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员工购买产品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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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员工购买产品是否违法,第1张

公司强制员工购买产品是否违法
导读:违法。公司因产品滞销造成营收压力,要求员工购买公司的旗下产品,此时,员工身份已由劳动者转变为消费者,而企业的身份则转为经营者,如果员工不愿购买,有的公司则以辞退或者扣发工资相威胁,这就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了。《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辞退员工及扣除员

违法。

公司因产品滞销造成营收压力,要求员工购买公司的旗下产品,此时,员工身份已由劳动者转变为消费者,而企业的身份则转为经营者,如果员工不愿购买,有的公司则以辞退或者扣发工资相威胁,这就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了。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辞退员工及扣除员工工资的条件有严格的限定,除了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等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或者扣发员工工资。企业自定“家规”,并将其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以“家规”替代国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监察部门有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予以纠正。

该规定第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企业为员工发放工资,却要员工以工资购买企业产品,这实际是变相地以实物替代了货币支付。比如有些产品有特定的消费对象,员工并无消费需求,让员工以劳动所得购买并不需要的东西,违背了工资不得以实物替代的法律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不合法,公司不可以强行买卖,员工可以拒绝购买该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扩展资料

强迫交易罪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对于员工在公司有偷窃行为的,可向公司保卫部门和主要领导揭发检举,也可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检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举揭发他人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检举揭发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表达的不清晰所以我说一下与众不同的说法。

工厂强制要求员工买东西应该属于公司规定的福利或义务。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属于福利。高于市场价格属于义务。

买东西分几种

第一种,工厂自己生产的产品。强制员工购买很合理,大家自己生产的东西应该都体验一下,对于提高工厂产品质量和适用性的改进有很大帮助。为什么不免费发放,只有花钱才会认真对待。

第二,工厂合作关系单位的产品。使用工厂生产的配件与工厂的盈利发展有帮助。还是合理,工厂员工一家人,增加员工和工厂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目标。提高员工主人翁意识。

第三,与工厂不相干的产品,目前国企及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企业经常做的。一般低于市场价属于福利。有时为了保证市场平衡稳定也会高于市场价。一般高于市场价大部分是政府行为,强制分配给各个单位销售指标,各单位只能下派给员工。

总之工厂强制要求员工买东西,不违法,属于公司制度。对于员工来说不适应这种制度可以选择离职。离职后换一家单位还是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这种情况很普遍。

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单位基本都是大型稳定的企事业单位。

老公,偷偷送女员工口红,问他什么意思?他说什么都没有,而且从来都没有送过你,如果从来都没有送过你口红的话,他给女员工送口红,那就说明他现在已经出现问题,如果你没有证据的话,不要说还是细心观察,抓住证据再说,这样对你有利

南京一小伙儿偷女同事口红送女友,这种男人有多“渣”首先是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购买品牌口红赠送给对应的女友本身就是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的,其次就是如果真的没有办法购买对应的品牌口红可以买性价比更高的口红送给女友,再者就是再怎么样也不能涉及到偷窃的行为这样子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另外就是这种男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是很敷衍的常常都是抱着一种不在乎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的事务。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南京一小伙儿偷女同事口红送女友,这种男人有多“渣”。

一、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购买品牌口红赠送给对应的女友本身就是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的

首先就是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购买品牌口红赠送给对应的女友本身就是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的 ,对于男子而言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赠送口红的话就应该加强自身的能力提升这样子有利于未来的发展。

二、如果真的没有办法购买对应的品牌口红可以买性价比更高的口红送给女友 

其次就是如果真的没有办法购买对应的品牌口红可以买性价比更高的口红送给女友 ,这样子可以使得女友也会认可男子的行为。

三、再怎么样也不能涉及到偷窃的行为这样子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再者就是再怎么样也不能涉及到偷窃的行为这样子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因为偷窃的行为是非常可耻的应该主动认错并且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

四、这种男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是很敷衍的常常都是抱着一种不在乎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的事务 

另外就是这种男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是很敷衍的常常都是抱着一种不在乎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的事务 ,这样子不利于她的职业生涯的发展。

男子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主动承担起对应的刑事责任。

每到岁末,各个公司都会组织各种形式多样,活动精彩纷呈的年会,来宣扬企业的文化,犒劳一年辛勤工作的员工和提高公司的凝聚力。那么问题来了,在年会中各种抽奖活动发放的奖品,我们财务上要做如何处理呢?我们通过一则事例来了解一下。

某企业在本年年会活动中,举办了抽奖活动,并在抽奖环节向本企业的员工和VIP客户发放了中奖奖品,奖品金额共计8万元。那么问题是:

1、抽奖发放奖品的金额8万元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呢?

根据年会举办的形式和性质来判定,这8万元可以计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但必须注意发放给本企业员工和VIP客户的奖品金额需分别核算。发放给本企业员工的奖品金额计入福利费,而发放给VIP客户部分则计入业务招待费。

2、中奖环节的奖品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区别处理:

(1)中奖环节发放的奖品是本企业自产的,应视同销售。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产的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2)中奖环节发放的奖品是本企业外购的。

企业外购的奖品不论是用于个人福利(个人消费)还是用于集体福利,在增值税上均不视同销售。

外购奖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认证后作为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奖品的成本费用。

3、抽奖环节发放的奖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抽奖环节发放的奖品毫无疑问是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员工在本企业年会中抽中的奖品所得应该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发放给VIP客户的奖品应按偶然所得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正常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即可。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对于发放给VIP客户奖品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可能还存在另一笔费用支出,即企业承担客户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承担客户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是不能扣除的,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