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每逢佳节,公司都会给客户赠送各种礼品,这时候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税务上又该如何处理?这也是财务人员常见的实务操作问题。节日礼品的会计处理(一)购入礼品时:借:库存商品—礼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二)赠送给客户,确认视
每逢佳节,公司都会给客户赠送各种礼品,这时候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税务上又该如何处理?这也是财务人员常见的实务操作问题。
节日礼品的会计处理
(一)购入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赠送给客户,确认视同销售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这个经济事项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原因是相关经济利益是进一步的交易,并不一定有经济利益流入。
(三)代扣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代扣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节日礼品的税务处理
赠送的各种节日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将购进的礼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就应该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所得税:根据业务招待的对象不同,礼品的采购成本的税务处理是有所不同的。
假如业务招待的对象是潜在的客户,对企业的形象、产品具有宣传作用;礼品的采购成本应记入到业务宣传费;
假如业务招待的对象是现有的客户,礼品的采购成本应记入到业务招待费。
个人所得税: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是无需扣缴个人所得税的。
视同销售:
前面提到的视同销售,这里可以进一步区分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和会计上的视同销售的主要区别。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赠送给客户的商品怎么做账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视同销售借: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库存商品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贷: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赠送给客户的账务处理
答:计入业务招待费或者计入销售费用均可,视你们赠送对象确定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不同国家税收的不同本质
赠送给客户的商品怎么做账!库存商品赠送给客户的账务处理!什么是税收!不管是赠送还是销售企业都有缴税的义务可税收具体是什么大家可否清楚还有赠送给客户的产品怎么做帐是不是也明白了呢不懂的话可以咨询疑问解答老师哦!
销售赠品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1、在购进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借:库存商品--赠品(成本价)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付款)
2、销售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XX商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3、如果销售赠品时,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赠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赠品
4、如果送出赠品
借:营业费用
:
销售赠品的会计处理
送赠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商业折扣,而目前在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又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试对此略作探讨。
一、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按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但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二、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现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此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它通过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群体,对于所有的企业普遍适用。而且它的赠品不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在购进该赠品时,借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在赠品送出时同样是以成本价结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抵,不存在多交税金问题,所以它是最常见实用的促销方式。
三、不确定赠品是否赠出。在这种销售方式中,赠品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集齐瓶盖或数字等,它的发出属于不确定状态,应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对预计将赠出的赠品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具体处理是:将赠品的成本借记“营业费用”;贷记“预计负债”。当赠品发出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此种账务处理中,“预计负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有可能大于货方发生额,具体情况应视赠出赠品的情况而定,其账户余额应在核查时予以调整。当赠品没有发出时,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此种赠品方式真正实现的赠品数量并不大,因此应即时核对赠品赠出量与预计负债的比例,调整预计负债的余额,使其与实际的赠品赠出情况相符。
四、赠送购物券。此类促销方式应在销货的同时作一项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是:将销货时发出的购物券确认为“营业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购物券使用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商品成本。若未发生,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此销售方式的“预计负债”的发生与冲销都较为频繁,应定期核查该科目。此种促销方式一般用于商场消费,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并且这种方法也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是一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手段。
对于不同的赠品促销方式应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处理,要做到既能够真实地反映赠品的行为,又要避免漏税和给企业造成额外的负担。另外对于赠品较多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一、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1、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否实际入库以及后续如何处理;在收到样品时都应当办理入库手续。购入的商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都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如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会计上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发出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赠送客户商品的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资料:
员工领用公司产品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司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要交税,该如何做账
现凡是礼品都需要纳税的
按公司常规入账: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送给客户,视为销售,交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公司购买预付卡赠送客户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如果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也不属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则不属于偶然所得,不需要代扣代扣个税
员工领用公司产品送客户的账务处理如上,要是公司规模比较大,也分为各个部门,而领用产品的价值又不是很高的话,在做账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将它们做在费用科目里不然在入账时都会按照本文介绍的科目来做,有任何疑问也可以找网站会计老师沟通
采购商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有一些公司是会赠送自己的产品,有一些是外出购买别人的东西来做礼品赠送,那么采购后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
关于外购后赠送的相关知识点
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外购货物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3、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4、结账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采购商品时,发生的运费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商品促销赠品,会计要怎么做账?在过去不久的“五一黄金周”中,不少商家都采用了打折促销、买一赠一、满500减50等促销方式,尤其是电商行业,经常会使用各种各样的促销方式。对于会计来说,如何做账就成为了一个大难题,今天我们就来针对常见的促销方式,来讲讲不同的促销方式的账务处理。
1
买一赠一
某商店为了促销,举办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买售价500元(不含税价)的西装,赠送售价100元的衬衫,西装与衬衫的成本价分别为400元和80元,要怎么做账呢
首先在开票上需要注意,将西装与领带的销售金额都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并且在金额栏里分别注明西装销售金额500元,衬衫销售额100元,以及折扣额100元。
依据:
因此应纳增值税=(500+100-100)13%=65 (元)
会计处理: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480
贷:库存商品—西装 400
库存商品—衬衫 80
2
打折、满减
“买一件打9折,两件8折”“满100减10,满200减20”,很多商家在做促销活动的时候,经常会采用这两种折扣方式。这两种折扣方式的套路其实都差不多,在会计上,一般称为商业折扣。
由于商业折扣在销售前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价格和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例如某商家销售A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件商品标价标价为500元(不含税价),适用税率为13%,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00元,为了促销,决定客户买两件打8折,那么,会计应该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现金 904
贷:主管业务收入 8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销项税额) 104
借:主管业务成本 600
贷: 库存商品 600
再次提醒一下,折扣额和销售额要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里开具喔。
3
发放优惠券、代金券
优惠券和代金券是商家让利给买家的优惠形式,买家在实际购物时,可以使用代金券减少对应的金额,但是,买家也可能不使用,所以,应当分情况来处理。
例如某套书原价100元,买家购买了10元抵20元的优惠券,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了这张10元的优惠券,实际付款90元,那么,会计处理应当如下:
(1)收到买家购买代金券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其他应收款—代金券(10元抵20元) 10
(2)买家使用优惠券买书时:
借:银行存款 80
其他应收款—代金券(10元抵20)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3)若到期后买家未使用优惠券,应作冲销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代金券(10元抵20) 10
贷:营业外收入 10
4
积分返礼
有些商家在买家购物时,奖励一定的积分,在积累了一定的积分之后,可以用积分兑换礼品。这种促销方式可以看成是销售的连带行为,买家在支付货款时,就为将来会兑换的商品预先支付了货款。由于买家兑换礼品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会计在做账时,同样应当分情况来处理。
例如销售一件不含税价100元的商品,赠送100积分,每100积分可兑换1元礼品。
(1)商家赠送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预计负债(奖励积分)1
(2)买家兑换礼品时:
借:递延收益 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3 客户放弃积分兑换时:
借:递延收益 1
贷:营业外收入 1 延伸阅读:过年发放开门红包,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促销自家产品,一般都会以抽奖送礼的形式宣传产品,那么对于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该怎么做账?要缴纳个税吗?
公司给客户赠送礼品的账务处理
公司向客户赠送礼品,做账时,一般在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科目核算,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赠送礼品给客户要不要缴纳个税?
需要按具体情形区分:
1、如果客户不是个人,而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则不会涉及个税的缴纳;
2、如果客户是个人,但属于“买赠”情形,则无需扣缴个税;
3、如果是向个人赠送礼品,并非“买赠”的赠送,才要扣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年第74号)的规定: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涉及的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由以上规定可知,如果公司做宣传活动过程中以抽奖等方式向客户无偿赠送礼品的,则发生了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更多推荐:企业推广活动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
公司送给客户的礼品怎么做账介绍如下: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行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若赠送的礼品或物品属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在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视同为销售产品处理
(1)企业赠送的礼品、物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销售给客户送的礼品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均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视为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入销项税额)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税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的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是将产品视为销售,作为礼品送给客户,应交纳增值税。
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3、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属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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