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送人必须要那个人在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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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送人必须要那个人在场吗,第1张

全款买房送人必须要那个人在场吗
导读:全款买房送人必须要那个人在场。房产赠与过户,是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的。因为办理赠与房产,不但在双方到场办理,还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怎么办理房产赠与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房屋赠予的合同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但

全款买房送人必须要那个人在场。房产赠与过户,是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的。

因为办理赠与房产,不但在双方到场办理,还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怎么办理房产赠与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房屋赠予的合同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但是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房产证过户的办理是必须要本人到场的。

先办理赠与公证,需要交纳契税,办理完税务后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及赠与协议书。

办理赠与公证,至于是否需要受赠人到场需要看公证处的要求根据权利人情况而定需要。

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的,结婚后,该房产仍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并不会因结婚或结婚时间长短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贷款购房,婚后一起还贷的,还贷及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给女方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此类情形,在离婚分配房产份额上,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并非加上女方名字就代表女方可以均等分配或者按照不动产权证上的比例分割房产。首先,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则意味着房产状态从“婚前财产”变成“共同财产”:

我们都知道,“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到房子,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倘若房款全部与女方无关,女方、女方父母没有进行资助,那么在婚后不加女方名字的前提下,房子100%的产权归男方,女方无权在离婚时分割房产,这是确定无疑的。

婚后,女方要求男方把自己的名字加在不动产权证上的现象太普遍了,“不加就是不爱我”、“不加就是有想法”,在女方“软磨硬泡”下,男方为了表现“衷心”、“决心”,把女方名字加上也就水到渠成了。

如果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这就意味着,不动产权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则女方就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至于获得了多少,以登记的比例为准,比如改为“男方70%、女方30%”,那么女方的产权比例就是30%;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视为“男方50%、女方50%”。

当然,房产作为不动产,在离婚分割时,不可能在房子中间画一条线,这边归男方、那边归女方,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比如直接变现,夫妻分配房款;或者一方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按照市场价格补偿给另一方一定的房款,收到房款的一方从份额中退出,产权全部归到另一方名下。

男方为什么甘愿把女方的名字加在不动产权证上?出发点就是想与女方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婚后三两个月就离婚,那么说明双方在婚前并没有一个稳定的感情基础,男方对女方性格等方面的了解都知之甚少,那么此时法院就有极大可能会裁决男方适当多分割一些房产份额。

如此裁决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出于为了杜绝女方骗取钱财而“假结婚”的现象。如果女性都这么干,那还不乱套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来自于女方的过错,比如出轨、不赡养父母、出轨、好吃懒做、不顾家等等,那么女方是过错方,法院会裁决男方多分配一些房产份额,给予女方适当的补偿。

综上,对于“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没有房贷,婚后把女方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上”的行为,法律上对这种行为的界定是“赠与”,是男方无偿向女方赠与产权的行为,离婚时,女方也就具备了分配该套房产份额的权利。

不过,法院在裁决房产份额的时候,并非100%按照登记份额进行分配,如果出现上文所述的4种情况,份额是可以向男方倾斜的。除非导致离婚的原因是男方出现过错,或者两人生活时间很长,离婚是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谁都没有过错,那么此种情况下,才能按照当初登记的份额比例进行分割。

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买一套婚房,当然有一些是女方提出的要求,当然,绝大多数人买房子都是先付首付,然后再向银行贷款。如果恋爱五年之后准备结婚,但是女友却让全款买房,那么,在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一、向女友解释自己的困难,希望他能够理解。

其实,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经济都是比较一般的,在如今的高房价情况下,如果是全款买房,那么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即使能够找到亲朋好友,将钱凑齐,也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果女友要求全款买房才能结婚,那么可以先向她解释一下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希望他能够理解,然后和他商量一下,能否先付首付,之后向银行贷款。一般情况下,女生是可以答应的,毕竟现在按揭贷款买房的人占了绝大多数。

二、可以先凑钱买一套小房子,然后再以后进行改善。

如果女友不想在以后有那么大的经济压力,也可以先商量一下是否可以凑钱买一套小房子,这样既有了自己独立的小家,也可以在以后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购买改善性住房。

三、房子虽然很重要,但是能够碰到一个合适的人更重要。

  虽然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他是衣食住用行中的一部分,而且有了房子也会给人有一种归宿感,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都执意要买房的原因。不过房子虽然重要,但是如果能够碰到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或者一个适合结婚的人,同样比买房子更加重要。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女生也应该考虑清楚,是一套房子重要,还是一个爱自己的人重要。

应该先跟女朋友先上一下,看他有没有混合的余地,毕竟你们已经差不多5年了,毕竟还是感情更加重要,房子什么时候都会挣来的。重要的是人。只要是人品端正,两个人感情性格合适这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他已经跟你相处5年了,就代表对你的性格还有人品都是非常满意的。那么只差一个全款,买房子的事情就可以商量的。

其实房子也是检验一个人有没有能力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一个人连房子都没有办法用的话,很大程度上以后就会过苦日子。所以肯定是不可能嫁给这样的人的,所以我觉得这个女生要求的也没有什么过分。

所以我觉得如果你要是真的想结婚的话,就应该去到处借一借。而且你也应该跟自己的女朋友协商一下,如果自己真的没钱的话,自己家真的没钱的话,也没有地方去借的话。就请他通融一下。毕竟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协商的,什么事情都可以沟通解决的。什么东西不都是死的。而且5年的时间确实是一个非常久的时间,说明对方确实是认真的,想要结婚的。所以我觉得跟他协商一下,表明你自己以后是有一个态度的,是有想认真生活的态度的,相信他就一定会理解你。

当然光说不练是假,男方肯定要自己是非常刻苦努力的,才可以让对方信任。结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可以说是自己人生非常重大的选择,如果要是选择错了的话,肯定就会非常的悲惨。所以每个人都会慎之又慎,一些硬性条件也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方式。因为这个房子就是会淘汰很大一部分不努力的人。如果一家父母家风特别好的话,非常的勤劳朴实,能干的话。是能够给自己的儿子全款买房的。

首先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还有事先有没有公证。如果是男方名字,那没有太多争议,如果女方名字,女方想独占房屋,男方肯定不愿,这样男方只有拿出自己出资的证据。

谈恋爱期间分手,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有分手费的。但是谈恋爱分手有能退还的财物:恋爱期间对方索要的财物可以退还,恋爱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偿还债务可以要求退还,一方给另一方的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恋爱期间如果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财物不予以退还可算为赠与。一是礼尚往来赠送小礼物以及消费性支出;二是情侣之间的转账以及较为贵重的礼物;三是见父母之后赠送的大额礼物。一般而言,恋爱期间双方为表达爱意赠送对方的小礼物,例如鲜花、衣服、化妆品等,属于无条件赠与,一旦交付就转移了所有权。

恋人之间的红包、转账往往具有特殊含义,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外,一般都被认定为赠与,交付即转移所有权。对于恋人之间赠送较大金额财物的认定,各地法院主要有以下三种认定模式:

一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现金、物品交付即完成所有权转移,房产办理完登记手续即完成所有权转移。

二是参照民法典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处理。如果双方未办理登记结婚的,一般倾向于认定返还。

三是将大额的赠与视为附条件的赠与,一般认为大额的赠与,均是附条件的,该条件就是结婚,如果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则之前的赠与应返还。但考虑到双方交往时间、同居时间等,酌情部分返还。

事情的关键问题还是出在买房子上,她父母不让贷款买房是怕以后闺女过不好,既然让全款买那你就先答应不完了,先让他们把你女朋友放出来,然后把生米煮成熟饭不就行了,到时候怎么买还不是你说了算啊!

全款的房子可以直接赠送给小孩。全款的房子产权人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可以行使出售、出租、赠与等行为,因此只要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意并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可以了。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房屋产权人,并且可以登记在不动产簿上。

房子赠与的流程

1、签署确认书

办理赠与手续的步骤是父母与子女一起到所在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资料包括:物业产权证、购买合同、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这两份公证书需两方同时出具,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房产评估

办理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手续,第二步就是等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测绘,然后等评估结果。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产的折旧率、基础建设、水电燃气通讯等情况、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底价和补地价。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必须经由国家公证机构办理的证明赠与行为真实、合法的必要手续。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4、各项税费

一般情况下,房产赠与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和登记费,契税为房屋总评估值的3%,印花税为总评估值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以当地房管局定价为准,以上三项费用都由受赠人支付的。但是因为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时,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因此可以免除契税。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5、办理新房产证

最后一步就是办理新房产证。在这里,还要说明几点。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二是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公证前得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