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哪里有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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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哪里有孤儿院?,第1张

中国哪里有孤儿
导读: 1、中国哪里有孤儿院?2、父母都不想要的孩子可以送孤儿院吗3、求一部老电影,讲三个孩子成为孤儿,然后从孤儿院逃跑去找他们舅舅4、残疾儿童可以送福利院吗?5、苏州孤儿院可以领养吗6、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7、未婚生子孩子如何送去孤儿院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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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未婚生子孩子如何送去孤儿院呢?
  • 8、父母是农行职工,双亡。留下一个孤儿。国家抚恤有何政策规定?

标题:中国孤儿院的现状与挑战

摘要:本文将探讨中国孤儿院的现状与挑战。首先介绍中国的孤儿院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而分析孤儿院面临的人员、资金、设施以及法律保障的挑战。最后,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改善孤儿院的条件,更好关爱和保护孤儿的权益。

引言:

孤儿院是提供收养和照料孤儿的机构,旨在给予孤儿更好的成长环境。然而,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带来了庞大的孤儿困境。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了解中国孤儿院的现状和挑战。

一、孤儿院分布情况

中国孤儿院的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和沿海地区。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和广州拥有更多的孤儿院,同时一些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困难,孤儿院数量较少。这种分布不均衡导致了资源的不足和不平衡。

二、人员挑战

孤儿院缺乏专业化和高素质的员工。由于工资低和工作不稳定,这导致了员工流动率的增加。对于孤儿来说,缺乏稳定的照顾者会影响他们的发展和成长,更不用说融入一个新的家庭。

三、资金挑战

孤儿院的资金往往来自政府拨款和慈善捐赠。然而,由于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竞争,孤儿院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这导致孤儿院无法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这对孤儿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设施挑战

由于资金不足,许多孤儿院的设施状况较差。孤儿院缺乏适当的住房、医疗设施和教育资源。这使得孤儿无法获得良好的医疗保健和优质的教育,进而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发展。

五、法律保障挑战

中国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孤儿院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儿童福利法》等。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监督和执法力度不足。一些孤儿院存在管理不善、虐待等问题,这意味着孤儿权益得不到真正保障,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挑战。

六、改善孤儿院条件的建议

为提高中国孤儿院的状况,有以下几个方面可加以优化:

1增加专业培训: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为孤儿院员工提供更好的技能和知识,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

2加强资金支持:政府、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应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确保孤儿院正常运营和良好发展。

3完善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力度,改善孤儿院的设施条件,提供良好的住房、医疗设施和教育资源。

4加强法律监管:政府应加大对孤儿院的监管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确保孤儿权益得到真正保障。

结论:

中国的孤儿院面临着人员、资金、设施和法律保障等多方面的挑战。为了改善孤儿院条件,我们应加强专业培训,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改善设施条件,并加强法律监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关爱和保护中国的孤儿,给他们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不可以,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孤儿院是不会收养的,因为会触犯法律底线。请参考以下资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婚姻法》《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扩展资料:

同时《婚姻法》也指出关于离婚后孩子问题的若干事项: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你好

这部**名字是《on our own》,国内不好找,youtube上可以搜到完整**,**国外介绍是这样写的“Four children set out on their own after their mother's death to avoid being separated by foster care Trying to find their Uncle Jack, they encounter adventure and danger Before the story's touching yet humorous conclusion, they make some serious mistakes and learn some important lessons”

我找了好多年,多亏了您的线索,终于找到了

非常好的**,希望你喜欢

法律分析:社会福利院接收孤残儿童程序:

1、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2、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3、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承办人员在收到孤儿、弃婴的证明材料后,应当面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记录在案,对予能够到达现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去现场实地调查取证。

4、承办人员调查取证、确认孤儿、弃婴身份,并符合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条件的,应开具《孤儿、弃婴转送社会福利院通知书》,送养当事人签字领取后,由送养人到当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办理孤儿、弃婴收养、入院手续。

苏州孤儿院可以领养。

领养孩子条件:

1、弃婴儿童发现地或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

2、收养人须无子女;

3、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夫妻双方须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 、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

收养程序如下:

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

3、登记。凡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4、公告。

综上所述,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五个条件如下:

一、孤儿: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二、服刑人员子女、

三、户籍“留守儿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事实孤儿,指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

2013年6月,南京市江宁区两名女童被发现饿死在家中。孩子死前曾因饥饿彻夜拍门喊妈妈,甚至吃粪便充饥。事发前,孩子父亲因向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被拘役,母亲曾多次将孩子丢在家中外出不归。

国家民政部也表示,要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将“事实孤儿”纳入到国家保障中。

扩展资料:

纳入保障范围的儿童有四大类:

1、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失去父母,找不到父母,未依法收养,包括亲属、机构、家庭寄养人、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已满18岁但仍在普通高中学习的未成年人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以及为义务兵役服务的孤儿。

2、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父母患有精神病、服刑、强制戒毒、二级或以上严重残疾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而另一方失踪、遗弃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家庭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服刑、强制戒毒、二级以上严重残疾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失去或遗弃父母超过两年,未能找到父母的情况;

4、4岁以下,未满18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成年。

未婚生子一人抚养不了能送的孤儿院吗

未婚生子,一人抚养不了不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如果父母双方都确实无力抚养孩子的,可以将孩子送给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收养。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残疾儿童、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院领养要什么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母亲行里元旦加班,过度劳累感冒身亡,父亲车祸身亡。首先应该确定是工伤还是非因工死亡。“加班,过度劳累感冒身亡”如果是在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车祸身亡”如果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发机动车事故,或者其本身是司机在工作中出的车祸,都属于工伤。工伤死亡的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如果说不属于以上情况,即为非因工死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