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逢年过节,公司给员工发放礼品,会计实务中应将购买的礼品费用计入福利费中。给员工发放礼品,应如何做会计分录?公司给员工发放礼品分录处理借_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应
逢年过节,公司给员工发放礼品,会计实务中应将购买的礼品费用计入福利费中。给员工发放礼品,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公司给员工发放礼品分录处理
借_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这是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或者向职工提供企业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职工福利费包括如下几种:职工医药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集体福利的补贴、其他福利待遇。
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碰到员工生日、圣诞节、中秋节等节日时,一些公司会给员工发放礼品作为职工福利,会计人员该如何编制给员工礼品的会计分录?
公司给职工发放礼品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自制产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发放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付职工薪酬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该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非货币性福利”、“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外购产品用于非货币性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产品视同销售,销售价格以同一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1、计提的时候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外购时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3、转出然后自产产品的话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1、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或者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视同正常销售。
2、企业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时,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来确定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
-非货币性薪酬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购买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预先确定每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名称,以及计入账户的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 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股东分红会计分录:
宣告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股东请求分配利润的前提条件: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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