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我们的样品是免费赠送给客户的,报关了,但是没有收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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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我们的样品是免费赠送给客户的,报关了,但是没有收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第1张

外贸企业,我们的样品是免费赠送给客户的,报关了,但是没有收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导读: 1、外贸企业,我们的样品是免费赠送给客户的,报关了,但是没有收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2、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3、购进产品样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请问报关时有没有用核销单,如果不用核销单,就不要做收入,产生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如果用核销单就要做收
  • 1、外贸企业,我们的样品是免费赠送给客户的,报关了,但是没有收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2、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
  • 3、购进产品样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请问报关时有没有用核销单,如果不用核销单,就不要做收入,产生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如果用核销单就要做收入,

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广告品

贷:销售收入-样品

申报增值税,视同销售,享受退税

  收到赠送样品做账:

  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单位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也是税法上规定的无偿赠送行为,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确定样品的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购入的商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都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例如无偿赠送:

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会计上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发出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02-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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