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遗嘱给孙子的房产属于遗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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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遗嘱给孙子的房产属于遗赠吗,第1张

爷爷遗嘱孙子的房产属于遗赠吗
导读:一、爷爷遗嘱给孙子的房产属于遗赠吗1、爷爷遗嘱给孙子的房产属于遗赠。遗赠以遗嘱形式将其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一、爷爷遗嘱给孙子的房产属于遗赠吗

1、爷爷遗嘱给孙子的房产属于遗赠。遗赠以遗嘱形式将其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怎样写才有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遗书才有效: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当房产经过各种转赠,到了孙子手里之后,那么只要孙子有民事行为能力,转赠是可以的。无论是给父亲还是爷爷,这样的行为都不受法律限制。不过赠与这个东西,本身是需要一定手续费的,既然大家都是一家人,最好不要搞这种花里胡哨的操作。来来回回转赠,少说也要大几千或者几万,相当于是浪费钱。

口头上的赠送无所谓,可要是每次都更改房产证的名字,去公证处做公证,那么费用会越来越高。如果真想赠送,也要看看房子的时间,五年以上用交易的名头更划算。

 

1、房子赠送不受限制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是公民的个人财产,自己就享有处理的权利。房子是爷爷的,那么爷爷就可以赠送给自己的儿子(父亲)。而房子到了父亲手中,可以再次赠送给自己的儿子(孙子)。只要房产属于谁,那么谁就拥有处置的权利。

不过这里有个注意事项,那就是要看孙子的年龄。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前,一些重大的交易或者行为,必须得到监护人(父母)的同意,整个行为的效力才能从待定变成有效。如果监护人不同意的话,效力只能属于待定。

 

2、不建议来回赠送

从整个问题可以看出,彼此都是一家人,属于爷爷送给父亲、父亲送给儿子、儿子又想送给父亲。简单来说,就是爷们三个之间的游戏。虽然说这个游戏,能够体现出彼此的亲情,但是亲情需要用金钱来买单。

原因也很简单,按照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送房产行为必须要缴税。登记费、公证费、契税,按照现在房子的价格,乱七八糟的东西加起来少说也要过万。如果是一家人,就没必要玩这种游戏了,房子在谁手里都一样。

 

3、赠送和交易

在提到房子赠送的时候,这里还会牵扯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省钱。按照法律规定,五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在购买不超过五年之前,彼此之前赠送房子划算。如果已经超过五年的话,以“交易”的名头赠送更加划算。

既然一家人已经打算玩游戏,交易房子这种事情,就算不还钱自然也没关系。从赠送变成交易,还能省下一笔费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不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做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首先需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缴纳相关费用,对房子的赠与行为进行赠与公证以及办理房产公证,最后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整个房子赠与活动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