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机制包含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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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制包含什么内容?
导读:领导机制的内容包括领导的组织结构、领导层次和领导跨度以及领导权限和责任的划分。1、领导的组织结构领导的组织结构是指领导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它包括两种基本关系:一是纵向的关系,即隶属的领导关系;二是横向的关系,即平行的各部

领导机制的内容包括领导的组织结构、领导层次和领导跨度以及领导权限和责任的划分。

1、领导的组织结构

领导的组织结构是指领导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它包括两种基本关系:一是纵向的关系,即隶属的领导关系;二是横向的关系,即平行的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它一般包括直线式组织结构、职能式组织结构、混合式组织结构和矩阵式组织结构四种。

2、领导层次与领导跨度

所谓领导层次,是指组织系统内部按照隶属关系划分的等级数量,即该组织系统设多少层级进行领导和管理。领导跨度又称领导幅度,它是指一个领导者直接有效地指挥下级的范围和幅度。

3、领导权限和责任的划分

领导权限和责任划分的中心内容是建立严格的从上而下的领导行政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对不同领导机构、部门之间以及领导者之间的职责权做出明确的规定。

4、领导体制的构成要素

领导体制的构成要素包括决策中心、咨询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与信息反馈系统五个部分。

  关于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办文程序和规范

 (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

 1、签收、登记、拟办。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

 5、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

 (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

 (5)经局领导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办理件,归口有关单位、科室处理后,应及时将办结的公文送交秘书科文件专管人员,其他传阅件按照规定要求传阅完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统一保管。

 (6)对未经秘书科签收、登记的上级来文,原则上局领导、秘书科科长一般不签署阅批、拟办意见。因特殊原因局领导已签署意见的,秘书科应及时补办签收、登记办理手续。

 (7)对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报送的上行文件,一律由秘书科采取归口办理制度。凡需向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应先送交局秘书科登记,由秘书科分呈局领导阅示、报送签发,不得将文件资料直接报市级领导个人(市上领导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已直送市委、市政府并有市领导批示的公文,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并告知局秘书科科长。

 (8)对下列情况的公文秘书科不予受理,并由秘书科及时负责退回报送单位。退文时,秘书科要填写“退文单”并陈述理由,经秘书科长把关签字。不予受理的文件是:①公文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符的;②多头主送、越级上报的;③属于本部门、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科室职权范围可办理的;④需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而未经协调的;⑤反映问题模糊、请示的内容含混不清、行文不规范、文面不清、报文程序不符合要求的。⑥项目经费未列入计划、会议决议或领导批示的。⑦签署合同协议未经领导签字、乙方未签字盖章的。⑧其他不予受理的文件。退回的公文经相关基层单位和科室修改、完善后秘书科再予以办理。

 (二)发文办理程序和规范

 严格按照以局名义“起草—审核—报批—再核—签发—印制—报送—存档”的顺序,履行必要程序,规范办文流程。起草单位代拟文稿一律先送分管领导,再送局秘书科校订,一般不得直接送局主要领导同志阅批。

 1起草。公文主办科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确定公文种类,完成公文初稿。

 2审核。公文初稿由主办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秘书科校核,公文内容由经办单位、科室负责校核;体例格式、主题词标引和文字表述由秘书科负责进一步规范;公文发送范围、等级、密级由经办单位提出,秘书科校核。校核时如发现不符合办文程序,内容有不妥之处的文件,应及时向拟稿单位、科室提出修改或处理意见。

 3报批。确需行文的,由公文主办科室(单位)根据秘书科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专职管理人员登记填写发文审批单,依次呈报领导审核。

 4再核。公文主办科室根据领导意见需要做较大修改的,由公文主办科室先作修改完善,再将修改后的文稿、电子文本以及领导批示的文稿一并报秘书科再进行校核。凡属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先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

 5签发。主办科室(单位)将样稿及修改审核的文件报送局秘书科,由秘书科报送有关领导复核后,最后由局长签发。

 6印制。公文的印制由秘书科负责监督,实行“谁呈报,谁印制”的原则。需要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经过办文程序批准印发的,由呈报单位或科室承担印制任务。印制文件要严格按照秘书科提供的印制标准、份数进行,印制清样后要交秘书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呈报科室付印。

 7盖章。以局名义发送的公文,一律加盖局印章,并经局长、党委书记同意签发。秘书科印章管理人员要对印制的公文与文稿检查校对无异后方可用印。

 8分发。按照领导批示意见,根据公文要求发纸介文件或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由局政务信息专管员负责制作、发布;纸介文件由公文主办部门(单位)按规定渠道和发放范围分发报送。

 9归档。凡以局名义产生的文件(含资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专项汇报等)都一律归档。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科室代局拟的文件连同底稿、附件等一律交秘书科负责存档,存档内容为:(1)领导批示原件;(2)文件签发单;(3)纸质公文2份;(4)word格式电子文本。

 (三)注意事项

 1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或领导指示、会议决议等行文,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局受理请示、报告类公文范围一般为:局直属各基层单位、科室、有关部门单位。越级报送或与本部门职能无关的,一般不予受理(局机关各科室不直接向本级行文,需请示报告事项,直接反馈面对面请示报告)。所有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公文,均应经局秘书科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局直属各单位不能向市委、市政府直接报文或报告工作。

 2文种使用。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它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送阅件只作阅知处理。

 3公文撰写。请示、报告要文字精炼、表达清楚,实事求是。需要市政府或局答复的,要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请示件的附注中一定要留有联系人的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协调解决。

 凡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的请示,要说明会议、活动的基本情况,并附有活动议程方案,且由专人负责联络协调。

 4行文格式。凡是上报市委(办)、政府(办)和局或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材料要统一格式,一律用A4纸张打印,原则上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制,公文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不得出现格式方面的错误。

 5协调会签。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不得行文请示;请示、报告事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当协商一致后会签上报,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主办科室要将各方面意见一并报告分管领导和局长,由局领导审定,不能自作主张。

 (四)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办文效率。

 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通过简报、便函、传真或电话、面商可以解决的,原则上不正式发文。

 一般公文的拟稿,24小时内完成;重要公文的拟稿,3天之内完成,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限内完成。为了减少报送公文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能够通过城建网或政府内网传输的公文实行电子公文网上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凡上级要求提供数据信息的非正式材料,原则上以电子版或纸质形式传送,一般不挂文头、文号。

 二、办事程序和规范

 (一)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制履行职责,有职有权,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勇于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局长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局机关科室和单位实行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单位各科室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应报请局分管领导,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并报局长同意后再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请示汇报;特别重大事项由局主要领导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原则上不得越级汇报。

 (二)向市上领导汇报工作要采取“预约制”。各科室及各单位领导需向市政府领导当面请示、汇报工作的,除报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或安排指派、市政府领导直接点名约见外,应先与市政府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告知具体事由,共同提出拟办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市政府领导约定地点及时间后,方可见面。各单位、各科室一般不得直接向市领导报告工作。

 (三)市政府迎接上级的综合性、全局性的检查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我局协办的,局相关单位和科室要积极协助、配合。以局名义组织的各项具体活动,由各业务科室(单位)牵头负责拟定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按方案组织实施,并按方案分工,各负其责落实好相关文字材料、活动现场、会务组织、食宿保障等各环节的工作,局秘书科负责协调、督办落实。

 (四)实行会议决议落实督办制。各单位、各科室必须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局的决议、决定,对于市上和局的重要重大会议精神要立即转达和贯彻落实,凡是决议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及时报送涉及本单位、本科室承担工作任务或落实会议精神情况的反馈信息。对于市政府和局里的工作部署及重大决策,局秘书科和监察室要积极认真负责地督办落实,按时发送督办单、通报落实情况。局定期对局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参会情况予以通报。

 (五)对于来机关办理具体事务的职工群众,各科室要积极接待、文明办公,能立即解决的必须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耐心解释,尽量让群众满意而归。凡没有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贻误时机、伤害群众感情、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科室负责同志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

 (六)凡需以局名义出具证明、介绍信、通行证的,一律要有所在科室或单位出具的证明、介绍信,并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由秘书科酌情给予办理。

 (七)凡需外出考察学习,无论是局领导、直属单位、机关科室,都必须提前报告,经过严格审批。事前要上报考察学习方案,方案包括:考察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线路、经费及交通工具等内容,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成行。外出前必须到局秘书科登记备案,同时要将配备的公车和司机移交秘书科车管干部管理。事中要及时报告考察学习的情况,事后向局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八)局领导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积极参加市上或市直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会后要及时汇报、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凡局长指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或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会后要及时传达汇报会议精神,并督促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三、办会程序和规范

 (一)会议类别

 局实行行政工作例会、局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局党委会和局专题会议制度,并视情况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工作。

 为便于组织和管理,将局召开的会议按会议内容、出席人员分为三类。

 1、一类会议:①局党委会,不定时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重大工作事项,作出全局性的重要决议,局党委成员参加,必要时召开扩大会,或相关人员列席参加;②局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局长主持,主要研究分析部署综合性、阶段性重要工作,协调安排布置重要工作任务,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按会议要求通知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③局行政工作例会,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主要是听取 工作汇报 ,协调安排讲评半月工作,安排部署阶段性突击性重点工作,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2、二类会议:局大型综合性全局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局长、党委书记出席,局分管领导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系统副科以上干部或党员代表、职工代表参加,主要是动员部署、总结表彰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由局秘书科组织实施,会前拟定方案。

 3、三类会议:专题工作会议,主要是研究讨论、分析、总结、协调解决城市建设维护管理等具体工作和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召集的专业会议,由各科室自行组织。以局名义、局领导指定或局有关会议决定要召开的专题会,由局分管领导主持,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并组织实施,需局长出席的要事前及时请示报告,需要直属单位有关科室或市直有关部门等参加的,要及时通知,会后要及时将情况由主持会议人员向局长汇报。

 局党委书记主持的党委会和局长主持的领导班子碰头会和行政工作例会,原则上会议地点设在局一楼会议室。二类和三类会议地点根据情况由局秘书科或有关科室协调安排通知。局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和局行政工作例会,逢周一交叉召开,时间固定在周一早8:45,会议时间、地点有变化时另行通知。

 (二)各类会议的审批

 一类会议的审批:①召开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提议,与局党委委员事前通气后召开;②召开局领导班子碰头会和行政工作例会由局长批准和主持,原则上单周召开领导班子碰头会,半月召开一次局行政工作例会,局长因故外出时由局长委托人主持。

 二类会议的审批:由局长、各分管领导、秘书科根据工作需要提议,由秘书科拟定会议方案,经局长审批。

 三类会议的审批:由局各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提议,会议主办科室填报《会议呈报单》,交秘书科根据申请和局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会议安排的初步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局秘书科备案。

 (三)会务工作组织程序和职责分工

 1、一类会议即局党委会议、局领导班子碰头会议、局行政工作例会统一由局秘书科负责会务筹办工作,秘书科会前收集征求协调局领导成员议题和意见,经局长审定后,列出会议议题,上会研究解决。会议通知、会场座次、会场会标、会议签到及会议材料的起草、印制、分发、会议记录由秘书科指定专人分工负责落实。

 2、二类会议即大型综合性、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要求以及市政府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在局分管领导的指导下,专门成立的会务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科室予以协助。会议通知、会场座次、会场会标、会议签到及会议材料的起草、印制及会议材料分发由秘书科负责;会场卫生、服务工作、盆景花卉摆放、音响调试等由会务场地保障组负责。

 3、三类会议即局专题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由主办科室负责,按程序办理,并负责会务承办,包括文字材料、会议通知、会场布置、签到、会务服务、会后会议纪要的起草下发等,局秘书科协助。

 (四)其他需要明确的问题

 1、会议议题

 凡局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局主要领导直接提议或局直接报送的汇报材料,需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秘书科按规定程序运作,由议题相关科室提供相应数量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秘书科收集,待有关领导审批汇总后,按工作规则办理。需要局一定会议研究解决的会议议题必须由相关科室研究讨论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送达秘书科,如内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如有异议应将不同意见注明,原则上不临时动议。

 2、电视电话会议

 上级召开的大型电视电话会议,综合性的电视电话会议由秘书科根据市上通知要求,负责联系安排落实与会人员;专业性电视电话会议由对口分管科室联系安排落实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会议,并负责及时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3、各类会议纪要

 局党委会议、局行政工作例会及综合性的会议纪要由局长、党委书记签发,秘书科负责起草印制、分发。专题会议纪要一般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审核签发,重要性专题会议,在印发纪要前,对议定的事项须报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专题会议纪要的撰写、拟稿、起草,秘书科负责编号、分发。

 (五)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大力精简会议。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归口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可由各业务科室或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局名义召开。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从严控制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未列入计划的会议,一般不得召开,确需召开的,须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召开会议部署。除局召开的全局性综合性重要会议外,不安排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只安排局主管领导出席,其他领导一般不陪会。各直属单位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局领导不出席。

 (六)严肃会议纪律

 为确保会议效果,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到“五不准”:①不准接打电话,手机必须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②不准交头接耳;③不准随便走动;④不准迟到早退;⑤不准随意更换参会人员,确因故不能参加的,调换参会人员需提前请示并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换人,会议签到必须填写实际参会人员的姓名。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非上级会议、公务外出,一般不得请假。因故、因病等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局主要领导或局分管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并告知会议筹备人。未经批准缺席的,缺席者于会后一天内应向会议召集人书面说明情况,作出检查。

 以上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请各单位、各科室,特别是局系统各级领导认真执行。

 本通知规范事项各单位可参照执行,执行运行情况请及时报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公文处理规定

 (一)公文处理指本机关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二)综合性的公文、会议材料由综合科负责草拟,有关科室协助提供资料;专业性的公文、会议材料由各业务科负责草拟。草拟文稿一律使用电脑打印,格式要规范。

 (三)发文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凡是可以用电话、协商、原件批回、便函等方式解决的问题,不发公文。

 (四)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公文送办公室领导签发前,应当由综合科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行文方式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

 (五)公文经领导签发后,由拟草部门送办保密工作人员编号、印制,并负责复核校对。在复核校对中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六)以本办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任签发;以本办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任或由主任授权的副主任签发。

 (七)公文分发前,由办保密工作人员检查文件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印制份数是否符合要求,然后进行用印、登记、分发。

 (八)凡以办公室名义印制的公文,底稿和正文2份交办保密(档案)工作人员存档。各科室自行处理的文稿,在本科存档,以便备查。

 (九)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十)办公室所有收文均由综合科保密(档案)工作人员登记,通过会议等其他途径收到的公文,应及时交给办保密(档案)工作人员登记处理,保密员收到文件后,要对重要文件和需办理的文件填写文件处理笺。送交综合科负责人,由其视公文内容的性质和办文期限,按照业务分工提出分送阅办意见,保密员根据送阅意见及时送分管领导阅示或有关部门阅办。

 (十一)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按照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需多部门协调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综合科并说明理由。

 (十二)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由保密员负责催办,公文阅办后要及时收回并检查领导批示意见是否落实。公文的传递与交接由保密员负责,不得在各部门或个人间相互传阅。

 (十三)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办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部门业务工作经常需要使用的文件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以外,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可以翻印,翻印件由业务部门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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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工作是机关实现职能、处理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它的工作量大、面广、头绪多,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纰漏。如何提高机关的公文处理水平,我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夯实基础,严谨规范地做好文件的登记工作

文书处理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这就要求文书人员一定要严把收文关口,认真做好文件的签收登记工作。无论是下发的文件、通知,平级单位发来的函件,还是下级报送的请示、 报告 ,都应做到专人来统收、统办、统管,以便于规范管理、查阅利用。有的单位或部门,文件签收不定人,对于每天来自各方面的文件,办公室的几名工作人员,每人都能拆阅文件,这样会导致文件遗失或接收不及时,因此,正确的做法一是指定专人,二是及时登记。文书人员对来文核对无误后,要快速签收,然后详细登记。目前,大都采用电子表格登记(即excel 表格),盖签收章、编流水号并准确填写公文处理单,送部门负责人签批。

二、严细认真,善始善终地做好文件存放和归档工作

公文办完后,文书人员要把这些文件有序地存放,也可把一些重要的文件归类存放,比如涉及本单位改制的、单位名称更换的以及领导职务任免的可以单独存放,这样查找起来方便;还有一些将来要归档而且利用率较高的文件,也可复印多份或扫描成电子版存放于电脑里,以备查取。年终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分类整理,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的最后环节。文书人员要站在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认真做好每份文件的归档工作。

三、严守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文件的安全__

在机关公文运行中, 经常涉及到一些秘密事项的内容,文书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要求,积极做好涉密文件的各个环节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自身的保密要求和阅知范围办事,在运行和处理中妥善保管。文书人员是涉密文件的直接接触者,必须牢固树立保密观念,时刻注意并经常检查自身的言行,办理好、保护好自己每一份涉密文件,确保安全保密。

四、把握领导批示,科学有效地做好文件的传阅工作

为便于领导更好地批示,文书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好文件的分类叠放工作。就是要把来文按一定的类别、一定的内容摆放在一起呈领导阅批。一般将最重要的文件放在上面,依次类推。那么哪些文件是最重要的呢 标准是什么

这就需要文书人员必须先阅读一下文件的内容,将那些与本单位有直接关系的文件放在最上面,而那些关系不大的文件放在最后。在处理过程中,要准确理解领导批示意见,凡是批示意见中涉及到的领导和部门要一一传阅到位,不能随意简化传阅程序或扩大传阅范围。对于呈批件,严格按程序办理,对于请示件要按领导职务由低到高的顺序呈批,确保级别较高的领导对其他相关领导同志的意见、态度有一个全面把握,便于拍板决策;对于报告件则要按领导职务由高到低的顺序呈批,确保级别较高的领导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无特殊原因,不越位传阅,更不能随意颠倒文件流向。在传阅文件的过程中,要随时做好文件流转的登记工作,理清领导批示内容、办理程度等情况,做到每一份文件的处理过程都有一条清晰的运转轨迹,便于领导在文件运转期间随时调阅。

五、讲究时效,灵活多样地做好文件的催办工作

公文在传递、办理过程中, 都有明确严格的时效要求。“及时” 是确保公文处理工作时效性的基本前提。文件传阅时,要随到随办,不积压、不拖拉、不误事,这是公文处理工作时效性的最基本要求。机关工作处于组织和领导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时效性的强弱,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单位的工作效率。文书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在各个环节上尽可能化繁为简,使文件流程简捷,管理科学,操作手续简便,最大限度地提高文件管理效率。送阅文件时,如果领导外出不在办公室时, 文书人员要根据文件承办轻重缓急情况,一方面将文件精神电话告知分管领导,一方面将文件超前性地复印给承办部门,提前承办,以不耽误工作;如果领导忙于其他事项忘记批阅文件时, 文书人员要适时委婉地予以提醒。

对需要催办事项的文件,文书人员转办后,要跟踪文件的落实情况,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主动联系对方,不能将领导批示的文件送达具体承办部门就万事大吉、不管不问了,而要定期对所办的文件进行核查,跟踪督查落实情况,杜绝文件压误或漏办,确保承办部门在要求时限内落实承办事项。催办可采取发催办单或打电话询问等形式进行,对紧急重要文件,可专人专件跟踪催办,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文件办理完结,应及时注明落实单位、落实时间和落实结果,并将办理情况进行整理后,反馈批示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知。重要文件,视具体情况,应随时反馈。因此文书人员一定要增强时间观念、效率观念和程序观念,一旦超过时限就可能错过时机,贻误工作,造成损失。

总之,提高公文处理水平,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要多 总结 、多锻炼,做到腿勤、手勤、脑勤,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任何一点随意性,任何一点主观臆断,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可能会造成失误,甚至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公文处理水平的高低既是对文书人员素质和能力的一种考验,又是对公文处理精益求精的具体体现,只有公文处理水平提高了,才能真正达到“以文辅政”的作用。

文秘部门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文秘工作大到覆盖单位组织的方方面面面,小到涉及部门人员的点点滴滴。作为机关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就要求文秘工作事无巨细,都能收放自如。放,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宏观上控制到位,相互衔接。收,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微观上不丢不落,见微知著。收放自如,要求文秘人员能把纷繁复杂的工作分门别类,并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统筹解决。从某种意义说,办文、办会和办事的能力是文秘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功,是工作能力的重要表现。

总体要求:办文、办会、办事的总体要求就是“快、准、细、严、实”五个字。

快,就是要快行动,要快说、快干、快完,讲求效率,要有时效性,说了算,定了干,看轻重缓急,谋先后主次,要有预见性,时时想在先,事事干在前。

准,就是要准到位,要准确及时,讲求筹划,对上路子,吃透上面精神,摸清领导意图,准确传达指示,正确处理事项。

细,就是要细到家,要细致、细腻、细心,讲求质量,有明察秋毫的眼力,有解剖麻雀的手力,统筹谋划,深入考虑,全面权衡。

严,就是要严要求,要严格、严谨、严密,讲求态度,一丝不苟,坚持严格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工作有序。

实,就是要实打实,要实心、实意、实干,讲求末端,一抓到底。实,包涵了方方面面,思想求实、作风务实、学习扎实、工作落实、生活朴实、身体结实等。

第一部分 规范办文

办文主要是围绕文书、文件、文字材料3个方面开展工作。这3方面的工作又可以分为3项事务。第一项就是文字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信函和新闻稿件的撰写工作,以及领导同志需要的各种文字材料的准备和起草工作。第二项就是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办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文书的打印、制作,收发、运转、传递工作,立卷、归档工作。第三项就是围绕文书文件要办理的事务。主要指因文书文件产生的、而且需要文秘部门承办的事务。比如一份文件要迅速复制多份下发,有的文书要发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及时登录电子政务网络下载或上传有关文件。

一、发文办理

1起草:县委办公室公文的起草实行主任负责,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对方面性公文,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有关部门起草;对县委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产生的《会议纪要》、《批复》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公文,属于办公室直接起草的,由县委办、政府办安排人员共同起草;属于县委部门或群团组织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委办审核后,再送县政府办审核;属于政府部门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政府办审核后,再由县委办审核。

2审签:县委办公室各类公文须经主任审核后,方可送有关领导审签。以县委名义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主要领导签发;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县委办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由主任审核,县委分管领导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送县委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公文须经领导签发后方可挂号印制,需要及时发出的紧急公文,如果签发领导不在,可由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请示签发领导,授权审核后挂号印制。

3登记、印制、盖章:领导审签后的公文,属办公室负责起草的由承办秘书校核,属于部门负责起草的由部门校核,经校核无误后,打印文件清样,交由办公室收发员审查和格式把关后,方可登记挂号,交付印制。印制的文件须经办公室相关文秘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校核把关,分管副主任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4分送:办公室公文的分送范围由收发员根据公文所规定的发送范围拟定,经分管副主任审定后安排分送。公文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分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到位,并实行签字制度,紧急公文在规定时限内送出,普发的一般性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送出。分送后剩余公文交收发员保存。办公室产生的所有非密级公文加盖印章后,都必须由政务专网文档管理人员负责在电子政务专网上同步发送,并督促收文单位及时签收。

5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其它材料的起草、审定参照上述规范办理。

注:按照两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文处理规定,按照行文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不得要求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牵涉多个部门的,由主要部门牵头协商,协商一致后由部门联合发文。需经县委、县政府审批的事项,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乡镇、部门因工作原因需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按业务归口由各责任乡镇或部门按公文规范要求负责拟稿,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发文依据,稿面应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稿纸,并按要求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报抄送单位、附件、拟文时间、缓急和密级等内容,签署拟稿人姓名,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后呈相关领导签发。

二、来文处理

遵照《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执行,实行限时办结制。

1签收:收发员(或文书)在收到公文核对清楚后,在对方的送文登记簿上签字(或在电子文档签收清单中签收)。签收中如发现收文份数不符或其它问题的,要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拆封:公文由收发员(或文书)拆封,其他人员未经安排不得擅自拆封。标明领导“亲收”的公文、信函,直接送交领导本人,不得拆封。

3登记:收发员(或文书)要设立专门的收文登记簿,对上级机关公文按收文的登记范围和收文处理的内容要求,逐件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填写《文件处理意见单》,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对下级机关送来的周知性文件材料,直接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收发员收到公文后要分类立卷及时送阅,紧急公文要单卷及时送阅,非紧急性公文须在1个工作日内送阅。

4拟办:负责收文处理的领导在接到收发员送来的文件后,应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业务分工提出明确具体的拟办意见,处理公文要分清急缓先后,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办,一般来文要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

5传阅:收发员(或文书)要随时掌握领导活动情况,及时送阅文件,紧急重要的文件应及时提醒领导阅示。

6交办:收发员(或文书)要对领导批示进行认真登记。对需要转交有关部门或人员承办的文件,登记后及时送有关部门或人员阅办,并由签收人员签字。

7催办:领导批转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的文件、电报或其他事项,要适时催办督办,督促承办部门或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8归档:办结的文电要注明办结时间,并及时整理入柜,次年3月底前立卷归档。

注:通过机要密码通信系统接收的各类明密电报,收发员(或文书)要严格收文办理程序,根据情况严格控制阅读范围,办结后及时归档或送回原收文单位。

通过政务专网接收的各类文件电报,收发员要定时查看,当遇政务专网故障时,要及时和上级部门衔接,避免出现遗漏。今后,正常上班时间通过政务专网发送的各类文电,两办将不再进行电话催收。

三、公文处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

发文办理主要是把好“五关”: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格式关、语言关。

1把好政治关。公文是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力的,不能出现政治错误。

①不能违反或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公文里面如果出现领导,不能出现姓名、职务、排序上的错误。

③注意公文涉及到的权限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发一个通知,这里面要求县级领导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讲话,这是部门安排权限的问题。领导看了这个通知,他就问谁定的?我怎么不知道?里面有权限的问题就不是简单的问题了,这也是政治。

2把好政策关。政策必须前后一致,左右一致,需要调整的,必须说明前一条是需要废弃的,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3把好事实关。事实包括数字、引文、人名、地名,还有公文涉及的一些事情的事实,都必须要把好关,不能出任何差错。

4把好格式关。公文的格式是规范的,有统一的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来处理。

①文种不能混用,请示就是请示,报告就是报告。不能叫请示报告,不能把请示写成报告。

②上行文主送机关必须是一个。比如我报一个请示,只能给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报一份请示,不能每一个领导都送,那就会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呢?就是不同领导的批示可能不一致,最后执行谁的?造成了领导之间的不协调,给上级机关造成了矛盾,最后你自己无所适从,哪个领导的指示你能不执行?不能说合我意的执行,不合我意的不执行。

③发文日期必须是最后一位领导签发的日期,不是我们在起草公文的时候就把日期写上了。

格式里面有很多要求,我讲的这3点都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请大家把握好。

5把好语言关。公文语言要求准确、简洁,不啰嗦,这一点在公文起草时候大家要注意,把握好这一点。要注意用词规范,比如说截止、截至,后面的截至是及物动词,截止是不及物动词,比如截至到某月某日,这比较准确的,截止某月某日是不对的。还有制订(言丁的订)、制定(确定的定)也是有区别的,前一个制订是在制订方案、制订计划方面的用的比较多,后一个制定主要是用在法律规章方面。

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1凡是送县委、县政府的公文,均统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收发室或机要局签收、分发,原则上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或其它科室,未签收、登记的公文,原则上不办理。

2对越级上报、多头请示、文种混用、体例格式等不规范的;对明显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则的;对明显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对已正式答复再次报文又没有新增内容的;对没有与有关部门协商,简单将矛盾上交县委、县政府的来文,一律作退文处理。对上报公文涉及到相关政策依据的,应在来文后附上相关政策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作退文处理。

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市驻灵各单位报送县委、县政府的请示件、报告件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注明签发人。对不符合报送规定的公文不予收文。

4转乡镇、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重要公文1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意见返回后如有不同意见,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乡镇、部门领导协调会,由会议作出办理意见。

第二部分 规范办会

所谓办会,就是承办会议事务性的工作。文秘人员办会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会议效果,关系到领导的意图能否得到圆满实现。会议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有组织有领导的商议事情的集会,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委会、厂长办公室等;二是指一种经常商议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我们这里讲的是指前一种。它至少包含四个要素,即有组织、有领导、商议事情、集会,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一、会议的类型

会议的类型繁多。从会议的性质看,有党的会议、行政会议。从会议规模看,有大型会议、中型会议、小型会议。从会议议题看,有综合性会议、专业性会议、专题性会议。从会议的形式看,有例会、临时性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还有多种多样的现场会。从会议的功用看,有商讨、决策性会议,如常委会、党委会、办公会等;有部署工作性会议,如党委扩大会议;有交流表彰性会议,如经验交流会等;有报告、动员性会议,如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报告会、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汇报会等;有调查研究性会议,如就某些问题所举行的汇报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有选举性会议,如党代会、人代会等。

二、会务工作

会议从筹备到善后,有一系列会议秘书工作(也叫会务工作),会务工作做得好坏,是影响会议质量和会议效果的重要因素。会务工作包括秘书工作和事务工作两部分,重要会议还包括安全保卫工作。 会务工作一般包括3个步骤,即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

1会前准备工作

拟定会议筹备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出席领导、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座次安排、安全保卫、文件资料、典型发言、颁奖、经费预算、新闻报道、会场布置、筹备分工等。

‚会议方案审批。

a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席会议,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筹备方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呈送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b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主办部门填报《会议审批呈报单》,并附会议筹备方案及相关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前5天报送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会议的初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呈送有关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