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首先,组织旅游的过程中,有利于公司内部团队建设;其次,公司在组织旅游的过程中,能拿到很多合法发票进行相应税务抵扣;第三,公司形式出去旅游,可以拥有团购价,节约福利成本的同时让大多数员工觉得物有所值;最后,旅游的同时可以开拓相关地区的业务,考
首先,组织旅游的过程中,有利于公司内部团队建设;
其次,公司在组织旅游的过程中,能拿到很多合法发票进行相应税务抵扣;
第三,公司形式出去旅游,可以拥有团购价,节约福利成本的同时让大多数员工觉得物有所值;
最后,旅游的同时可以开拓相关地区的业务,考察市场。
补充原因:
一、合理优化企业性情
出色的的企业犹如巨人,异样具有弱小的性情特征。这种性情浸透到企业运营管理的各个层面,间接决议了企业的外部构造与内部抽象。企业性情次要取决于员工感受与股东心情,因而企业文明部门应留意引导与管理企业性情,针对企业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制定卓有成效的拓展培训。毫不夸大地说,员工心情塑造企业性情,而企业性情决议企业命运。
二、改善企业外部管理
当今时代已不再顺应“感性经济人”人的假定,古代管理要求企业不能一味“制度管人”,而应充沛思索员任务为“社会人”所衍生的自尊感,归属与爱的需求,以及自我完成的价值盼望。员工素质拓展训练正有助于打破企业生硬的管理形式,培育愈加安康与温情的外部关系,进而加强团队的波动性与向心力,为企业博得竞争劣势。
三、提升员工素质
任何一个的管理者都不会无视对员工的素质培训,停止拓展训练无疑是为卓有成效的手腕之一。扩展培训不只可以协助员工充沛开掘本身潜能,进而在任务中定位,完成其本身价值化,更有助于加强员工凝聚力,终推进整个企业的生长开展。
题主的这个问题我以前也很困惑,等到我也成为公司决策层之后,对这点就有些理解了。
在职场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在自己层面难以理解的东西,这时就需要换位思考。
就像您提的这个问题,如果您是老板,对员工是不停加工资好,还要想要打造一种企业的文化氛围好呢?
加工资是一种长效的激励机制,工资高低与否与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高低是相关联的。
老板一般不轻易加工资,一是因为固定长期支出会增大;二是加工资属于老板们的重型武器,轻易不能动用。核武器则是股权激励。
我们来看一下企业薪资构成,一般都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基本工资一般比较固定,而且偏低;岗位工资是按你所处的岗位决定的;绩效是工资体系的大头,一般按经营销售和盈利状况来决定,如果你是销售人员,这块才是主要收入;如果你是内勤人员,这块可能会少一些;奖金要看公司的相关制度政策。
一般重型和核武轻易不会动用,但又要不停激励员工,提升员工士气,植入企业文化,用什么方式比较好呢?
当然是团建活动了。
一是团建活动是集体性行为,属于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二是团建活动中可以提高员工粘性和归属感;三是团建活动可以发现个人的才能,通过行为可以更多了解员工心理。
您看团建活动是不是很有必要呢?
如果您想加工资,最好的方法是体现自己的价值,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收益;锻炼自己的管理才能,让老板觉得需要提拔你,工资自然就高了。达到一定高度时,也可以跟老板谈股权激励了。
上述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的话,还麻类您点击采纳,谢谢!
这也正常啊,尤其是同事之间相处的话,有时候为了工作上的利益,这些相互互相排挤和打压属于正常的事情,不要太计较了,心态放好一点,既然对方不愿意说自己就慢慢学吧,也没什么的,他能学会自己也可以学会。
老板奖励员工旅游归来扣除员工旅游期间基本工资对吗?
老板旅游的钱都给了,还计较那点上班时间,只能说有点小气,但不犯法。没什么对不对的
奖励优秀员工旅游,开具旅游发票,能入账吗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入职工福利费
2、写一个会议记录,包装成出差开会,询问旅游公司能否开成差旅发票或者会议发票,计入差旅费或者会议费
员工偷衣服老板让员工原价赔偿并扣除员工所有工资这样对吗可以报警。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奖励优秀员工旅游通知怎么写公司经研究决定,为奖励优秀员工、也为激励全体员工,现安排组织优秀员工一次旅游活动,希望全体员工能更加勤恳工作、全体成员共创美好未来!——你可以自行再扩充套件一下。
员工的基本工资可以扣吗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老板装修让员工休假两天,基本工资应该扣吗?
用人单位装修,安排员工休息两天,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情形,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当天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老板会组织员工去集体旅游吗很多的公司都是有这样的待遇的,
这个属于老板给员工的福利,每年一次的旅游,
但是要是公司的业务不景气的话,那就不一定有这个福利了。
受伤休息期间老板只给基本工资对吗?如果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我在一家服装店上班,装修期间员工放假休息,公司可以扣除员工基本工资吗?能否克扣你的工资,要看你与服装店之间的法律关系。
如果你与服装店属于劳动关系,那么服装店不能擅自克扣你的工资。
如果你与服装店属于劳务关系,那么服装店可以在装修期间扣除你的工资。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一、 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型别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四、 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
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老板装修让员工休假两天应该扣基本工资吗老板装修让员工休假两天,用人单位不应当扣基本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援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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