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送养孩子犯法吗

孩子 0 50

私下送养孩子犯法吗,第1张

私下送养孩子犯法吗
导读: 1、私下送养孩子犯法吗2、自愿把孩子送人可以要回来吗3、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算违法吗4、领养孩子靠谱吗领养的手续是什么?5、私自送养孩子会判刑吗6、宠物免费领养骗局频发,各种理由骗取上千元!给予我们哪些警示?7、送养小孩子犯法吗?收养人应当
  • 1、私下送养孩子犯法吗
  • 2、自愿把孩子送人可以要回来吗
  • 3、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算违法吗
  • 4、领养孩子靠谱吗领养的手续是什么?
  • 5、私自送养孩子会判刑吗
  • 6、宠物免费领养骗局频发,各种理由骗取上千元!给予我们哪些警示?
  • 7、送养小孩子犯法吗?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处罚。第二百四十一条则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也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报道中的送养者、领养者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有关收养的规定,其收养行为不合法。有偿的收养行为更不可取,一旦送养的儿童系通过不合法渠道送来,则送养人与收养人均有可能涉嫌犯罪。

一、送养孩子能要回来吗

      送养的孩子,如果没有办理收养证,可以要回来,协商对养父母一些补偿就行了。如果已经办理了收养证,或者是1992年4月1日之前的事实收养,要回孩子需要养父母同意,如果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但要有特殊情况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比如养父母虐待孩子或没有条件再继续抚养孩子等。

二、送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1、孤儿的监护人

      孤儿已丧失父母,处于他人监护之下。以监护人为送养人是出于保护孤儿权益的需要。关于孤儿的监护人的选定,应适用《民法典》第27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儿童福利机构

      《民法典》第1094条将1998年《收养法》规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改为“儿童福利机构”,使该项送养人主体指代更准确。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父母作为送养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主体只能是生父母。第二,生父母必须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第三,关于特殊困难的证明。

      4、监护人送养子女的限制性规定

      在一般情形下,父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变更亲子关系对父母是不利的,因为送养有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将直接导致该生父母的亲权消灭。

      5、生父母应共同送养子女

      变更亲子法律关系事关重大。收养关系一旦成立,虽然并不影响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但是生父母将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因此,送养应取得父母双方同意。在送养子女时,法律规定应当由双方共同送养,任何不经对方同意的送养行为,都是严重侵犯对方亲权的行为,也无法形成合法有效的收养法律关系。

三、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收养的拟制效力

      拟制效力,是指收养依法创设新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也称收养的积极效力,具体表现为对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法律效力以及对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的法律效力。

      (二)收养的消除效力

      消除效力,是指收养依法终止原有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也称收养的消极效力,具体表现为对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效力以及对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外的其他近亲属的法律效力。

      (三)养子女姓名权

      子女姓氏的更改,是收养的法律效力的表现之一。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四)收养行为的无效

      无效收养行为,是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要件,不能发生收养法律后果的收养行为。前述法定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在我国收养制度中,收养无效的原因和收养成立的要件是互相对应的。这里所说的要件,包括一般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均须具备的要件,也包括特定的、收养法律行为必须具备的要件。

      (五)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

      收养关系解除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解除后,对收养关系当事人发生的法律效果。收养关系解除后,根据被收养人此时的年龄状态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对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首先要解决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和利益保护问题。法律应始终考虑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没有继续对未成年被收养人提供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不会继续承担与此相关的经济支出。

      2、对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对于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是否恢复的问题上,法律赋予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以选择权,由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收养关系解除后的生活费、抚养费给付义务。《民法典》第1118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若办理了法定抚养手续的,不算违法。当事人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经协商之后而将孩子送人,且办理了相关抚养手续就是合法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或者其有能力扶养却将孩子送人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均无力抚养子女。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只要一方有抚养能力,就不允许通过送养转移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是无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也无权免去有抚养能力一方的抚养义务,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通常情况下不允许生父母单方送养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也应由其生父母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但是,应当经过适当的查找或通知形式;

3、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另一方要求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送养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若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另一方就不得将其送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领养,在法律上称为收养,意味着通过法律程序,自愿接受别人生的孩子并将其抚养成人。领养涉及被领养人、领养人、宋养人3人等,办理领养手续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领养人应该提供什么资料?

领养人是领养行为的发起人,因此领养人必须满足35岁以上等领养相关条件。没有孩子且身体健康,还应有正常的公民能力,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以及教育领养人的能力等。领养人必须提供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据文件。

据《中国 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透露,领养人需要提供7种证明材料。1,领养人的领养申请;2,其次是有领养人的工作地的证据,证明有领养孩子的经济条件。3,再一次,领养人还必须提供街头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被领养人的婚育是否符合当地人、领养条件;4,收养人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科大学颁发的体检证明,证明收养人的身体健康、精神正常;5,还需提供领养人的身份证和户籍本;6,收养人所在的警察署的证明书证明收养人没有犯罪记录;7,另外如果领养人领养社会福利机关的孩子,就要按照特定机关的规定,向保育院支付部分子女的养育费。

收养人必须提供相关文件,送养人也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领养人和送养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大陆公民收养大陆公民,只需在孩子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收养方是港、澳、台、华侨胞,则应来到地级市(州)民政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外国领养,则应去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当事人三方都要一起去民政部门登记机关登记。登记的时候要提供上面说的相关证明。另外,还应同时提供领养人和被领养人的1英寸照片1张,领养人和被领养人的2英寸家庭画像1张。文件审查通过,登记完成后,领养关系正式成立。

法律分析:民间送养孩子没有经过收养法程序的,本身就是属于违反收养法的行为,如果送养人收取一定金钱的,还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要严格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这件事给我们警示就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张先生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了宠物领养的信息,在这条信息上,送养人表示自己家的宠物店救助了很多小动物。都是一些流浪的小猫和小狗,然后送养人想给这些流浪的动物找新的主人。并且信息中还提到只要支付顺风车的费用就可以将宠物领养到家。后来张先生就支付了一些钱,之后送养人就跟张先生表示宠物坐普通的车会晕车,所以要换宠物的专用运输车。

然后送养人又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比如支付一些保证金等,就这样前前后后一共索要了三次,费用有700元。700元都花出去了,可是张先生一直都没有看到自己领养的宠物。紧接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送养人跟张先生要600元钱,并表示这600元钱就是买宠物的费用。

而张先生一头雾水,明明是免费送养,怎么还要钱呢?后来宠物的送养人终于说实话了,说这些宠物并不是免费送的,而是销售的。现在大家的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了,然后都会养一些宠物。而有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大家的爱心,用这样的方式去骗取钱财。现如今这样恶劣的事件是频发的,本来领养代替购买可以给流浪的小动物一个温暖的家,可是被这些骗子搞的是乌烟瘴气的。

而通过这件事情也是在给大家一个警醒,在这个社会上,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如果真的想去领养一些流浪的小动物,想要让他们拥有一个温暖的家,那么可以找到正规的领养机构。这样才能预防自己被骗,在没有见到对方和宠物的前提下,也不要随便给陌生人转钱。

一方是送养给另一方抚养,如果确系为送养之间的赠予,是不犯法的。但如果以营养费的名义来出卖孩子,则属于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