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工资如下:我来北京做配送员两个月了,之前从来没做过,第一个月,我拿了8500,这个月应该1万到一万2不成问题,现在做配送不光只是送外卖,现在还有买菜app公司,主打生鲜配送!我当时也想去送外卖的,但是住宿,电动车,包括工服都得你自己花钱,还
工资如下:
我来北京做配送员两个月了,之前从来没做过,第一个月,我拿了8500,这个月应该1万到一万2不成问题,现在做配送不光只是送外卖,现在还有买菜app公司,主打生鲜配送!
我当时也想去送外卖的,但是住宿,电动车,包括工服都得你自己花钱,还没挣钱的就先花几千块,肯定舍不得,后来我就去了现在这家公司做生鲜配送,他对新入职的员工和没有基础经验的人很有帮助,而且提供住宿,电动车,包括工服都是不用自己花钱的!
前两个月还有6500的无责任底薪!每次可以带5-10单一起送,我们站这几个月送单冠军,一个月送2000单左右,加上补贴,冲单奖,估计他一个月能拿到15000左右!
出门都是为了挣钱,辛苦点也觉得无所谓了,对了,找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跟你要各种费用,千万别给那都是骗人的!我直接找的公司人事部安排的面试!根本没有任何费用!
外卖未来之谜
外卖行业,是一个深藏着大数据算法的灰色游戏,每一个外卖员都是数据的一部分。系统要求外卖员跑得更快,而骑手无法反抗,只得硬着头皮朝骑着小电驴朝配送目的地狂飙。当算法发现大家竟然越来越快,那么它也会缩短相应的时间,再次让外卖小哥直面生死时速。
而在外卖行业的另一面,却是一个值得令人“拍手称快”的数据。在2020年上半年,美团骑手“不顾疫情、空间甚至时间”,将每一份外卖、药品等其他生活必需品送到了高达4亿用户的手中。
这对于执掌突破2000亿市值大关的美团王兴而言,更是满足了他对于“速度”的迷恋。在这场有限和无限的速度游戏之中,外卖小哥仍然对这场竞速游戏不求甚解。为了那份有限的配送费,他们依旧在“无限”的目的地和速度中疾驰,以实现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年轻人更需要奋斗,才能不负青春。可是,如果公司鼓励996,占用了大量休息和家人团聚的时间,您是选择接受,还是选择离开呢?今天我们邀请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的谢燕平律师,来和大家说说年轻人需要维护的劳动权益。
996哪里违法?
什么是996?就是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这样算下来一天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72小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每周工作40小时,996工作制下,已经严重违法(超出32小时),这已经不是一个给不给加班费的问题,是已经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问题,已经触碰到了劳动法底线。
对于加班,法律如何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里面还涉及两方面的处罚:第一个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第二个是虽然单位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时,但如果一日内延长工时超过3小时或1个月内超过36小时,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公司不要求加班,但项目紧张不得不加班,该不该给加班费?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单位是不是属于强迫劳动者加班,这就需要考察单位分配给劳动者的工作量,是否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上班时间可以完成的限度,如果这些工作明显在完成不了,必须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的,就应当被认定为“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某公司要求电话销售员一天要打500个推销电话。按照正常每天工作8小时的话,一天是480分钟,也就是一天不吃不喝不休息,而且保证电话平均通话时长在1分钟之内才可能完成任务,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如果需要完成任务,必须要加班,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变相强迫加班”。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责令改正。
快递员、送餐员等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长,也该给加班费吗?
大多数企业都是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超出这个时间范围,自然要支付加班费。但除了标准工时制外,我们国家还允许非标准工时制,比如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如果从事受自然条件或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作业的职工,就可以执行综合工时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在周期内超过工作时间的才计算加班费,但也一定要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保障劳动收入方面,要求平台建立与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确保外卖送餐员正常劳动所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
好事,肯定是好事,保障了几百万的外卖送餐员的正当权益,更加让这些送餐员在特殊情况下(暴雨,大风,高峰期)能获得适当的保障等等等等
但是呢, 指导意见终归只是意见,大概给个方向,但具体执行需要今后更多配套法规和两大外送企业的制度支撑。
如果没有后者,那只能叫纸上谈兵。
比如, 确保外卖送餐员正常劳动所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正常”是指每天工作不低于8小时,一周不少于40小时吗?还是只要干活就算正常。
那就会出现很多的BUG,甚至肯定有人会刷单。
平台会抱怨,那我是不是以后给那些摸鱼、一天8小时跑2个单子的也给最低工资?
外卖人员会担心,那是不是以后就按最低标准来 ,我累死累活一小时也就20多块钱?
而且像美团的骑手有400万左右,每日活跃的骑手约50到60万,而他们基本都是劳务合同。
一刀切不实际,怎样把高活跃、其实已经靠送外卖养家的骑手界定出来,还得监管部门再学习一段时间。
不过这块总是要改的。美团去年的人力开支约540亿元,可这里面基本没有社保钱。把养老医疗shi业三个险种算上,差不多要再掏30%出来,也就是160亿左右。
美团去年财报净利才50亿,除了京东会把社保放在自己公司,目前的大型互联网企业都会把社保放出去给第三方机构去代理。
相信美团会第一时间不愿意,肯定会加大对第三方代理机构的制度考核等等。
其中不靠谱的其实还是很多问题 互联网公司都会推给顾客,比如: 给外卖员建立24小时反馈时间的投诉渠道、新型工会组织、多样化商业保险、交通安全培训,等等等等。
这些还都是我们自己来买单
送餐员和外卖员的区别在于工作范围和职责。
送餐员主要负责将食物从餐厅送到顾客指定的地址,通常是在餐厅内工作,负责将已经准备好的食物打包并送达给顾客。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巧和熟悉当地道路的能力。外卖员则是指那些通过在线平台接单并将食物送到顾客指定地址的人员。他们可以是餐厅的员工,也可以是第三方外卖平台的合作伙伴。外卖员需要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接收订单,并按照订单要求准备和送达食物。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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