
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拜兵虹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根据赠送不同用途:
借:无偿赠送:营业外支出,
送礼:管理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宣传: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若是买一赠一的(要确认销售收入,开票开在一张票上可以按票面折扣金额计算销项税,未开在一张发票或写备注栏的,不可按折扣后金额算,要按几种货物的公用价值算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当一些大型节假日来临时,企业通常都会外购一些货物赠送给合作伙伴以便更好地促进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当企业外购货物用于赠送时,应如何做账?
企业外购货物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
1、企业赠送礼品或物品时应当计入销售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应当由企业垫付个人所得税)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赠送给合作伙伴的礼品或物品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应当是视同销售,在计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3、赠送的礼品或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结账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什么是业务宣传费?
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什么是销售费用?
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包装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外购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不用确认收入。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行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若赠送的礼品或物品属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在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视同为销售产品处理
(1)企业赠送的礼品、物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销售给客户送的礼品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均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视为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入销项税额)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税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的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是将产品视为销售,作为礼品送给客户,应交纳增值税。
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3、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属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