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会福利汇总清单(济南市工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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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会福利汇总清单(济南市工会工资),第1张

济南工会福利汇总清单(济南市工会工资)
导读:目前济南市工会组织惠及广大职工会员发放的福利内容如下:一是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目前济南市工会组织惠及广大职工会员发放的福利内容如下:

一是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二是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三是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四是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

五是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六是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如果单位工会经费不充足,各级工会应于年初做好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在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收入的同时,可向单位行政积极争取经费补助,以落实和保障职工会员应享有的权益。

一线职工入读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学习可获学习补助

今年济南将聚焦职工需求,为职工办好“十件实事”

一是建设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新建40家以环卫工人、出租车驾驶员、快递员、外卖小哥、市政建设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全市驿站总量达到500家,并开展“示范驿站”“明星站长”和“年度优秀公益合作伙伴”等选树活动,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全年筹集工会经费1000万元,为3000名以上一线职工参加学历继续教育提供学习补助,大力提升全市一线职工的学历教育与技能素质。各级工会依托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等阵地,建设“求学圆梦行动”服务站,建立学历教育与技能提升并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线职工继续教育新模式。

三是组织开展泉城职工全员创新竞赛。服务现代化强省会建设,鼓励一线职工岗位创新,鼓励企业对职工在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先进操作法应用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给予奖励。落实职务发明人获得奖金和报酬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督促企业将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培训,促进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倡导由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的采用单位支付创新团队、创新职工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

四是选树2021年度“济南工匠”。今年市总工会将继续在全市职工中开展“济南工匠”评选活动,选树基层、一线、操作岗位上技艺精湛、创新奉献的优秀职工,并将首次选树“泉城大工匠”。

五是开展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参加大病互助保障的济南市职工在患病时,除享受正常医保政策,可由大病互助保障给予资金救助。目前全市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范围共44类病种,职工团体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住院互助保障项目每份最高保障金额为9600元,女职工团体特种疾病互助保障项目每份最高保障金额为15000元。

六是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11月底前,将通过统一组织或发放补贴的形式安排不少于3000名一线干部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

七是深化“四季服务”帮扶。全年计划投入1358万元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四季服务及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救助工作,实现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等不同层次困难职工家庭的精准认定和救助。

八是大力建设职工“三屋”。今年将在职工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建设职工之家“健康小屋”,并免费提供健康检测设备;提升线上线下“职工书屋”建设质量,推广电子职工书屋阅读平台,引领职工读书风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建“妈妈小屋”50家,为女职工提供便利服务。

九是开展工友创业及就业援助。举办济南市工会就业援助线上招聘会,免费为求职人员和用工企业搭建就业用工平台,启动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工友创业园培育提升”计划,培育选树30家市级工友创业园。

十是加大线上普惠力度。今年通过“齐鲁工惠”APP济南频道将举办职工线上普惠活动100场。

  篇一:防暑降温活动总结

 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总结

 收到《关于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之后,工会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会议。分公司工会结合夏季高温期间生产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本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防暑降温工作。具体的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的措施如下:

 一、开展“送清凉、送健康” 活动,发放高温补贴

 分公司工会给员工都发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物资;特别是在中午的时候分公司还安排食堂做有绿豆汤来给员工解暑,有效地进行防暑降温。8月12日,分公司还给作业现场员工发放冰镇饮料,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防暑降温效果。另外分公司也加强了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防止了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了职工平安渡夏。

 分公司7月份及时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正式员工##元/人,普工##元/人,共计发放夏季高温津贴金额达##元。

 二、合理分配工作时间

 分公司有效分配作息时间,尽量避开员工在高温时间段作业,而且分公司也普及了防暑降温基础知识,提高了员工们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分公司工会还不定期组织员工打篮球、打羽毛球等活动,充实员工业余生活,有效地改善了员工的生活单调性,使员工以更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

 三、发放新式劳保用品

 由于夏季天气炎热,作业现场灰尘较大,员工佩戴原先配的防尘

 口罩感觉很热,难以呼吸,导致部分员工不愿佩戴防尘口罩的现象;针对此事分公司参考业主相关标准,专门网上订购一批符合中国LD29-92标准及澳洲/新西兰1716PI标准的“3M 9001A”防尘口罩,此防尘口罩具有质量轻、防尘效果好、便于使用和佩戴等优点,解决了上述“部分员工不愿佩戴防尘口罩”的现象。

 分公司工会坚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防暑降温与夏季劳动保护工作,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抓好,切实保障职工的生产生活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篇二:防暑降温工总结

 针对近几年夏季温度持续居高不下,中暑事故易发、高发,防暑形势严峻的情况,我公司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总经理的关心支持和各部门主管的协调指挥下,通过积极开展深入有效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了职工人身健康,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实现了高温中暑事件零发生的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认识,强化管理 ,完善防暑制度

 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高发季节。公司总经理要求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生命和健康的理念,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各部门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结合自身实际修订与完善了各自的劳动保护与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了防暑降温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合作,确保了平安度夏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落实。

 二、宣传教育,增强意识,提高应急能力

 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使每人都能了解、掌握防暑降温的安全小常识。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厂报、广播等形式,教导工人正确的施救方法,在发生中暑等情况时,及时进行急救,增加作业人员对这种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急救箱配齐各类防暑降温药品,要求现场施工人员随身携带清凉油等防暑降温物品。同时,针对高温天气易引起火灾的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防火意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遇到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预控能力和处置能力。

 三、以人为本,多管齐下,做好健康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各生产部门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奋战在高温一线的员工进行慰问,并及时送上防暑降温用品。  二是从基础抓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将下午上班时间改至13:30,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在车间关键部位安装电风扇,并确保电扇的正常使用,做到随坏随换,保证了车间内部空气流动。三是从细节着眼,切实关爱员工,公司食堂在每日10:00—15:00为每位员工免费提供绿豆汤等清凉解暑饮品,预防持续高温引发的中暑现象。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发放落实高温补贴。我公司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在七、八、九月份给每位职工发放高温季节津贴,进一步加大员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投入。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和各部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公司近三年防暑降温工作卓有成效,整个夏季劳动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一起职工中暑等意外事件,各项生产任务正常有序开展,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得到了有力保障,更为之后的防暑降温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经验措施。在以后的防暑降温工作中,我公司一定汲取近几年的经验,改正过去存在的不足,把之后的防暑降温工作做的更好。

  篇三:防暑降温工作总结

 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XX年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人身健康和安全生产,XX委员会在所属各级工会及各公司党政的关心支持下,通过积极开展深入有效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了平安度夏。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高发季节,我们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生命和健康的理念,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20XX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各级党政及工会都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十分重视劳动保护与防暑降温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修订与完善了各自的劳动保护与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了防暑降温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公

 司还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开展了以防暑降温安全度夏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如XX公司,XX有限公司、XX公司等。同时,系统工会还联合安全处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合作,完善与优化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了安全制度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落实。

 二、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公司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厂报、广播等形式,指导职工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应急方法,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各级工会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一线,多渠道的了解、掌握员工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意见、建议与需求,并及时向各公司行政汇报,争取支持。同时,针对高温天气易引起火灾的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防火意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遇到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如XX、XX、XX等公司,特别是XX公司工会多次联合本单安全部门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并模拟火灾场景,进行消防实战演练。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预控能力和处置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堵塞安全漏洞

 各级工会组织联合本单位安全部门,结合本单位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特点,加大了对安全生产与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如XX公司,由工会牵头,会同公司行政部门,针对高温季节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的特点,着重对正在建设中的XX公司、公司所属各门面等劳动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及时的整改。还有XX大市场,对严重超期服役的冷库进行全面的检修。同时各级工会还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广大职工查找身边的生产事故隐患。这些措施,都有力的促进了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

 一是领导重视,深入一线走访慰问。系统所属各企业能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能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在此基础上,各企业党政领导先后深入基层,对奋战在高温一线的员工进行慰问,并及时送上防暑降温用品。

 二是采取多项措施,千方百计保证员工健康。为确保防暑降温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各企业采取多项切实有效措施。从意识入手,加强防暑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从基础抓起,全面检查设施设备,花大力气检修、改善部分车间及营业场所的空调系统;从细节着眼,切实关爱员工,各企业都在较短时间内组织采购了一批人丹、藿香正气水、十滴水、风油精、夏桑菊等防暑降温药品,及时发放到所有员工手中,为在高温中坚守岗位的员工送去关爱;有员工食堂的公司,注重精心调整员工膳食,并为每位员工免费提供绿豆汤等清凉解暑饮品,如XX高温季节每天工餐必有绿豆汁供全体职工饮用,对室外工作的保安队员、卫生保洁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人都发放清凉冲剂“下火王”。通过科学合理的饮食搭配,预防持续高温引发的中暑现象。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发放落实高温补贴。各企业在积极

 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及时发放消暑用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以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同时给每位职工发放高温季节津贴,进一步加大员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投入。7月至9月,XX公司共发放高温补贴26700元,XX公司发放38400元、XX公司发放8100元、XX公司发放86400元;XX公司每人每月按80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XX公司对在岗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50元补贴,同时也没有忘记待岗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补贴;XX公司每人每月发放150元补贴,对退休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元补贴。XX公司也是每人每月发放了200元的高温补贴。

 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年XX防暑降温工作卓有成效,整个夏季劳动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职工中暑及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工会将进一步加强安全劳动保护的监督力度和参与深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设系统安全文化,切实履行维护职能,保障职工根本利益,推动系统和谐发展。

  公告通知是事业单位考点之一,在社会里我们要用到公告通知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公告通知是通过典型事例进行的一个说明,各机关单位团体经常会使用公告通知。我们撰写公告通知时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高温津贴防暑补助(通用6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高温津贴防暑补助(通用6篇)(篇一)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1、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高温津贴防暑补助(通用6篇)(篇二)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高温津贴防暑补助(通用6篇)(篇三)

  致全体同事:

  广东又迎来了高温季节,为保障员工在高温条件下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福利,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现将公司高温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自6月份开始发放20xx年度高温津贴,发放周期为5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10月),每人每月按150元标准与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请大家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夏季高温外出时间,避免中暑,并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

高温津贴防暑补助(通用6篇)(篇四)

  各位同仁:

  你们好!

  在暑季来临之际,为保障员工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六月起员工开始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一级标准为145元/月,二级标准为180元/月,三级标准为为225元/月。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

  公司总部编制员工、总部编制驻外员工、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含柏厨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发放时间

  1)享有月份:6月、7月、8月和9月,即自5月26日至9月25日止(共计四个月)。

  2)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高温津贴(遇节假日提前)。

  发放方式

  单独发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员工不需承担个人所得税。

  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各岗位所处工作环境的不同,分成三等级进行发放。

  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发放标准按所在部门/车间的岗位标准而定。

  计算方法及审核流程

  1)实发高温津贴=实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应发高温津贴标准,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工伤假、丧假期间不享有高温津贴,其它带薪假均享有;车间员工应出勤天数包括正常工作日及双休加班的白天出勤,晚上加班出勤不包含。

  2)行政和辅助员工,由人资&文化制作高温津贴明细及汇总表;制造员工,由各车间/部门指定专人统计每月员工高温津贴明细,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指定人员负责汇总,并于每月12日前提交至人资&文化审核。

高温津贴防暑补助(通用6篇)(篇五)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23号),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相关要求,要求做好上海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43号)同时废止。

  劳动法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津贴防暑补助(通用6篇)(篇六)

  9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xxx

  6月23日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

能不能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组织文体活动能不能发奖金

发多少奖金等等这些困扰基层工会的问题

有了江西省总工会印发的

《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将迎刃而解

      一起来看看吧!

      ↓↓↓

      4月23日,由市直机关工委主办的市直机关工会干部培训班在丽枫大酒店举行。来自市直机关单位包括基层工会副主席、工会委员、财会人员在内的118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辅导

      确保了机关基层工会经费使用

      既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党规党纪要求

      又能正常地开展文体活动

      其中有哪些重点呢

      敲黑板了!!!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

开展职工春节联欢晚会

基层工会可用会员会费

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

购发**票券每人每季不超过100元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

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

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

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借用、挂职、劳务派遣等会员

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

(以下内容为部分节选)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

      1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开支。

2职工专题教育和技能培训,可评选优秀学员,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训人数的15%,给予物质奖励的每人不超过300元。

      3聘请授课人员酬金支付标准参照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

      1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开支。

      2基层工会举办职工运动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文体比赛活动,谁举办谁奖励,有全体职工参与的综合性的文体比赛活动,每年可举办一次,每次举办比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基层工会单独举办的文体比赛活动,设置奖项的,奖金(或奖品,下同)标准:团体奖:一等奖人均不超过3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15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100元;个人奖:一等奖人均不超过4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20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100元。不设置奖项的趣味性(单项性)文体活动等,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

      3基层工会举办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团体操、歌咏等团体类的文体比赛,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可为参加人员购买服装(含鞋子),人均不超过500元,每年限一次。参加省级工会及以上举办的重大文体比赛每年可增购一次,人均不超过600元。

      4基层工会在本城区内开展文体比赛活动的,因比赛活动开展的特殊需要,可安排工作餐,用餐标准:早餐不超过20元,中、晚餐不超过40元,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无法安排工作餐的,可发放误餐补助费,标准不变。

      经行政批准到外地参加文体比赛活动的,按同级财政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举办文体比赛活动的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四类会议标准执行,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

      5举办文体比赛活动期间,需聘请导演、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支付标准:导演、教练每半天不超过400元,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元。举办文体比赛活动单位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开展职工春节联欢晚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可参照不设置奖项的职工文体活动为参演人员发放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7基层工会可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等。观看**每季度可一至二次,购发**票券每人每季不超过100元。不可组织观看大型的营利性、商业性文艺演出或体育比赛。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有条件的、经行政批准的,也可购买社会服务来开展。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春游秋游活动确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门票费等,开支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基层工会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不包括寺庙),如在本地公园有年票购买要求的,可每人每年购票不超过300元。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先从基层工会留成的拨缴经费中列支。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分别可发放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可备适当的干鲜水果)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5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应予看望慰问(一年内同一病种慰问一次),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600元慰问金,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6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基层工会要严格鉴定好会员的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体福利。凡该会员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总额的或未按月缴交会费的,一律不准向该会员发放集体福利。借用、挂职、劳务派遣等会员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使用职工福利费等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活动要面向劳模、先进职工和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险、高温、有毒有害岗位及患职业病、慢性病和即将退休的一线职工。应优先选择工会系统疗养院和省总工会命名的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范围限于省内,时间不超过5天,每年组织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人数的五分之一,落地后的疗休养费(含食宿费等)标准每人不超过2000元。往返交通费应由参加人员回所在单位据实报销。活动组织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5%。

      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疗休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将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劳模职工素质结合起来,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疗休养期间不得跨省活动,原则上住宿地点不变。

      省级及以上的劳模疗休养活动按全总、省总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

      基层工会应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工会会员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具体帮扶救助标准由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经职代会通过后确定。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省总工会制定的管理办法为准。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工匠学堂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县以上各级工会(不含省级)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奖励标准:一等奖人均不超过20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100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600元。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基层工会开展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及奖励支出,由行政规定具体事项。

      (四)其他业务支出

      1基层工会对兼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财务人员)可发放补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的工会干部不可发兼职补贴)。兼职工会干部补贴标准:工会主席、副主席每人不超过300元/月,工会委员、财务人员每人不超过200元/月;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基层工会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每两年时间限一次。基层工会评选表彰的,表彰数占单位总会员数的15%内,每人奖金(或奖品)不超过500元。县以上各级工会评选表彰基层工会的,每人奖金(或奖品)不超过800元

      3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费用,据实开支。

      第十一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十二条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如职工之家、工会服务站、创新工作室、三师一室、职工书屋及体育健身场馆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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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科学使用会计科目,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支和独立核算工作。要加强工会账户管理,严禁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切实保障工会经费的独立性,对未开设独立工会账户或无账户的,不予拨付工会经费。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履行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管的职责。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一致。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基层工会应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

公司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党风廉政、优质服务等情况。参加基层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政治学习、组织活动、重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等相关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把关心基层、关心员工生产生活作为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员工的意见,切实解决员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强化工作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公司领导每年应结合所在联系点工作的实际情况,以解决关键问题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遵循“一线工作法”:信息在一线搜集、管理在一线加强、措施在一线落实、情感在一线交融、作用在一线发挥、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技能在一线提升、目标在一线实现、稳定在一线把控。找到联系点的突出问题,采取对症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基层难点问题,消除不和谐因素。

部室要积极围绕公司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部室负责人及专职至少每月一次深入各联系点,专门传达、督办公司的决策,调查、走访、收集、分析各种信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架起基层与领导沟通的桥梁。部室要发挥接触面广、信息量大、专业技术性的特点,多对基层单位工作指导,帮助基层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协助基层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高基层生产经营等方面管理水平。

(2)关爱基层、员工,提高幸福指数。通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点,进一步把公司对基层、对员工的关怀落到实处。通过基层工作,发现基层、员工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加以解决,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提高员工的福利,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自豪感、认同感、归属感,提高幸福指数。对公司的弱势群体(包括患有重大疾病的员工、伤残员工家庭)、特困家庭等,公司领导要定期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公司的关怀和温暖。

(3)强化常态联系,和员工架起心桥。每年至少参加两次联系点员工座谈会,与员工面对面交流20人次以上,通过“心连心通讯录”(将领导电话与联系点员工电话制作一个通讯录),加强领导与员工的常态联系,并在供电所设立公司领导基层联络员,收集基层动态,广泛了解员工的生产、生活、学习、健康、个人发展等情况,了解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的好建议,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贯彻落实《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源头上预防措施,为基层员工创造发展的条件,使员工的愿景和公司的发展相统一。

(4)强化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增强基层战斗力。以巩固“电网先锋党支部”创建成果,深化城乡党支部“结对创先”活动为抓手,通过争创“四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争做“四优”***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塑造特色,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5)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企务公开。公司领导、职能部室要经常深入联系点,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上级精神、改革措施,做好解释工作,消除员工的疑惑,鼓舞员工斗志,以“四统一”( 统一价值观、统一发展目标、统一品牌战略、统一管理标准)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增强企业文化的穿透力、影响力和震撼力,引导员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把干部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实施好企务公开,让员工群众知道应该知道的情况,参与企业的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和工作责任感。

第四章 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各基层单位有重要活动(如安全活动、民主生活会、重大施工等)时,基层单位负责人应于活动的前三天及时与公司领导联系点联系人进行联系,以便安排工作。公司领导及其联系人也应密切关注基层联系点的工作情况,及时开展工作。

第六条 建立挂钩联系基层和群众的“联系点工作日志”,由公司领导联系点联系人负责填写,将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情况及时作如实采写,采写情况公司党委适时调阅。通过深入基层,密切与群众的沟通,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真实情况,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并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交流指导工作。

第七条 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于涉及面较大的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提交公司党委会讨论解决。不能只作口头承诺,不办实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第八条 公司领导干部在联系群众方面的工作,要定期在公司领导民主生活会上做汇报,年终在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报告上要有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点工作的内容。

第九条 做好信访工作,变上访为下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收集、掌握、分析员工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按程序反映利益要求,依法解决好利益矛盾。

第十条 实施“民情快递”工程,建立网络查询、投诉系统,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解决基层生产经营、员工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办公室”随时掌握领导挂钩基层活动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搞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第十二条 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考核机制,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推广经验,对搞形式、走过场,工作不到位,不能解决基层问题,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要通报批评及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通过开展基层联系点工作,要实现“双零”(即确保党员零违纪、员工零违法)和“三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黄赌毒”事件、不发生行风事件、不发生媒体曝光的不良影响事件等)的刚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