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物·新鲜事丨最甜汽车周边!劳斯莱斯卖起了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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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物·新鲜事丨最甜汽车周边!劳斯莱斯卖起了蜂蜜,第1张

造物·新鲜事丨最甜汽车周边!劳斯莱斯卖起了蜂蜜
导读: 1、造物·新鲜事丨最甜汽车周边!劳斯莱斯卖起了蜂蜜2、我在这个公司被骗了二万多元,这个公司就是一个骗子公司3、浦东劳斯莱斯零部件厂怎么样4、劳斯莱斯工厂见闻5、劳斯莱斯面试归来总结3月份时由于疫情影响,劳斯莱斯不得不暂时关闭了位于古德伍德
  • 1、造物·新鲜事丨最甜汽车周边!劳斯莱斯卖起了蜂蜜
  • 2、我在这个公司被骗了二万多元,这个公司就是一个骗子公司
  • 3、浦东劳斯莱斯零部件厂怎么样
  • 4、劳斯莱斯工厂见闻
  • 5、劳斯莱斯面试归来总结

3月份时由于疫情影响,劳斯莱斯不得不暂时关闭了位于古德伍德的汽车工厂。为了应对疫情的影响,劳斯莱斯将重心转移到了2017年就建立在工厂附近的养蜂园。劳斯莱斯最近宣布开售自家的蜂蜜产品。

养蜂园的产品此前只是用作赠品送给劳斯莱斯的用户,原本作为副业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关注。宣布开卖蜂蜜时,还宣布了主要产蜜的六个蜂巢的名字,分别为Phantom、Wrath、Ghost、Dawn、Cullinan和SpiritofEcstasy,分别对应旗下的几款车型和标志性的欢庆女神。

并且,劳斯莱斯还将蜂巢里的25万只蜜蜂列到了员工名单上,以纪念这段特殊的时期。

目前劳斯莱斯还没公布具体的产品价格,想必按照劳斯莱斯的一贯作风,普通人是没机会尝得到这个“最甜汽车周边”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我也被青岛三利集团骗了两万押金,辞职人事部张雪莲忽悠在放弃押金声明签字了。后来看有的员工打官司,因为这声明败诉了。辞职就不给工资不给结算两万押金。

在职就是扣工资20%等15年后给你。幸亏离开了。据说现在还有很多被骗的大学生。

大家自己搜 青岛三利  民事判决书。看看法院的判决书就知道实际情况。虽然青岛三利可以钻法律漏洞,但是骗子就是骗子。流氓有文化,只要更多的知道流氓公司,远离流氓公司。

徐鹏飞、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鲁02民终776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徐鹏飞,女,1992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牟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隋晓燕,山东君诚仁和(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艳红,山东君诚仁和(青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东二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张青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田甜,女,系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三利莫丽斯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玉贞,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田甜,女,系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2号工业路路北。

法定代表人:崔继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田甜,女,系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徐鹏飞、上诉人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集团)因与被上诉人青岛三利莫丽斯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丽斯酒店)、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民初13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徐鹏飞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隋晓燕、刘艳红,被上诉人中德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继红,上诉人三利集团、被上诉人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田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徐鹏飞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徐鹏飞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三利集团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对徐鹏飞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认定事实错误。关于徐鹏飞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认定的焦点问题是预奖励金,一审法院对预奖励的真实性、性质、应否支付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最终认定预奖励金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未达到预奖励凭证中载明的支付条件的论断是错误的,与事实严重不符。徐鹏飞认为,职工有获得工资和奖金的权利,奖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三利集团在设定员工工资结构的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故意设定"霸王条款",将本应每月发放的奖金,以预奖励金的方式出现,故意克扣劳动者的奖金,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一审法院没有查明案件事实,仅仅以员工签有预奖励凭证为由认定预奖励金不属于劳动工资的组成部分,是对事实认定的错误。一审中徐鹏飞主张三利集团未支付2013年至2016年的工资19389元,应属所谓的预奖励金,是工资的一部分,三利集团应足额全部发放给徐鹏飞。而一审法院仅酌定三利集团支付徐鹏飞奖金678615元,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一审法院对徐鹏飞工资总额的错误认定,也导致一审中要求三利集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发生错误,徐鹏飞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是23597元[3371元×7个月],一审法院只认定了1983331元[283333元×7个月]。二、一审法院对徐鹏飞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认定,适用法律错误。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第四条第(六)项、第十条第(一)项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2009年至2016年的七年里,徐鹏飞应休假而三利集团未安排休假,要求按徐鹏飞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性质上属于维护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按照国家行政法规规定,年休假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而应支付的一种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徐鹏飞的请求应予支持。而一审法院以劳动者向单位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只是依法享受的一项福利待遇,应受仲裁时效的约束,是适用法律错误。徐鹏飞在一审中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10849元[3371元÷2175×7(2009年至2016年)×5天×200%],而一审法院仅判令三利集团支付徐鹏飞52107元[283333元÷2175×2×200%]。三、一审法院认定三利集团收取徐鹏飞就餐预付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关系是错误的。事实情况是,三利集团在对外招聘时承诺吃、穿、住全部免费,莫丽斯酒店与三利集团系关联企业,徐鹏飞由三利集团安排至莫丽斯酒店就餐,不是徐鹏飞的自主选择,而是三利集团承诺的工作条件之一。因此,徐鹏飞与莫丽斯酒店之间并非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对双方之间的纠纷定性是错误的。因此,莫丽斯酒店与徐鹏飞之间关于员工中途离职餐费由个人承担的约定,对徐鹏飞没有约束力,徐鹏飞不应承担支付餐费的义务。徐鹏飞要求莫丽斯酒店返还就餐预付款,符合法律的规定,一审法院以不是劳动争议纠纷为由不予处理,是适用法律错误。四、一审法院认定徐鹏飞交纳的慈善基金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处理范围,错误。事实情况是,三利集团利用其优势地位,以交纳慈善基金的名义,不管徐鹏飞同意与否,直接扣除徐鹏飞的工资,并非徐鹏飞自愿交纳。而且,慈善基金交纳后三利集团对基金的管理和用途,都没有对徐鹏飞进行过公示,徐鹏飞根本不知道被克扣的所谓"慈善基金"去了哪里。所以,徐鹏飞交纳的"慈善基金"是三利集团克扣徐鹏飞工资的行为,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应支持徐鹏飞要求三利集团支付2015年至2016年慈善基金18421元的请求。综上,一审判决错误,请求依法改判。

三利集团辩称,一、一审法院判决超出诉讼请求,违反不告不理原则,系适用法律错误。1、徐鹏飞在诉讼请求中并没有请求三利集团支付预奖励金,徐鹏飞请求"被告支付原告2013年至2016年未支付的工资19389元",但是一审判决第一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预奖励金678615元",超出了徐鹏飞的诉讼请求。2、一审法院在审理认定中没有全面审查"预奖励金"的性质及奖励对象、给付成就的条件。根据预奖励凭证的背面《声明》载明的内容,预奖励金是一种信誉保障奖励措施,是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体现,理应得到法律保护。徐鹏飞在三利集团处工作时,严重违反三利集团厂规厂纪,工作没有任何交接便无故旷工,故本奖励无效。一审法院一方面认定预奖励金不是工资,一方面又适用过错原则对职工中途离职给予一定的预奖励金,错误。二、三利集团已经安排徐鹏飞休带薪年休假,不应当支付徐鹏飞带薪年休假工资。三、就餐预付款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不应在本案处理。1、徐鹏飞职时就签订了"青岛三利集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规定因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免费就餐,所以公司对员工不提供免费就餐,但公司可以为劳动合同期限完全履行完毕的员工,承担其工作期间在莫丽斯酒店的就餐费用,作为对员工忠实履行劳动合同的一种奖励。若劳动合同期限无论何种原因未履行完毕的,不为其承担工作期间在莫丽斯酒店的就餐费用,其与莫丽斯酒店餐费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2、徐鹏飞入职时就签订了"就餐合同书",且其个人写了"先行就餐申请",先行交纳2万元给莫丽斯酒店,所有发生的费用由徐鹏飞和莫丽斯酒店结算,与三利集团无关。且就餐合同书中第二条明确约定解除合同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四、三利集团从未强制要求徐鹏飞交纳慈善基金,也从未从工资中扣除,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不应在本案处理。五、徐鹏飞离职原因并非是三利集团未给其交纳社会保险,系其自身无故旷工所致,故三利集团不应当支付徐鹏飞经济补偿金。徐鹏飞在没有任何工作交接的情况下,无故旷工,三利集团多次催促其回来上班或者交接工作,徐鹏飞不理不睬,因其严重违犯厂规厂纪,依据制度对其进行处理,以合法解除与徐鹏飞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张贴公告,且已电话通知本人,故三利集团不应该支付徐鹏飞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支持三利集团的诉讼请求。

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的答辩意见同三利集团一致。

三利集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徐鹏飞的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徐鹏飞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超出徐鹏飞的诉讼请求,违反不告不理原则,系适用法律错误。1、徐鹏飞在诉讼请求中并没有请求三利集团支付预奖励金,徐鹏飞请求为"被告支付原告2013年之2016年未支付的工资19389元",但是一审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预奖励金678615元",超出了徐鹏飞的诉讼请求。三利集团不欠付徐鹏飞工资,且一审法院亦认定预奖励金并非是工资,而是工资之外的附条件的一种额外奖励金,故一审法院超出徐鹏飞诉讼请求,应予以撤销。2、一审法院没有全面审查"预奖励金"的性质及奖励对象、给付成就的条件,预奖励金凭证的背面《声明》中已明确载明:预奖励是对职工附条件给予的额外奖励,声明中第2)条载明:本奖励是公司鼓励员工履行合同、协议、承诺等重合同、讲信誉的一种额外奖励,与员的工资、月薪、年薪、加班费、各类补助、各类奖励等一切报酬和收入无关。本奖励仅对讲信誉的员工有效。第6)条载明:被奖励人不管什么情况和什么原因(以没签劳动合同、不交养老保险等为理由离职的)只要中途离职的,本奖励一律无效。第5)条载明:如被奖励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理的或违反厂规厂纪被公司开除、停职、辞退、除名等处理的,本奖励无效。且在正面的"预奖励有效条件"中明确载明:"被奖励人达到以下条件预奖励才能有效,否则无效:1)签订20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20年以上合同到期且预奖励满20年的,预奖励有效。签订20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20年以上,预奖励虽不满20年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甲乙双方约定退休年龄的,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预奖励依然有效。2)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低于20年的,对公司无实质性有效信誉承诺或无信誉保证承诺的,预奖励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并在公司连续工作25年以上才能有效,中途离职无效。3)劳动合同已到期预奖励不满20年的,预奖励无效。4)预奖励已满20年,劳动合同未到期的,预奖励无效。"可见预奖励金性质是一种信誉保障奖励措施,是企业结合自身高科技专利产品的保密性为吸引人才、拴住人才所独创的经营激励机制,符合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制定经营体制的法制框架要求,不被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理应得到社会提倡和国家法律保护。徐鹏飞在三利集团工作时,严重违反三利集团厂规厂纪,工作没有任何交接便无故旷工,故本奖励无效。一审法院一方面认定预奖励金不是工资,一方面又适用过错原则对职工中途离职给予一定的预奖励金,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的比例给予一定的预奖励金,适用法律错误,同时也干扰了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合法经营体制,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二、徐鹏飞离职原因并非是三利集团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系其自身无故旷工所致,不应支付徐鹏飞经济补偿金。1、一审法院认定徐鹏飞离职原因是单位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与事实不符。徐鹏飞入职后,单位曾多次要求其缴纳社会保险,各级领导多次找徐鹏飞谈话劝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有其主管领导和多名证人可以证实。但是徐鹏飞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理,为的是不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可以拿到现款。徐鹏飞在没有任何工作交接的情况下,无故旷工,三利集团多次催促其回来上班或者交接工作,徐鹏飞不理不睬,因其严重违反厂规厂纪,故三利集团不应该支付徐鹏飞经济补偿金。2、徐鹏飞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是伪造的(报告书上的公章与三利集团的公章不相符),存在违法情形,不应采信。三利集团未为徐鹏飞出具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三、三利集团已经安排徐鹏飞休带薪年休假,不应支付徐鹏飞带薪年休假工资。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改判支持三利集团的上诉请求。

徐鹏飞答辩称,一、三利集团对预奖励金的载明对抗国家劳动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不能约束徐鹏飞。预奖励金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职工有获得工资和奖金的权利,奖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三利集团在设定员工工资结构的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故意设定"霸王条款",将本应每月发放的奖金,以预奖励金的方式出现,故意克扣劳动者的奖金,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徐鹏飞一审提交由三利集团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证明双方解除合同真实原因系"加班多工资低不给缴纳保险"。徐鹏飞离开三利集团系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致,徐鹏飞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无过错。徐鹏飞一审提交由三利集团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一份,三利集团称庭后落实,但未提交任何落实意见。一审认定该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予以采纳正确。三利集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三、三利集团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证明双方解除合同真实原因系"加班多工资低不给缴纳保险",其无证据证明已经安排徐鹏飞休过带薪年假。2009年至2016年,徐鹏飞应休假而三利集团未安排休假,要求按徐鹏飞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的陈述意见同三利集团一致。

徐鹏飞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三利集团、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支付徐鹏飞2013年至2016年未支付的工资19389元、支付2015年至2016年慈善基金18421元、支付押金200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597元、带薪年休假工资10849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三利集团、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及一审法院采信证据的情况:

1、徐鹏飞提交收据及说明各一份,据此证明徐鹏飞在2009年12月23日向莫丽斯酒店交纳就餐预付款20000元,要求莫丽斯酒店返还。因三利集团是莫丽斯酒店的主管公司,所以三利集团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返还责任,该请求与中德美公司无关。莫丽斯酒店质证称,对收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该收据属于徐鹏飞与我公司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关系,不应在本案处理。如果徐鹏飞认为未就餐,应依法向我公司主张。说明的真实性需要庭后落实,即使该证据真实,该证据并未体现三利集团与我公司的关系,不能证明其证明事项。三利集团质证称,对收据真实性无法确认,但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未直接收取相关款项,三利集团与莫丽斯酒店相互经济独立。说明的质证意见同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质证称,与我公司无关。

一审法院认为,该组证据中的收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说明的真实性及证明效力等需结合其他证据加以认定。收据记载的日期为2009年12月13日,载明交款人为徐鹏飞,金额为20000元,收款事由为"就餐预付款",其中加盖有"青岛三利酒店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说明的内容为:"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是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生产经营供水设备的控股子公司,三利集团对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其上加盖有三利集团及中德美公司印章。

该厂待遇不错。

1、劳斯莱斯售后维修的工资为9000元,而其他售后维修员工的工资为7000元。相比之下,劳斯莱斯售后维修的工资水平更高,待遇更好。

2、休息充足,劳斯莱斯售后维修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上5休2,而其他售后维修的休息时间为上6休1日。

能够有机会参观劳斯莱斯工厂称得上是一件荣耀的事情。2019年6月27日借道慕尼黑出差的机会转道伦敦,我和另一位媒体同行从伦敦希思罗机场来到Goodwood(古德伍德)小镇,前去探访劳斯莱斯工厂。

路程大约两个小时,因为这里下个周末即将要举办每年一度的Goodwood速度嘉年华,小镇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处于最后冲刺阶段,一英里长的赛道用一米见方的麦秸捆堆积而成,到处都有禁止烟火的标识。

我们入住的酒店就在赛道旁边,这个叫做Goodwood INN酒店从外面看上去和英剧里的乡间老宅很像,非常有年代感,房子低矮老旧,但酒店里面的设施非常现代,泳池、健身房一应俱全。晚上,劳斯莱斯公关部一个留着精致胡须的年轻小伙子Terrence在酒店跟我们讨论了第二天即将参观工厂的日程。

劳斯莱斯工厂距离GoodwoodINN酒店只有几分钟的路程,Terrence第二天早晨开着一辆幻影来接我们。劳斯莱斯工厂大门前的红砖墙上用黑色大理石做背景,金色的Rolls-Royce Motor很显眼,进门是一个环岛,正前方是U字型的建筑群,楼层都不高,最高大约只有四层,据说总裁Thorsten的办公室就在第一组楼群顶头最高处,车子往左然后直行就抵达了公司正门。因为之前在慕尼黑刚刚跟劳斯莱斯总裁Thorsten 见过面,就没去打扰,我们此行主要的目的是走进劳斯莱斯。

在接待大厅,一位名叫DAVID的英国老先生热情接待了我们,他幽默地对我们表示很遗憾自己只会讲英文,老先生饱含深情地为我们讲述劳斯莱斯两个主要创建人的故事,他的语气和眼神似乎在讲解自己家人的往事。“无论是在我心里,抑或是我父母的心里,劳斯莱斯都是一种权威的象征,它是极其庄重且受人尊敬的”,David用了较长时间介绍公司创始人的生平履历,以便我们进到车间时能感受到一种传承的力量。先驱们为日后建立劳斯莱斯公司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也正是缘于对机械、动力的痴迷,才让劳斯莱斯在 汽车 王国里始终特立独行。

在 汽车 生产已经进入智能时代的今天,劳斯莱斯的生产却完全依靠人工,在生产车间,我们没有看见一台机器人。David介绍说,在劳斯莱斯几乎所有工作都由人工完成,即便是发动机这样的大部件,也是由工人亲自手推叉车而非传送带来慢慢实现移动,“机器有很多优势,它们可能更容易精密、省力以及更有效率,但机器没有温度,我们劳斯莱斯制造的从来都不是一辆简单的交通工具,我们制造的是一个有交通功能的艺术品”。

在劳斯莱斯工厂,用来制作精美内饰的木料就有多达48种,每一辆劳斯莱斯车原则上只使用同一棵树的木料。

汽车 要有精美、考究、舒适、耐用的内饰,皮革是必不可少的选择,因而皮革也是劳斯莱斯最考究的组成部分之一。使用在劳斯莱斯车内的皮革有着近乎苛刻甚至是严酷的标准, David给我们出了一个题目:你们知道莱斯莱斯为什么一定要巴伐利亚南部阿尔比斯山区的牛皮吗?他进而骄傲地告诉我们其中的缘由:我们使用的牛皮既不能被蚊虫叮咬过,也不能是用铁丝圈起来的牧场牛,被蚊虫叮咬过的牛皮会有瑕疵,圈养的牛皮会经常蹭铁丝网,皮革质量会大打折扣。巴伐利亚南部山区的海拔在3000米以上,这个高度蚊虫很难飞上去,温度也比较低,蚊虫很难生存,而且那里的牛大多是散养的。

在皮革车间,我们看到,一张牛皮被工人熟练地铺放在一个很大的平台上,他首先用手仔细地抚摸整张牛皮。我好奇地问David:我参观过一些 汽车 皮革车间,多数情况下,都是把一张牛皮平放在平台上,然后用激光扫描检测皮革质量的好坏。为什么在劳斯莱斯更信任工人的一双手?他回答说:我们也有激光检测机器跟手段,但在劳斯莱斯,大家永远首先相信人,人的感觉要比机器要灵敏。有经验的熟练工人把整张牛皮抚摸一个遍,然后标示出哪里有瑕疵、哪里皮革厚薄不均匀,这个工序结束之后,我们才让激光来检测。

颜值在劳斯莱斯有着特别的意义,在工厂参观的另一个深刻印象就是每辆劳斯莱斯都不一样,David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重样的劳斯莱斯,但从颜色上说它们都非比寻常,每一种颜色都有特定的名称,“您看到的只是您最想得到的颜色,其实在这之前,劳斯莱斯的工人已经在白车身上打磨了45层各种的颜料,车身上仅仅各种底漆、油漆的总重量就能达到45公斤。

说到车的颜色,David讲了几个真实的段子,曾经有一个美国富婆拿着自家狗毛让劳斯莱斯按此调配颜色,莱斯莱斯按时完成了作业,这个美国富婆非常满意地表示,如果狗狗不幸离世了,就再买一只小狗,按照小狗狗的颜色再订购一辆劳斯莱斯。还有美国的一个客户从自家花园摘了一朵花,送到劳斯莱斯总部,车的颜色按照这朵花来做,劳斯莱斯当然也按时完美地完成任务,这朵花现在还保留在颜料车间的展示墙上呢。颜色展示墙上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创意,反正超级富豪的世界,我们真的搞不懂啊!

因为是手工制作,劳斯莱斯工厂的工位比一般量产车要少很多,但是我们在这里发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工位,该工位位于车间中间偏右的一个透明的密闭空间里,操作的工人也都穿着类似防毒面具的工装,一问才知道,在劳斯莱斯工厂里,对仪表盘的安装时需要绝对在无菌下完成了,所以这个工位看上去跟手术室有点像。

将发动机与车身咬合在一起的工序也很特别,在这里我们看到发动机是提前做好的,劳斯莱斯发动机难道是代工的?David回答说:劳斯莱斯的发动机是由宝马公司制造的,这些发动机是严格按照劳斯莱斯的标准一对一量身打造的。当年劳斯莱斯宾利公司最初是卖给大众集团,当时的莱斯莱斯高层对大众不太放心,他们就留了一手,把莱斯莱斯品牌没有出售,后来在谈判的时候,高层提出了一个建议,德国宝马公司是一家非常不错的 汽车 制造公司,劳斯莱斯如果能够归到宝马门下,将是不错的选择。宝马与大众经过了艰苦的谈判,最终莱斯莱斯这个品牌被宝马收购。

2003年,劳斯莱斯归到宝马的时候只有250名员工,每年300辆车;现在劳斯莱斯有2200员工,2018年大约制造了4000多辆劳斯莱斯。David说;莱斯莱斯从来不以量取胜,客户如果今天下单,等待一年以上是很正常的,David 用一句英国谚语结束了讲解:耐心是一种品质。

进入车间之前,首先要经过劳斯莱斯工厂的餐厅,David告诉我们:公司员工无论级别高低都在这里就餐,所以大家能在餐厅可能会遇上公司老大Thorsten,也经常遇见首席设计师等几乎所有的公司高层,大家相互直呼其名,劳斯莱斯是 汽车 顶级品牌,但劳斯莱斯大家庭的关系却平等友好,劳斯莱斯从来不加班,每天两班倒,所有公共假日、宗教节日统统休息。

我曾经和和劳斯莱斯设计总监有过一次采访,那次采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开始,我们谈 汽车 、 汽车 设计,但很快,话题就从“设计线条”的迂回中游离开来,他的语境经常带入一些哲学意味:“当我看到一款车型时,我将会看到一座庞大的帝国;我会看到纪律严明的指挥官;又或者很抽象地说,我看到了对懊悔过往的宽恕……”

当初对这话的深意并不理解,在劳斯莱斯工厂,似乎可以找到答案。

劳斯莱斯面试归来总结

 去劳斯莱斯了,呵呵,去实习面试。但总有点不好的预感,觉得可能会泡汤。一下地铁就看到劳斯莱斯双R的标志了(又坐的黑车,没买票)。公司门口有个停车场,到那时我突然想起以前同学给我说得一句话:在大众,员工只允许开大众的汽车。如果在这也有这样的规定就好了。给我面试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长的'不帅,很严肃,话不多,偶尔笑那么一两下,也很少说话,这样的就是劳斯莱斯的精英吧?小青年先带我参观车间,讲了这是什么什么,干什么用的,然后去办公室,问了点问题,但我没有想到会问专业课的问题,有点蒙,随便忽悠了两句,也不知道他对我有什么评价,是好,是坏?当我看到他桌子上的另一张名片时,心理有点不爽,名片估计是别的面试的同学留下的吧,是慕尼黑大学毕业的鬼子。我跟那样的不用竞争了,他赢了。但愿是我多心,嘻嘻。从办公室出来,他又带我去别的厂房看了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