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强迫员工购买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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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强迫员工购买月饼
导读:  酒店不能强迫员工购买月饼。  宾馆此举属于变相强买强卖,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如存在异议,可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如果宾馆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岗位职责不包括销售月饼,在员工不同意销售月饼的情况下,宾馆不可以强制员工

  酒店不能强迫员工购买月饼。

  宾馆此举属于变相强买强卖,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如存在异议,可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如果宾馆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岗位职责不包括销售月饼,在员工不同意销售月饼的情况下,宾馆不可以强制员工推销;在员工与宾馆协商后同意推销月饼,但没能完成任务量,根据《劳动法》规定,宾馆也不能让员工自己埋单。

不属于合法的商业行为。

“让供应商购买”通常是指“强迫/要求/挑战”等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例如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应该在自己意愿、能力和知情的基础上,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月饼,并自主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任何强迫他人购买、付款、捐献等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问题和商业风险。

在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应建立合规的采购程序和合作机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商业准则,保障商业活动的公正、公平和诚信。

公款购买月饼慰问退休老干部算违规的。

敬老节给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发慰问品不违规。但挪用公款就违规了。

挪用公款罪中的犯罪主体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人构成该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然后。。。。。当然,如果有极少数人真的这么做了,我会。。。。

 人民视觉

  这个中秋,对于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李梁来说,这个中秋节却高兴不起来:前不久,因同意本所全体职工收受由私营企业负责人赠送的月饼券、发放购物卡,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点名通报批评。

  月饼,本是中秋佳节纪念传统文化的食品,近年来却因过度包装、公款消费而成为不良作风的代名词,甚至形成了“吃的不买,买的不吃”的怪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有关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整治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咬住“月饼”不“松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遏制歪风力度不减。

  月饼不断“变味”“变身”,不变的是背后的利益诉求

  近年来,本是传统节日特色食品的月饼逐渐“变味”:鲍鱼、鱼翅、燕窝……各种豪华馅料让人瞠目结舌;高档月饼的包装也是极尽标新立异之能事,你用仿绸,我就用真丝,你选择镀金盒,我就用铂金;有的里面则装了洋酒、茶叶、金饰等不相干的东西,月饼本身倒成了陪衬的绿叶;有的干脆不放能吃的月饼了,直接变为金银打制月饼。

  吃月饼是假,送节礼才是真。这么贵的价格,为何还有人来买实际上,细数这些买豪华月饼的人,大多是为了送礼,而其中多是公款买了单。

  “以往一到中秋节前,堵车情况就特严重,很多是送月饼礼品的,那段时间上下班要花上平时好几倍的时间。”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的居民孙莉告诉记者,从去年起,这种情况得到改观,“送月饼的车流的确降了下来。”

  那么,是不是豪华月饼、公款送月饼真的就消失了呢记者发现,一些地方的天价月饼、豪奢礼品等广告今年仍在明目张胆地打。在北京暗访中,记者在不长时间里就看到一家商场门口有二三十号黄牛党徘徊,也还有人前来卖卡。而在网络上,月饼券、提货卡、预付卡、中秋礼品册等悄然热销,电商承诺买月饼等节礼可开办公用品、耗材等发票。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表示,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的当下,有些心存侥幸的人不得不改头换面、躲躲藏藏、偷偷摸摸,证明反“四风”确实起了作用,但同时也反映出仍有人认识不到位,一些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

  专家指出,不管月饼如何“变味”“变身”,不变的是月饼背后的利益诉求,只有把公款送月饼、高价送月饼的歪风邪气刹住,月饼才会变得轻松起来。

  就是要“小题大做”,谨防公款送月饼歪风反弹

  7月29日,新华社曝光一些邮政公司近来推出“金条月饼”组合套装,几十元或一两百元的月饼经过一番“包装搭配”,摇身一变成为“天价月饼”。在安徽合肥市桃花邮政支局,一组名为“思乡·集邮文化产品系列”的电子价格上,写着《品邮赏珍》金月饼组合套装1080元,《品邮赏珍》马上发财金砖套装3300元……

  媒体曝光后,“金条月饼”被紧急叫停。随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连续下发两个通知,规范节日期间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节日营销管理,严禁公款购买发放月饼或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用于企业公关活动,严禁制作销售含有贵金属的“思乡月饼”等产品。

  党建专家认为,和打“老虎”、拍“苍蝇”相比,抓“月饼”问题看似微不足道,却直接关系到八项规定的落实和反“四风”是否能取信于民。如果咬不住、盯不紧,就会功亏一篑。为此,今年中秋前夕,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小题大做”,防的正是公款送“月饼”歪风反弹。

  7月24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同时,网站每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不乏因公款购买月饼、发放月饼券、公款送节礼等受到处分的案例,违纪者被点名道姓曝光,警示作用十分明显。

  8月25日,中直机关召开各单位纪委负责人会议,决定在中秋国庆期间,用两个月时间,持续开展“节日病”集中整治工作。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公款赠送月饼提货券、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到私人会所、培训中心、驻京办等场所吃喝问题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假等制度执行情况。

  黑龙江、湖北、浙江、海南、广东、河北、天津、贵州、北京、西藏、青海、商务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地区和单位也陆续发出通知,将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就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专门组织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不正之风顽固易反复,必须坚持不懈、露头就打

  谈到月饼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斌雄表示:“在科技手段的掩护下,不正之风日趋隐蔽化,这也提醒我们,不正之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需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一定程度上,反腐败也是打心理战。”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月饼虽小,但反映出腐败供需双方“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祟,“有的领导干部还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是一阵风,松一阵、紧一阵,严一阵、宽一阵,治理决心长一时、短一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分析指出,公款送月饼节礼等是顽症痼疾,像牛皮癣一样难治,必须采用各种办法、手段,坚持不懈、露头就打。

  在北京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赵玉岐看来,不论“四风”问题以多隐蔽的形式出现,“钱”的轨迹隐藏不了。“只要把‘钱’看住了,无论翻什么新花样,都是白搭。”他介绍,北京正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务卡制度,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都须刷卡支付,报销时须提供项目明细,做到公款支付可追溯、可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