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你好,国有企业给职工发福利既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而且也没有违反别的党纪党规,怎么要严厉追责呢?去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工会
你好,国有企业给职工发福利既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而且也没有违反别的党纪党规,怎么要严厉追责呢?
去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不仅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还将覆盖范围从逢年过节、会员生日,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当然在《办法》中,也有一个底线不能越,那就是工会经费也不能“任性花”。《办法》要求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开支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所以你说的那个符合规定,没有责任,还追究什么。
公司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员工的协作和努力;公司的每一次成长,都离不开员工的辛勤和汗水;公司的每一次壮大,都离不开员工的心血和付出。
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员工福利礼品是肯定员工付出和提高员工忠诚度的最佳选择。
单位员工福利发什么,怎么发,什么时候发?这都是有一定的技巧的,下面羊咩咩就告诉你一些员工福利发放技巧。
在中国的传统假日,公司一定要给员工发放礼品,因为同事和朋友之间互相见面,会攀比公司福利,常常会探讨哪家公司在节日的时候送了多少福利礼品等等。不好的说法,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是极为不利的。
一般公司一年里至少要发放三次员工福利,第一次为端午,第二次为中秋,第三次为过年,另外其他的节日若有需要,也可发放。
羊咩咩分别采访了几家规模不同的企业,观察了一下员工福利发放情况。
1、与传统节日有关的食物
端午节和中秋节这两个传统节日就不用羊咩咩多加叙述了,大家都知道,端午节是要吃粽子的,而中秋节是要吃月饼的,所不管什么规模的企业,都会在端午节给员工发放粽子,中秋节给员工发放月饼作为福利。
2、饮料
由于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不少单位觉得单单发个粽子或者月饼显得太单薄,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其他的福利礼品,饮料成为企业的又一选择。
市面上普通的饮料一瓶在3元到五元之间,但企业在采购员工福利时一般会选择价格偏上的饮料,也就是5元到8元之间,更有甚者会采购更贵的。
但效果并不好,一位大企业的行政主管曾说道,去年他们采购了一批高档饮料来作为员工福利,但最后还是没几个员工喜欢,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大家的传统认知里还是觉得饮料廉价。
也有那识货的,但是又表示,过年过节的,员工私底下走亲戚都要送礼,饮料送亲戚尤其是老人,确实不太合适,自己留着喝吧,这么贵的饮料又有点浪费。
3、奶制品
相比饮料,奶制品在礼品中显得更加贵重一些,而奶制品目前市面上可供选择的为牛奶和羊奶,因为牛奶更常见也更早出现在人们生活中,牛奶目前是许多企业在发放传统节日食物后的第二选择。
但其实不尽然,根据健康管理专家的分析,牛奶并不是搭配粽子或者月饼的最好选择。
为什么?
健康管理专家表示,如今生活不比从前,不管是粽子还是月饼里面都是馅料十足,大家现在都没见过哪家企业送白粽子或者厚皮月饼的的吧?
正因为馅料太足,粽子和月饼的热量和营养过高,食用完以后需要长时间的消化。
牛奶虽然营养丰富,但容易上火,也不容易吸收,若在身体已食用了大量热量营养过高的食物后再饮用牛奶,此时便会给身体肠胃负荷,进而出现便秘、上火,或者腹泻等症状。
而没被身体吸收也未及时排泄出来的营养和热量便会在身体里形成脂肪,继而造成肥胖。
而过年企业发放牛奶也没几个员工喜欢,有个员工曾说出了自己家去年的一大趣事,他从公司领到的员工福利里有一件牛奶,然后在年前走亲戚时,他把牛奶送去了大伯家,后面吃年饭的时候,大伯又把牛奶孝敬给了爷爷奶奶,奶奶偏疼孙子,又悄悄把牛奶让孙子提回去,晃悠了一圈,竟然牛奶又回到了自己家。
为什么不喝?
大家可能都会疑问,但仔细想想也就明白了,一是因为觉得这是个礼品,大家都想留着送礼,二嘛,不想喝。
大冬天的,人人都想喝口热乎的,谁愿意喝冷冰冰的牛奶啊?尤其是过年过节,大鱼大肉地吃得油腻,牛奶又不容易消化和吸收,这一喝下去,弄巧成拙,反倒不美,所以就会出现刚才上面讲的情况,一箱牛奶要经几家人的手。
而羊奶作为易吸收、助消化的奶制品,目前已有企业尝试,尤其羊奶粉,易储存,随时冲泡,许多企业会作为过年福利发放给员工。
4、坚果零食
坚果零食目前也成为企业员工福利发放的一大选择,好处在于年轻人喜欢,坏处便是不好送亲朋好友。
因为坚果零食不好消化,对肠胃不好的人不太适合,如送老人,反倒是好心办坏事。
而坚果零食本身,虽然价格不便宜,却在传统印象里属于零嘴儿,日常消磨时间尚可,并不能作为礼品来往的主流选择。
5、水果礼盒
根据采访,有的企业还会给员工发放水果礼盒。
三五种水果凑一个礼盒,或者一种价格稍贵的水果凑一个礼盒,是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水果礼盒。
水果本身作为礼品来发放自然是好的,营养又美味,但由于每个员工的口味不一样,很少有企业能够选到所有员工都满意的水果礼盒,且水果存放时间短,稍不留意水果便放坏了,不免可惜。
6、购物卡
许多企业在发放员工福利时还会选择购物卡,购物卡在前些年很是流行,出来的时候很是风靡了一阵,一些单位不知道该给员工发点什么,索性发了购物卡自己爱买什么买什么,给员工自由选择的空间很大。
但这几年出现的问题就多了,羊咩咩就记得有一次家附近的一个大超市全是人,都是拿着单位发放的购物卡去买东西的,购物卡是有期限的,一两年的就还好,近几年购物卡的期限越来越短,有效期只有一个月的购物卡也出来了。
甚至有的购物卡还限制了门店,只能在某个片区的超市使用,这就给员工带来了大大的不便。
购物卡金额一般为两百、五百、多的有一千,一次必须用完,许多人都是临时买了一堆不实用的东西回家,造成了浪费。
而企业发放购物卡给员工,虽然省事了,但在讲究人情味的中国,始终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作为企业福利发放来说,还是要有实打实的东西给到员工手里,才算是真正代表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爱护之情。
以上六种便是羊咩咩了解到的目前企业给员工发放福利最多的几种选择,至于其他的小众产品,如电子产品、生活类,这些暂时不提。
其实企业发放员工福利,应该从员工真正需求和预算以及发放福利的时间来考虑。
站在员工的角度,自然是希望企业多发一些实用的福利。如之前一家企业中秋节发放的是羊奶粉,有家人在身边的员工自然是带回家和家里人一起喝了,老少皆宜,就着月饼吃也助消化;没家人在身边的单身员工,索性把羊奶粉直接放公司,每天早上泡一杯就着面包当早饭吃了,在这天气微凉的秋日,也算是每日喝着羊奶都感受一把公司的温暖了。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要从合理的预算里发放福利不是件容易的事,员工的需求因人而异,只能从大众的角度去找一个大家需要的福利产品。
上述六种福利产品中,除了传统节日必备的食物外,奶制品算是最符合大众需求的产品,中国人情往来如今最少不了的就是奶制品,因羊奶本身营养丰富和易吸收、助消化的功能,羊奶正在渐渐取代牛奶,成为节日礼品的最佳选择。
如今的企业,在留住人才与更大限度地发挥人才能力上,仅仅靠高薪是不够的,更多的是要完善员工福利。
此时需要一款产品来代表企业的福利,让员工在企业内体验到家的温暖。
当今社会每个人至少都有三个圈,公司一个圈,朋友一个圈,亲戚家人一个圈,而羊之优品羊奶粉可以有效地将这三个圈联系起来。
当员工收到企业发放的福利羊奶粉时,这时候就不仅仅是一款福利礼品了,更是一款可以融入员工生活的礼品。可以有效地将羊奶粉投入到生活中使用,朋友小聚喝一杯,家人团聚喝一杯,冲走过年过节大鱼大肉的油腻,一杯羊奶喝下去,浑身清爽的同时,员工也会感念企业,这是其他礼品都无法达到的。
老少皆宜,方便快捷,营养健康,正因为羊之优品羊奶粉的这些独一无二的特性,才使得员工在收到羊之优品羊奶粉后不仅能在当时感受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在后面频繁地饮用中也会感念企业的良苦用心,使其有强烈的荣誉感,进而提升企业的凝聚力。
每一杯羊之优品羊奶粉,都代表企业传递着对员工的关怀,可以给员工带来有别于薪酬的感受。
在这个送什么不如送健康的时代,羊之优品食品(重庆)有限公司,我们只做有温度的羊奶,竭力为企业提供最温暖的员工福利,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爱护。
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福利费用范围包含哪些
解答:
“福利费”三个字对于财税人员来说,是非常地耳熟能详。但是,正因为“太熟悉”,很多人经常会出现盲人摸象的情况。
要说“福利费”的范围,就必须分为会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种情况,因为三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职工福利费是职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及范围
对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会计实务中一般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界定的范围作为基础。
1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2职工福利费不包括的内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上述职工福利费不包括的内容,在会计核算时计入“工资薪金”。
3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非货币性福利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与职工福利费是分开核算的,但是实务中也有部分企业或财务人员是将其福利费合并核算在一起的。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务规定
(一)职工福利费的企业所得税规定
1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职工福利费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以正列举的形式明确了其列支范围: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明确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要求: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3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说明: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会计上的工资薪金提取数总额。
4部分福利性补贴可以不按职工福利费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中的“福利费”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对于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
1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2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3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别说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重新进行了修订,但是国税发〔1998〕155号至今依然有效。作为企业财务人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发给企业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但是在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曾经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月饼税”、“粽子税”等。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多次在线访谈回答网友提问或者季度政策解读时,都明确回答对于那种虽然人人有份,但是没有具体量化到个人的补贴或补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工厂给上班的工人提供免费的工作餐等。
三、职工福利费的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一)企业所得税与会计核算的差异与纳税调整
企业根据财企(2009)242号规定确认的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能否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税前扣除,则需要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满足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则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出台后,规定满足条件的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实质上是在向财企(2009)242号文件靠拢而已,减少了部分税会差异。
对于非货币性福利,企业会计核算是否与职工福利费分开,在税前扣除时都要与职工福利费合并后受14%的限制。对于非货币性福利,还要考虑是否涉及视同销售的问题。
关于会计上以前年度预提的职工福利费结余使用的纳税调整:企业以前年度根据修订前的会计准则预提了职工福利费,但是截至会计准则修订时尚未使用完而存有余额的,在会计准则修订后不再继续预提和冲转,待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时直接冲减余额。以前年度结余的职工福利费,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已经做过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而在实际使用以前年度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时会计上没有计入成本或费用,所以需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减。
(二)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差异
“福利费”的范围,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范围最小,因为能够免税的“福利费”仅限于税法规定很小范围,比企业所得税和会计的范围都小。对于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都可以作为“福利费”处理的,除不可量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绝大多数的“福利费”,都是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正确区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
在实务中,有的财务人员容易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混淆而造成税务风险。二者面临的税务规定是不一样的,如果将劳动保护费误入职工福利费会造成企业多交税,反之会因为少交税而存在被税务处罚的风险。
1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其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具有劳动保护的性质。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支出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职工集体福利和用于员工个人的福利。
3二者的区别
劳动保护费支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发生在特定岗位上,一般情况下不是人人都有的,如车间机修工的劳保手套、电工的绝缘靴等;职工福利费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具有一定“普遍性”,不是直接“需要”,比如过年过节给职工发放的食品、生活用品、超市充值卡等,基本上人人都有。
在实际工作中,判定一项费用如工作现场发放的冷饮、定期发放的毛巾、肥皂、手套等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费还是职工福利费用,就看此项费用是否属于特定岗位或特定工作环境所需,或者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所必须佩带等,如果是,则属于劳动保护费支出;否则,应列入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
4二者的税务处理不一样
(1)劳动保护费支出的税务处理
劳动保护费支出取得相关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主要是发票及劳保用品领用单等),可在税前据实进行税前扣除,没有税前扣除的限制标准。
劳动保护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员工收到的劳保用品等,不属于个人收入,不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税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支出取得相关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可以税前扣除,但是限制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职工福利费支出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员工收到的职工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除满足税法规定免税外,均应与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目前暂时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效地将广大员工团结在一起,群心群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福利从本质上讲又是一种补充性报酬,既然是报酬,应当以员工支付合理劳动为对价。因此,企业的福利政策要涵盖福利设定的目标和相应的对员工行为的要求两方面内容,具备对员工的认识和行为进行正确导向的功能。一项企业福利政策,应当向员工表达和传递下述信息:员工福利与企业绩效相挂钩,员工福利与个人工作表现及贡献相挂钩。
(二)履行告知义务
企业应当采取恰当的传播渠道,将企业的福利政策告诉所有员工,比如把福利政策明明白白写进员工手册。一定要让员工周知企业有什么福利,不同的福利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明确自己应该朝什么方向去努力。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尊重员工知情权的需要。
(三)区分福利层次
要按对企业贡献程度,将福利设定不同的等级层次。要规定什么样的福利属于保障性福利,是全体员工都应享有的;什么样的福利属于绩效性福利,只有工作绩效达到时才能享有,而且达到不同的绩效,享受不同的绩效福利。
(四)适时增减福利项目
企业绩效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会有起落,企业的福利一定要及时反映企业绩效的变化。企业绩效转好,应当适时地增加一些新的福利项目;企业绩效下降了,也要相应地暂时性裁减部分福利项目。通过员工福利变化,要让员工感知企业生存的变化,取得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培养员工和企业生命息息相关的潜意识。
(五)特色福利
企业必须搞自己的特色福利,有特色才有吸引力。企业有能力增加福利投入时,可以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原则,设定福利项目。如果在福利投入既定不变的情况下,则要秉着“集中使用投资”的原则,创新一些不苟同于别的企业的福利项目,保持福利的新颖特征。
(六)自助式分配
不同员工有不同的需要,福利分配应当充分尊重员工的需要,采取“自助餐”式的福利分配方式是最好的选择,对员工和企业两全其美。员工可以发挥主动性,尽己所需,企业不用强迫,收效显著。不过这种方式需要企业有能力提供可选择的多样化方案。
(七)公正兑现
一方面,要求企业管理者说到做到,言行一致,做出的对员工许诺,在时机成熟时一定要兑现。不能当企业绩效不好时取消员工福利,要求员工理解;而当企业绩效见增时,对员工的呼声却充耳不闻。另一方面,企业奖励员工福利时,要让群众心服口服,让群众了解该项福利确确实实就是该人应当享有的。可以将享有特别福利的员工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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