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首饰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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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首饰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导读:企业购买首饰向客户赠送时,实务中可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购买首饰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购买首饰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一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

企业购买首饰向客户赠送时,实务中可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购买首饰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购买首饰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一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

业务招待费列支范围: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购买黄金饰品的会计分录

购买实物黄金时:

如果属于银行的企业,计入贵金属科目;如果属于非银行的企业,计入存货。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黄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法律分析:从事销售和客户服务相关工作的人士,一定会花费时间精力来维系客户关系,逢年过节送一些礼物是很正常的。贿赂和礼物完全不同,在法律规定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相关工作人员以财物,才是贿赂。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