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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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第1张

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
导读: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可以对一个活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写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 篇1  一、高度重视,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可以对一个活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写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 篇1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健康聪明的孩子,是每个家庭共同的期盼。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两纲”要求,落实好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母乳喂养周期间,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妇儿工委办、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

 二、形式多样,做到内容全面

 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现场宣传、张贴标语等形式,认真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要结合国家单独两孩政策、自愿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预防出生缺陷等优生科学知识,开展普及宣传、政策咨询讲解等活动,落实好母乳喂养周活动要求。

 三、措施有力,确保效果明显

 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喂养知识,实现知识普及,各地要下载20xx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进行张贴宣传,各级工会组织做好哺乳室在线登记工作,逐级通知各有关单位填写基本信息,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活动组织、活动效果、典型特色活动(每个活动提交2张jpg格式照片,以“日期—地点—活动名称”形式命名)、意见建议等。于20xx年8月27日前,以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为单位,将活动总结(含视频、照片和宣传画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相应部门联系人邮箱。

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 篇2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一)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年)》要求,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实施力度,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母乳喂养周期间,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会、妇联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爱婴医院日常监管,不断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剖宫产率,将爱婴医院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爱婴医院要严格落实《爱婴医院标准(20xx版)》,大力宣传爱婴医院惠民利民措施,通过孕妇学校、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热线电话等途径向孕产妇传播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及时解决产妇在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母乳喂养周开展相应宣传活动。

 (三)各区县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母乳喂养进单位宣传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女职工98天生育产假,为哺乳期女职工每个工作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设置哺乳室,发挥好“妈咪宝贝屋”的作用,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私密、卫生、舒适的休息哺乳场所,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四)各区县妇联要认真组织开展母乳喂养进万家宣传活动,以新婚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家庭为重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公益讲座和亲子活动,为家庭成员及母婴照护者传授母乳喂养、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家庭对母乳喂养的支持和参与,引导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养育环境。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自行到世界母乳喂养周中文网站(xx)下载20xx年宣传海报和画布。

 (二)请各区县工会组织做好哺乳室在线登记工作,逐级通知各有关单位登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网站(xx)填写基本信息。

 (三)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活动组织、活动效果、典型特色活动(每个活动提交2张jpg格式照片,以“日期—地点—活动名称”形式命名)、意见建议等。请于20xx年8月25日前,以区县各部门为单位,将活动总结(含视频、照片和宣传画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相应部门联系人邮箱。

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 篇3

 今年的8月1~7日是第25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母乳喂养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了强化社会和家庭对母乳喂养支持,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我院举办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

 一、活动内容

 1、义诊咨询活动。

 2、有奖问答活动。

 3、门诊、病房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

 4、公布我院母乳喂养咨询电话。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4日上午09:00~11:00

 三、活动地点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妇幼分院)门诊大厅

 四、参加义诊的专家

 护理部、保健部、群保科、产科、儿保科、妇保等科室的专家

当下,人们母乳喂养的意识增强了,但是公共场所母婴室缺乏、哺乳环境差等问题依然困扰很多母亲。日前,一项调查显示,980%的受访育龄期女性支持母乳喂养,550%的受访育龄期女性表示工作后难以坚持母乳喂养。

你觉得母乳喂养还需要哪些方面的社会支持?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2004名育龄期女性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80%的受访育龄期女性支持母乳喂养,550%的受访育龄期女性表示工作后难以坚持母乳喂养。709%的受访育龄期女性希望工作单位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良好的环境,629%的人期待公共场所完善母婴室等设施。

母乳喂养过程中的困难还有:身体疼痛/劳累(470%)、担心身材走样(382%)、孩子习惯奶粉(263%)、身体状况不适合母乳喂养(216%)、家人的支持/理解不够(137%)等。

调查显示,仅277%的受访育龄期女性表示周围公共场所大部分配备了母婴室,546%的受访育龄期女性感觉少部分配备了,168%的人觉得几乎没有配备,09%的人不清楚。

北京市某事业单位职员李亚娟(化名)正在孕期,提到产后哺乳,她很担心外出哺乳的尴尬,“母乳喂养期间,免不了要带孩子外出,还可能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在这样的公共场合,不知道有没有配备足够的母婴室,供妈妈们给孩子哺乳”。

调查中,623%的受访育龄期女性表示所在单位落实了哺乳假,313%的人表示没有落实,63%的人不清楚。

张洁休完产假后准备背奶上班,但公司没有设置母婴室,可能要去洗手间吸奶了。“除了环境,我更担心工作和吸奶时间产生冲突,遇到会议或紧急任务时,根本走不开。吸奶频繁了怕老板有意见,不勤吸又怕回奶”。

李亚娟说,周围妈妈们会使用哺乳巾等应对外出哺乳的尴尬,但整个社会需要对母乳喂养提供好的环境,多些理解和包容,不要指指点点。同时母婴室等设施一定要配备齐全,还要通过智能化手段让宝妈们能够非常方便地找到。

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哺乳期是多长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

有的职工担心,休这么长时间的产假,会被公司或单位解聘,或被单位扣发工资的。那么,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呢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其次,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标准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补贴之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

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相信不少妈咪都有在厕所哺乳的经验,可能是当下没有哺乳室,或哺乳室就跟厕所在同一空间,特别是在职场上,严重缺乏哺乳友善环境。其实职场提供哺乳室有多方好处,让我们从现在起拒绝在厕所哺乳吧!

(影片来源/联合国儿童基金香港委员会)

 这支广告诉求妈妈在公共场合哺乳,不应该躲躲藏藏,但眼看现今许多公共场合的哺乳友善设施依旧不足,宝宝不是在厕所喝奶,就是躲在储藏室等角落,可见女性喂奶依然还是无法"公开"的。

据统计,台湾女性中止亲喂母乳的原因,除了因奶水不足无法哺育母乳外,201%的产妇受限于工作性质或环境。故立法院于民国105年,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受雇者100人以上的企业雇主需设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托儿措施;另外,为鼓励哺育母乳,受雇者若有未满两岁子女需亲自哺或乳者,雇主每天应给一小时哺乳时间,若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需给30分钟哺乳时间,都视为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劳工基准法(简称劳基法)第五十二条,子女未满一岁须女工亲自哺乳者,于第三十五条规定之休息时间外(劳工继续工作四小时,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之休息),雇主应每日另给哺乳时间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钟为度。第二项又规定,前项哺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两性工作平等法也指出,亲自哺乳者,除原有休息时间外,每日应有二次挤奶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3条于去年(105年)增订,规定雇用受雇者100人以上之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之外,劳动部也于106年3月13日修正发布「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若雇主提供员工哺(集)乳室,将可获得最高新台币2万元补助。

 事实上,支持职场女性哺乳,资方也能得到许多好处:

员工请假少: 往往宝宝一生病,妈咪就得跟着请假照顾。哺喂母乳能增加宝宝的抵抗力,宝宝比较不容易生病。同时哺喂母乳也会降低妈咪罹患某些疾病的机率,例如乳癌、卵巢癌等。

女性员工流动率低: 职场提供友善哺乳环境,妈妈能放心兼顾育婴与工作,一定能大幅减少女性员工的离职状况,如此一来,公司团队能保持稳定,不必花时间及成本再训练新人。

法律主观:

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有以下几条规定: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中国政府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而制定的法规。以下是对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热点问题解读: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的背景。答:女职工劳动保护关系到全国102亿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对于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该规定施行20多年来,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一些内容已经适应不了新形势的需要,如: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对女职工的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体制需要根据机构改革的变化作相应调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问:《规定》与19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比,作了哪些完善答: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规定》主要从3个方面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完善:一是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是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三是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问:《规定》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哪些调整答:现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是原劳动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的。《规定》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放在附录加以列示,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调整:一是为突出孕期和哺乳期的保护,扩大了孕期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是考虑到《劳动法》仅规定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删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三是为平衡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妇女就业的关系,缩小了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问:《规定》对产假假期作了哪些规范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从有利于女职工身体恢复和母乳喂养的角度,《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将生育产假假期延长至14周(即98天)。对女职工流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仅原则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实践中各用人单位掌握的休假时间长短不一。为保障流产女职工的权益,《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问:《规定》对产假待遇作了哪些规范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参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问:为保证《规定》实施,都有哪些具体措施答: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发生过多次变化。2011年底,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作了调整,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现场监督检查。据此,《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规定了法律责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仅笼统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令经济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处罚规定,《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全文内容: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事业和孩子的选择本来就是很多女人需要面临的,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很多职场女人根本就没有办法舍弃自己的工作去带孩子,不是女人害怕带孩子的辛苦,而是女人明白经济基础也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自己虽然很想陪伴自己的孩子成长,但是也不想成为一个全职妈妈。

每个人都有自己向往的天地,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去实现的梦想,职场对于新时代女性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可是很多女人也不得不面临生完孩子以后的选择。如果家里面有靠谱的老人帮忙,那么可以重返职场,自己可以放心去闯荡。但是有的家庭没有合适的人照顾小孩,那么自己就只能做其他的选择。

放弃也是一种选择

很多女人内心特别纠结,不知道要如何选择。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大家对物质的要求也不低,有时候一个家庭需要夫妻共同努力才能够过上好点的日子。女人生完孩子如果没有人帮忙带,那么就不得不放弃事业。或者是女人不放心别人带自己的孩子,那么还是得牺牲事业。

有的女人不愿意牺牲自己的事业, 不愿意放弃自己在外面的天地,想要去实现自己的价值。那么这个时候你就要学会放弃,放弃更多陪伴孩子的时间,放弃更多休息的时间。虽然选择特别艰难,但是放弃也是一种选择,就看你自己如何选

前不久,携程CEO孙洁谈及自己曾经让女员工开会时去喂孩子,我赞同这种做法,这样做能让女员工感受到温暖,产生感激之情,让她们对老板,对公司更加忠心。

一:职场中的女性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爱

女性的身体机能普遍比男性弱,面对高压的工作环境容易疲劳,提不起精神。作为职场妈妈,她们身在职场,面对高压的工作环境,已经身心疲惫,回到家还要担任一个称职的母亲。孩子较小需要给孩子喂母乳,孩子大一点了需要接送孩子上下学,辅导孩子做作业。还要扮演好一个好妻子的角色。面对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女性精神很容易崩溃,这时候需要有更多的人去理解她们,关爱她们。

二:职场中需要有女性领导者

前不久,携程CEO孙洁谈及曾让员工在开会的时候去喂哺孩子一事。她谈到当时公司的一位女总监刚刚有了自己的孩子,孙洁很自然地对她说:“你把宝宝带上,我们开会的时候,你就到自己的房间去喂哺孩子”。很简单的一句话,女总监全家人都非常感激她。因为孙洁知道作为一个职场母亲,一天不喂哺小孩的话,母乳就没有了,但是如果她的管理层中没有一个理解职场母亲的人的话,就想不到这些事情,而员工也很少会有勇气跑到CEO面前去问可不可以在工作的时候带上自己的小孩。所以她主动的跟员工提议开会时可以去喂哺孩子。她非常注重女性员工相关问题。她说这样做其实公司没有损失任何东西,但是对于家庭和员工都是非常好的,这样做员工会很感激她,会一直忠诚于公司。这就是双赢。职场中需要有女性领导者,女性领导者对于男性来说,思维会比较敏捷,做事理性,她们能更加清楚的知道女性员工的需要,给予女性员工更多的理解和更多的帮助,这样对一个公司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

三:做一个优秀的领导者

一个优秀的领导者不仅要有极高的业务能力,也要有人际交往技能,要经常跟员工进行接触,了解下属的需求。协调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像携程CEO孙洁的这个做法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这样做能够稳固人心,让员工感激她,心甘情愿的为她工作,给公司创造更多的利益。这是一个高智商的领导者会做的。这是一种共赢的做法。

携程CEO孙洁让员工开会时去喂孩子,我赞同这种做法,这是一种共赢的相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