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给“配”的车是工作需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都是公司的名字,属于公司财产,个人只有使用权。奖励给员工的车,名义上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过户给个人,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还是公司的名字,那实际上还是公司的财产。公司购进汽车时,计入“固定资产”会计
给“配”的车是工作需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都是公司的名字,属于公司财产,个人只有使用权。奖励给员工的车,名义上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过户给个人,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还是公司的名字,那实际上还是公司的财产。
公司购进汽车时,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不含税的机动车发票金额+车辆购置税+汽车装具发票载明金额),
贷:银行存款。
公司将汽车赠送给员工,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再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企业,买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税务方面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计入职工福利费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超标的可以递延到下一纳税年度抵扣。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为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用于集体福利的运输费用,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税收规定,除以上二款事项外,都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关于对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因此,纳税人购买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乘用车和10至23座(含23座)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按规定应征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货车和皮卡车可以按规定申报抵扣。如新购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即使座位超过23座(按规定不征收消费税),但由于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4、企业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班车既不属于生产所用,也不属
于管理所用,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属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固定资产,所以班车发生的汽油费不能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易车讯 日前,网络上有消息称高合汽车(华人运通)进行了大规模裁员,比例高达20%,许多高合员工在求职平台上都发布了被裁员信息。对此,高合汽车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公司业务结构调整,部分岗位功能进行合并、重组、新建,再加上绩效末尾淘汰,出现人员流动,都是常规管理工作。同时,大量岗位正在持续招聘,各项业务都在正常推进。“有一些不实传闻,所谓大规模裁员不存在,各类数据比例更是造谣信息。”
10月1日,高合汽车官方宣布9月交付HiPhi Y共1556台,环比8月增长524%。高合HiPhi Y是旗下第三款车型,于7月15日上市,共推出4款车型,售价区间为3390-4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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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合汽车员工工资很高。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高合汽车指高合HiPhi,高合HiPhi是华人运通旗下豪华智能纯电品牌,用全新的视角和框架打造出行工具,定义智能汽车新品类,高合对于员工很好的,出差补贴很高,住宿的标准都能达到500一天,这是很多电动车品牌做不到的,高合汽车薪酬区间6K千至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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