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职,送同事什么东西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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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职,送同事什么东西比较好?,第1张

要离职,送同事什么东西比较好?
导读:我觉得如果是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同事马上要离职了,可以选择送一些他平时比较喜欢的东西作为礼品,来留住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这个礼品不要太贵重,一定要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这样才不会让收礼品的人感觉到很负担。我觉得如果离职的同事是女性的话,可以

我觉得如果是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同事马上要离职了,可以选择送一些他平时比较喜欢的东西作为礼品,来留住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这个礼品不要太贵重,一定要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这样才不会让收礼品的人感觉到很负担。我觉得如果离职的同事是女性的话,可以选择送香水。如果离职的是男性同事的话可以选择送钢笔,钱包或者是盆栽之类的。

其实不管是送什么礼物,最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这个礼物表达出自己舍不得他离职的心情。所以说在选择礼物的时候最好能够饱含自己的感情,能够让自己的同事收到礼品的时候看出自己在挑选礼物的时候费了一番心意,那就可以了。这份礼物,礼轻情意重。离职的如果是女同事的话,我觉得还是送一些女孩子比较喜欢的东西会比较好。比如说香水或者是口红,还有女同事可能比较喜欢的化妆品,买一些她平时喜欢而没有舍得买的东西送给她,让她知道你自己真的特别舍不得她离开。

如果要离职的是男同事的话,可以送一些日常的工作用品。比如说钢笔,还有笔记本之类的东西。就算是他换了一个工作场合,也是会需要用到的。如果觉得这些东西太过于俗气,也没有心意的话,可以从网上买一些比较有意思的小礼品。选择定制的方式,在这些礼品上写一些话,让这个礼品更加有趣味。离职的这位同事喜欢喝茶的话,你也可以送他茶具或者是茶杯来作为礼物,这样他每次用到这个茶具的时候都可以想到你,那你们之间的感情可以通过这个茶具来维系。

所以说送什么礼品还是要根据离职的这位同事的喜好来看,根据他平时的生活爱好来送礼品会让同事更加喜欢。

1、送给同事的礼物也不在于贵重与否。 送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礼物,像水晶内雕摆台、个性的台灯,可以把同事的照片制作在里面,让她在离职前留下珍藏是最好不过的礼物。而且你还是学生,不妨送些好的自己做的东西给她。 不建议送给她比较好的毛绒玩具吧,女生一般都喜欢毛绒玩具的,像泰迪熊、害羞泰迪熊,这些公仔都是可爱的,还可以发光的,都是很有特色的礼物。 你们一起工作了,送个多功能的按摩器给她不错的工作带回家,可以自动按摩的那种,还有马克杯、还有暖宝宝都是特别不错的礼物。2、 送同事礼物要多挑选了,不能太低贵,最好是一些有面子的礼物,如果你想要送一些能让同事记起你的高升,送一款精致的礼物,我就来为你推荐几款: 送离职的纪念礼物 纪念礼物首先要推荐给你的是纪念礼物,因为它代表了你对他们来说是一段无私的记忆,你可以送给她一本定制的礼物,把她的笑容记录在上面,让同事记起这一段美好的时光。

3、 有的男生喜欢运动,那就你送些运动用品或是一些运动的产品,例如篮球,足球,护腕,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运动器材,你可以从他的爱爱好出发,投其所好,给他惊喜,他一定会很开心的。

4、 送同事一份纪念礼物,把这份心意都赋予在礼物上,你的同事一定会非常欣慰。 一只钢笔作为留念 送一只钢笔作为留念品,刻上同事和曾经的日期,送一只钢笔作为留念也是非常有意义的礼物,希望同事以后能够继续努力工作的,顺利工作的。送同事的礼物最好是比较有纪念意义的,像一款水晶钢琴音乐盒,或者是一本精致的相册,记录你们之间的点点滴滴,这些都是很有意义的礼物。 同事离职去远方工作,很大的事情,不如带他们去一部新的工作,也要带一些新的玩意,让他们在异国工作有更好的生活。 送同事的礼物最好是有纪念意义的,让她记得你,能让她回忆起你们曾经的那些美好。比如女生就送一些定制的银条项链,或者是手链,都是很有纪念意义的礼物

  对于即将离职的女同事,劳动者可以根据女同事的爱好,送一些竹碳玩具,灰太狼,等具有纪念价值的礼品。送礼物最重要的是投其所好,也可以给一些玩偶、或者最简单的在帮助她找一份工作。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