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支持员工当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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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支持员工当兵吗,第1张

国企支持员工当兵吗
导读:法律分析:依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是允许当兵,并不能说支持,因为避免不了会造成损失,只能说不能反对。法律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十一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哎,楼上

法律分析:依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是允许当兵,并不能说支持,因为避免不了会造成损失,只能说不能反对。

法律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十一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哎,楼上的,知道什么叫国企和私企吗

不懂就不要乱讲啦

楼主,放心吧,承认的,你是国企的员工,去当兵是保留工籍的,

而且还算工龄的,也就是说,你去当几年兵,也就有几年的工龄的

这些都有国家规定的,不信你可以去查

如果他不承认,你可以去告他的

我说的都是国家法规规定的,不信你可以去查(不用太复杂的,当兵的时候顺便问一下武装部的人就可以了)

第一 可以直接走 但要和单位打招呼

第二 不要不辞而别 这样人品不好

第三 你离职去参军 有的单位和军队有签订协议的 还可以复原优先回到单位来上班

第四 但是如果你为参军而参军那就没必要了 因为现在军队都是现代化 高科技 数字化 如果没有很高的水平 没有很高的文化 去了也是当伙夫 当炮灰 这样话等于白干两年 没什么实惠 你自己耽误两年时间是否愿意自己考虑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我不是很清楚

我男朋友就是在公司的时候去当兵的

不过他说至少有3个好点

1再回公司的时候,待遇会好很多,年薪车房

2当兵就苦了,吃了这个苦 估计剩下的挫折都可以应付了

3会变的很坚强

如果是国企的长期固定合同工,最好还是不要去当兵了。单位会不愿意放人的,虽然国家有规定,任何单位不得阻碍适龄青年报名参军,但现实中,单位考虑到岗位空缺和工资发放等问题,一般不希望给离开多年的员工保留职位和岗位,有那几年的空缺,都可能将这个岗位让给别人,而为企业创造两年甚至更多的经济效益了。除非你辞去企业工作,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你是否考虑到,两年退伍后,又要重新去找工作呢?你的饭碗已经拿到手了,为什么还要放弃呢?如果你确实愿意这样做,企业也不会有任何意见。放你走就是了。如果是私企,就无所谓了,企业只接受你的辞职,然后你自己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了。

法律分析: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七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不用赔偿的,因为我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所以服兵役不用赔偿。

可以。员工服兵役,那么是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非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员工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而是因为员工本人的选择导致无法给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是由权利以此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退伍回来之后再次进入公司是需要再次应聘面试。

法律分析

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