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合同,没有房产证,如何把房子赠予别人

老婆 0 48

只有合同,没有房产证,如何把房子赠予别人,第1张

只有合同,没有房产证,如何把房子赠予别人
导读:一、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采用公示公信主义,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权属的凭证,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法律上的实际转移,严格意义上讲,当事人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二、根据《合

一、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采用公示公信主义,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权属的凭证,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法律上的实际转移,严格意义上讲,当事人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

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权利义务可以概括转移,即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承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成立后,房屋的买受人就享有该房产的当然债权,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他人,该转移就包括有偿转让和无偿赠与,因此,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只有购房合同也是可以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讲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赠与给他人。

注意:从法律上讲,当事人是可以只凭借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但是,当事人一定要到相关部门事先咨询一下,开发公司和房产管理部门能否依法给你更名,如果因为一些开发商或者是地方政策的原因不可以更名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办理公证,否则,权利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情感调解

夫妻俩结婚多年,一直在外面打工,岳父岳母在家里照顾孩子。

丈夫好不容易攒了点钱,用妻子娘家的地基盖了四间房,盖房子之前妻子什么都没有说,但是房子盖好之后,强势的妻子却坚持,要把其中的三间房给自己的娘家人。

这三间房里,有两间房留给岳父岳母居住,还有一间房要留给妻子的妹妹居住,这让丈夫特别的生气。

丈夫的意思是:“老婆,我盖四间房,三间房给你娘家?”妻子的意思是:“对,给我妹妹一间房”

情感调解一开始,丈夫说:“她每件事都不会跟我商量,13年她父母家的房子老化的特别严重,裂开的缝特别大,她父母没钱盖房子,我说我来出钱盖也可以。

本来这个房子就跟她商量好了,但是她父母死活不干,说要盖楼房要好看一点,我说行,你说怎么盖就怎么盖,我就没跟她争。”

妻子辩解:“盖楼房是我们家两个小孩儿提出来的,他们觉得楼房漂亮一些,我爸妈就很疼这两个孩子,坚持要盖楼房;话又说回来了,我父母都70多岁的人了,他们又能住几天,再说,最后不还是盖了四间平房吗?”

丈夫:“那是没办法的,那个地本来就很软,地基不怎么硬,但是盖平房的话,她又不愿意,说必须要平分房,老两口住两间房;我说将来两个孩子长大了,人多住在一起不方便,结果她就说我不给她面子,天天在家里寻死觅活,简直是大闹天宫。”

妻子:“你不能说把老头子的地基放在这里,盖房子不给他们三间,人家外面对你的评价不好。”

调解员:“我觉得男方的安排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你们夫妻俩住一间,两个小孩儿也会长大,一人住一间房,剩下一间房可以给老两口住,为什么老两口非要住两间房呢?”

妻子:“也不是我妈的要求,因为我妹妹也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有一间房要留给给妹妹,我们这么多年在外面打工,我小孩子吃穿住行都是我爸妈在做。”

丈夫:“从表面上看是这样,她给你带孩子,给你分担责任,说实话我很感谢她,但是说自私一点,孩子每次一看见我,他首先看我老婆的脸色,从来不喊我爸。

她们总是带着负面情绪的教育孩子,我现在每天来来回回的送饭,都感动不了孩子,孩子跟我在屋里面,就是你不理他,他都不理我。”

妻子:“我觉得孩子不跟他关系好,是他自己的原因,他不怎么理孩子,总是玩手机。”

情感点评

丈夫在这个家生活得特别的憋屈,妻子太过于强势,从盖房子整个事件来看,这个家里妻子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妻子没有考虑到丈夫的心态,有一种心理上面的优越感,觉得这是她们家的地,是她们的村子,这是她们的房子。

在这个家里面,丈夫没有担任决策者,所有的一切都是妻子在安排,所以让丈夫觉得在妻子面前活得很没有尊严,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算。

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妻子在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的时候,前面会说很多的理由,但最后的一句总结就是丈夫的错,因为丈夫没有好好地跟孩子沟通,所以孩子跟丈夫关系不好都是丈夫的责任。

这样的心理会让丈夫觉得很失望,明明自己出了钱,出了力气,却不被孩子,妻子和岳父岳母待见,他在这个家里生活的很没有尊严,而且很无能为力。

要想改变这样的局面,妻子必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把丈夫摆在台面上来,不要太过于强势,听听丈夫的意见,尊重丈夫的想法,这样才能让家庭更加和睦起来。

法律解析: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房产由丈夫转给妻子程序十分简单,到本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只需要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就可以了;过程分申请、审查、批准,费用较低,主要是工本费和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爱情虽然很美好,婚姻却很现实,有些人真的很善于伪装自己,表面上一套,背地里又是一套,结婚之前,总是会戴上虚假的面具,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等到结了婚后,就开始露出本来的面目,也不再顾虑着对方的感受,在这类人的心里,只会把婚姻当成束缚对方的工具,用来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

婚姻是需要底线的,容不得妥协,一旦妥协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直到最后,受伤的只会是自己,所以在婚姻中,需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当受到不平等的对待时,也要有勇气说“不”。

王艳和徐峰是在同事的介绍下认识的,一见面两人就互有好感,随着时间的推移,也确定了彼此间的关系,徐峰的家庭条件很一般,但王艳却丝毫不介意,而是认为两个人相爱,就需要携手共进,交往两年后,王艳和徐峰也顺利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至于房子的首付是徐峰家里出的,只不过并没有加上王艳的名字,其实王艳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自己百分百的信任着徐峰,而且早在以前的时候,父母就给王艳买好了房子,当时王艳还向徐峰提起过要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婚房,只不过徐峰没同意,还说那是爸妈给王艳的保障,自己留着就好。

直到后来,小叔子谈了恋爱,也准备结婚的时候,徐峰就开始打起了王艳那套房子的主意了,毕竟自己结婚时家里出了首付买婚房,已经没有多少积蓄再买房了,而且王艳的房子也一直空着,还不如拿来给弟弟住,这样家里也不用再掏钱买新房了。

到了当天晚上,徐峰就直接跟王艳说道:老婆,我弟就要结婚了,你那套房子反正也没住人,不如让给他们住吧。

王艳听完却是坚决的反对:那是我爸妈买给我的,凭啥要给你弟住?听到王艳的话,徐峰顿时就不乐意了,直接大声道:你的不就是我的,让他们住又不会怎样。

徐峰的态度让王艳很是生气,更加坚决的说道:不可能,他们要结婚就自己买房去,你也别把算盘打到我身上,这事没得商量。再次被王艳拒绝后,徐峰彻底爆发了,直接回道:你的房子要是不让出来,你也别住在我家了,咱俩的日子也算到头了。

徐峰的话说得很重,王艳却丝毫不愿妥协,毕竟房子是父母买给自己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留有个保障,凭啥就要让给小叔子,何况这房子给出去了,以后肯定收不回来,只是让王艳没想到的是,徐峰居然会拿婚姻威胁自己,还想要赶自己出门。两个人最后大吵了一架,也在彼此的心里留下了隔阂,闹到最后都要面临离婚的地步了。

婚姻需要的是平等和尊重,而不是一味的索取,就像徐峰,或许一开始就在算计着王艳的房子,等到结了婚,自以为把对方套牢了,就开始肆意妄为,在他眼里只有自己的家人,却丝毫没有顾虑到妻子的感受,也没有半分的体谅和理解,而且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惜拿婚姻来进行威胁。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需要底线的,一味的纵容只会让对方更加的得寸进尺,拿真心对你的人,需要做出真诚的回应,但是对你只想着算计和索取的人,就要坚守自己的原则,维护自己的利益,切莫盲目的妥协,否则最终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

赠给别人?意思他没经过你同意,送人?绝对不可以~

根据婚姻法,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尤其是房产,两人各一半,除非法律认可你放弃的证明,没有,那他无权自作主张把房产赠送别人~

说简单点,那个房子是婚后财产,他有权赠送属于他的一半房产,但另一半他没权替你做主送人~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接受房子的人,问他要回一半房产的房款~

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第一,他做生意欠钱,拿房产抵债送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没参与和他一起经营,没在生意里收益,一句话,有证据证明你和他做生意无关,那他就没权把属于你一半的房产送人抵债~如果没证据证明,你和他做生意无关,那么他把房子还债送人,就是还夫妻共同债务,那你就没办法要回,属于你一半的房产~

第二,婚姻期间,男方因出轨给第三者送房产,不论婚前房产,婚后房产,一分都不属于第三者,可以百度了解,郎咸平起诉第三者的案例~男的婚内出轨,在法律面前,就是背叛婚姻,属于过错,他自己的财产都不能送第三者,女方起诉第三者,全部房产必须退还~

01、

网络上那么“扶弟魔”的故事,今天来讲个相反的例子。我是饭饭,看到这位读者的后台留言,我也被感动到了。

读者切换他刘刚吧。

刘刚和自己的妻子是大学同学,两个人都是农村人,结婚的时候一穷二白,双方父母都没有给帮什么忙。

倒不是不想帮,确实是没有什么积蓄能供他们读完大学已经不错了。

他们两个租房结婚到购用了四年的时间,同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刘刚的父母身体都很不好,所以看孩子岳父岳母从老家赶过来照顾的。

当时差他们五六岁的小舅子,中专毕业后已经开始工作,可以说正好是人生的关键时期,怎么都不在身边,小舅子也没有怨言。

甚至偶尔还会把自己挣到的工资给刘刚的孩子买成衣服和玩具。刘刚每每想到这些都觉得自己走了大运。

一家人相互帮衬,刘刚和妻子的工作也蒸蒸日上,他们在两年后又按揭了一套三居室。

而且小舅子把手里仅存的5万给贡献出来了,那时候他还没有女朋友。刘刚当时就给小舅子打包票:到你结婚的时候,姐夫一定给你包个大红包。

可是后来小舅子的情感出了一些事儿,迟迟没有结婚。

02、

当时小舅子谈过一个女朋友,可是对方贪恋网络贷款。三四把小舅子手里的钱给赔的一干二净。

后来小舅子终于下定决心离开那个姑娘重新开始。第二段感情进展顺利。只可惜当他们要结婚的时候,小舅子手里拿不出什么钱了。

当时刘刚和他的妻子也是分着急,因为那套三居室他们手里的钱也是十分拮据,很想帮助小舅子却无能为力。

眼看着妻子每天愁眉苦脸,刘刚也是疼在心里。

有一天妻子说要找自己谈谈,刘刚说妻子拉自己的手都是有汗。

妻子提议说让正住在那套一居室里的岳父岳母搬到大三居同他们住到一起,先腾出那套小房子给弟弟结婚。

刘刚刚开始有些愣住,因为他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现在那套房子是岳父岳母住着帮他们带孩子,前几年他们又有了老二。

小舅子,这一住。不知道要住到什么时候,也不会有要房租,他们一家人又要挤到一起。

不过他只是稍微愣了一愣,马上就满口答应了。他说当时没有想别的,只是想到这些年岳父岳母为他们带孩子那么辛苦。

没有他们的帮衬,他们两口子该多么辛苦。所以他要感恩。而现在岳父岳母最大的心事便是小舅子的婚事。

更何况他之前和岳父岳母是一起居住过的,所以没什么陌生感和距离感,也比较熟悉,和习惯了。

03、

刘刚说他不知道自己的妻子算不算是扶弟魔。就算是的话,让他们的弟弟这些年也给自己很多帮助,至少很争气。

那他就一起扶一把吧。

现在是还有办法可以想,那如果现在问题摆出来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的话,岂不是更难过?

所以刘刚虽然心里有点小舍不得,也不知道房子何年何月能收回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他还是决定大方一把。

他说:“饭饭,最近这些年,网络上关于女方员原生家庭对女方的拖累写的太多了,但我还是想说女方的父母和自己的妻子是割舍不掉的,也没办法分那么清楚的。有很多事情,其实不要太太顾及别人的说法。毕竟亲情是很宝贵的。”

很难得,有一位姐夫能这么大方,且这么通情达理,所以将这个故事分享出来。希望大家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深思然后做出自己的决定。

虽然我们可能不会面对房子之类的大问题。但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我们考虑的太多了,还希望我们做抉择的时候能够顾全大局。

最后愿所有家庭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