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醉酒女同事回家被要求发生关系,又被告强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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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醉酒女同事回家被要求发生关系,又被告强奸!该怎么办?,第1张

送醉酒女同事回家被要求发生关系,又被告强奸!该怎么办?
导读:强奸案件,一直以来都算得法律实务中最复杂多变的案件了,受到当事人主观想法的极大影响,又由于本身案件的证据单薄,强奸案件的判定也是颇具争议。和大家分享的一个案例就是类似的一个案例,来自江苏省宿迁市的一个小伙,以下是小伙蒋某的私信内容:我遇到了

强奸案件,一直以来都算得法律实务中最复杂多变的案件了,受到当事人主观想法的极大影响,又由于本身案件的证据单薄,强奸案件的判定也是颇具争议。和大家分享的一个案例就是类似的一个案例,来自江苏省宿迁市的一个小伙,以下是小伙蒋某的私信内容:

我遇到了一个麻烦事,有人要告我强奸!我们项目组聚会,一同有4男一女,因为我酒精过敏就没有喝酒,其他人多喝多了,聚餐结束后,大家就让我去送那名女同事回家,其他人打车回家,我把她扶上车后,她就开始脱衣服要求和我发生性关系,我知道她喝多了就没有理她,但是她反复要求我和她发生关系,我没有把持住,就在路边停车和她发生了关系,不料,第二天,她却报警了,说我强奸了她!我真的冤枉啊!她非说自己当时断片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该怎么办啊!

案件分析

从法律角度讲,怎么样才能被判点为强奸呢?有两点是构成强奸行为的重要条件,缺一不可。

一、以暴力胁迫手段(也可是非暴力手段,但是趁女子酒醉或熟睡)

二、违背妇女意志

强奸罪成立通常要由公诉人列举嫌疑人如何采取的暴力胁迫行为(语言恐吓也属于这一范畴)的证据,并据被害方当时如何表述不愿意进行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有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害人当时出于恐惧,不敢进行不愿意的表述也可以成立强奸罪)的证据。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主动向蒋某要求发生关系,但在事后恢复清醒又称违背了自己的意志,该如何认定呢?

有很多强奸案件, 被害人在发生性关系时处于半推半就或者默许的情况,但在事后反悔,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种情况,就必须与被害人遭受强奸时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况相互区分,不能就此认定发生性行为是违背被害人意志的。但是,如果本案中被害人醉酒后,完全失去意识处于昏睡状态,由蒋某主动和其发生性关系,那么毋庸置疑,这就属于利用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捡尸”型强奸行为。是违法的。

那我也和蒋某取得了联系,并且行车记录仪明确的记录了当时车上发生的一幕,被害人系主动脱衣服并要求和蒋某发生关系,那么,要准确认定被害人当时的主观意志,就不能仅仅依据被害人的笔录,而要结合其近期生活状态、饮酒历史等情况综合进行分析。因此,不能仅仅凭借被害人的笔录证明蒋某就是实施了强奸。

再扩展来讲,如果酒后乱性不是主观意志,那么酒后强奸他人就失去了主观故意。 因为酒精对人大脑的影响是相同的,不存在性别差异,所以不能说男性酒后就有主观意志,女性酒后就没有主观意志。 否认了酒后的主观意志,那么酒后交通肇事、酒后危险驾驶等各种罪名的基础就不存在。

因此我认为蒋某也不用过分紧张,毕竟有当初的案发视频可以证明自己并不是强奸。但是我个人认为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有客观行为的存在。在明知对方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或者无法判断对方意识是否清醒,仍然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作为一个清新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具有克制行为。而不是顺应对方“模糊”的状态下,实施不该有的客观行为,这样是不道德的。

前几天晚上,表哥半夜给我打来电话,说他送了一下,喝醉了酒的女同事回了家,结果被女友发现了。两个人闹得非常不开心,居然隐隐有分手的趋势,但是表哥和他女朋友已经谈了很长时间恋爱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所以对这一段感情表哥非常不舍,向我来寻求帮助。虽然我不是什么情感专家,但站在女孩的角度想想能给他一点建议,到底怎么解释他女朋友才会相信他?

 

其实要我说表哥就是活该,身为一个有女友的人,平时就应该跟各种女人保持好距离。而且还送喝醉的女同事回家,万一你俩在意乱情迷中发生点什么也不奇怪。而且表哥的点子也太背了,居然正好不好的,被他女友给看见,你说这不冤枉你能冤枉谁呢?我在电话中把表哥训了一顿,其实想想如果我看到我男朋友这样也非常生气。

 

虽然气归气,我还是在给他出了几个主意。首先呢,就是要认真的诚恳的跟他女朋友道歉,说这次的事情是他思考的不谨慎,下次绝没有这种事情了。如果下次还碰到喝醉的女同事,他绝对会躲得远远的。即使要送她回家的话,也要把女朋友拉过来一块儿送她。平时也要跟各种女人保持好距离,除了女朋友外不要再有什么关系太亲密的女性朋友。最后要把自己的动向及时的向女朋友报备,让她感觉到你是非常在乎她的。

 

也要学会耍耍浪漫,给女朋友制造点惊喜,这绝对是最事半功效的方法了。表哥在我半调子的指导下却真的跟他女朋友道歉成功了,所以说女孩还是很好哄的。平常跟女性朋友太过亲密也不要不当回事儿,这都是扎在你女朋友身上的针,等她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分手也是肯定了的。

  公司有个女同事对我有意思,主动向我表白好几次,但每次都被我拒绝了,毕竟我是有女朋友的人。这位女同事对我很执着,有一次公司聚餐她故意喝多,同事起哄让我送她回家,结果被女友撞个正着,引发了一场很大的误会,害得女友差点跟我分手!

  女同事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她是公司的老员工了,而我刚来公司半年还是一位新人,所以我尽力和身边的同事打好关系。在我来公司第一天的时候,女同事就主动和我打招呼,之后每天都找我聊天,有的时候中午还喊着我下楼一起吃午饭。

 在公司聊天很正常,可是单独吃午饭还是算了,所以我每次都直接拒绝。女同事不死心,后来当着同事的面说喜欢我,希望我能给她一个机会,她提前和同事都打好招呼了,让同事跟着起哄。即使这样我的态度很坚定,我直接告诉女同事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以为都这样说了,女同事肯定死心了,谁知她从那以后她每天都给我送早饭,而且还故意发朋友圈让大家都知道,整得我十分尴尬。后来公司聚餐女同事喝了很多酒,聚餐结束后同事让我把女同事送回家,我说不顺路让她自己回去,同事们都嫌我太无情了。

 最后没有办法,我只好送女同事回家,结果刚到女同事小区门口我就看见了女友。当时女友看到我送女同事回家很生气,但我感觉这件事很蹊跷,女友家和女同事住的地方完全是相反的方向,女友为什么会在那里等我呢?

  事后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女同事故意安排的,她让公司同事给女友打电话,让女友去女同事小区门口等着看好戏。现在想想女同事真的是太可怕了,为了让我答应她,竟然做出这种事。经历这件事以后我辞职了,因为我不想让女友再误会我了。

男子唐某某与一女子樊某某在餐厅喝酒,女子醉酒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被樊某某的男朋友发现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唐某某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樊某某约被告人唐某某在龙华区餐厅喝酒。樊某某醉酒不知反抗,被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樊某某男朋友回到住处,发现唐某某、樊某某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遂将樊某某叫醒,樊某某发现被强奸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民警在龙华区抓获唐某某。经鉴定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混合的STR分型,包含唐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不排除包含樊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的Y-STR分型与唐某某血样检出的Y-STR分型相同,不排除来源于同一父系。被告人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要在外多喝酒,喝酒真的会误事,曲某醉酒强行和张某发生关系,也并不是清醒的行为,清醒时想必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事已发生总要为自己做出的事情负责,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害人害己。希望每一个女孩子都能够保护好自己,不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也要做到自尊自爱,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自己,不落入其他人的手中。所以说女孩还是要保护自己,和异性相处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女同事来你家玩,喝醉了,你女朋友坚决不准你开车送她回去,非要她自己送。你女朋友做得对,你毕竟是男的,而且你女同事已经喝醉了,你送确实不妥当,会给人家留下口舌的,但是你女朋友送就不会有人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