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送礼品算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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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送礼品算违规吗,第1张

买保险送礼品算违规吗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送礼品是非常正常的促销行为,并不存在违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送礼品是非常正常的促销行为,并不存在违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不同的公出,不同的发展时期,签单的详细流程各不相同:

在我国:

代理人销售方式应该为主要的销售模式:

为现在销售中的主要销售方式,所设计的大多数保险,都能达到或者满足客户需求:

客户在咨询和办理时,请先核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比如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统一服务热线95,输入代理人工号进行确认。

第二步:根据自己的职业,年龄,家庭情况,家族疾病史,收入/支出情况,已有保障情况等,进行分析,代理人会为客户制定相应的保障计划和理财方案。

第三步:确认产品,同时,业务员或代理人会为客户设计相应的预期收益方案,包括保险公司所承担责任等。

第四步:签单。客户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材料,收益人身份材料,交费通过现场刷卡或银行卡或存折转帐(如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签字),现在已经不存在业务员代收现金和接收汇款问题,高额保件或高投入保费保件需要提供个人有效收入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为客户填写资料后,打印后客户签字。

第五步:客户等待公司电话回访确认。同时客户签收保险合同,投保完成。

1988年前,采用的是国有公司员工推销兼客户登门自交式。交款方式是:现金支付。

1992年左右,平安公司引进国外保险销售模式--代理人销售方案,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签订代理销售合同,由保险代理人“业务员”正式销售保险。此时,开始了:柜面销售+代理人销售模式。

再后来,保险销售陆续开辟了银行代理销售,保险员驻银行代理销售,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等销售模式,但是不同的销售模式,多针对的客户群各不相同。签单顺序也不一样。

不需签名的销售流程:电话销售:通常在推销中,都有电话录音,只要客户回答中有“恩”,“是”,”知道“等表示肯定的话语,不管是你谦虚,还是搪塞,或者是因为工作忙或者碍于当时的环境,保险公司给予最后的答复基本上都是:客户同意投保的结论。因此,客户选择该类投保时,请多琢磨。基本上几句话就决定一件事。应该算是比较草率的。不过,该类保险推销的,基本都是责任简单的意外保险或两全保险,责任非常简单,收费也比较低。交费方式为月交式比较多,直接从客户提供的银行帐户或卡号上扣除。

需要客户签名保险销售:

比较垃圾的销售方案:银行保险产品:通常客户在存款时,会有银行职员或驻银行保险代理员(非银行职员)向准备存款客户进行“理财”产品的推销。通常和客户谈论比较简单,以赠送保险或比银行定期高为推销重点。大多数只询问客户准备存多少年,不提示客户在此之前支取会损失本金这一问题。有一部分客户会因提前支取而本金受损,造成很多客户对“保险”的不信任。

投保时基本上客户见不到建议书方案,保障为两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主。现在交费为银行转帐方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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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一是礼物所体现的主题:礼物是使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共同承载者,要正确地赋予礼物精神价值,就必须把握活动的主题思想。

第二是要注意采购礼品的预算,每一次的礼品采购计划,公司往往都会有具体的预算。因而采购者必须认真根据预算选购礼品。否则即使你选中了心仪的礼品,若预算不足,也只能徒叹奈何,浪费时间精力。在大部分的情况下,送给客户的礼物选择价值比较高的更合适,最能体现对客户的尊重,选中的礼品超出预算范围,采购者要学会向上和向下双向公关,向上要求领导增加费用预算,向下要求供应商降低供价,双向同时进行,力争达成共识。

第三是应注意体积小、质量优、包装精、有纪念意义。商务馈赠的对象多以公司的重要客人、中高端客户或领导层为主,这个群体人的特点是高收入、高素质、注意形象、讲究生活品位、关注情感需求,另外这部分人出差较多,所以应该选择中高端的品牌礼品赠送,尤其应以附加值高、体积小、便携带的高端个人护理系列、随身商务系列、高品质系列为最佳方案。

第四是要注意供应商的服务能力。 1.要考虑供应商的诚信度,是否是可以信赖共赢的合作伙伴;2.考察供应商的实力,能否足以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3,看供应商是否能提供出合乎需求的品牌礼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四款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保险公司不得向客户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它利益。”是在保险法第四章106条它的原文“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但实际操作中有非常多保险公司都有送礼品促销,礼多人不怪吧,只要是自己选择办理需要的保险,有礼送何乐不为。

很多业务员以礼品为诱饵唆使客户购买保险的都是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一旦查实要被行政处罚的!

其实保险公司有售后服务的,只是没有业务员那么大,因为统一售后服务面很广,轮到每位客户头上额度就少了,而业务员就不同签到一单能拿到佣金足以买个几百块的物品以作奖励(但只对想买的客户),这种行为是恶性竞争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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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在购买产品的时候都会询问公司会不会正给他们一些赠品,其实很多老年人都比较喜欢这种赠品。保险公司也会给客户送礼品,保险公司给客户的礼品赠送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保险公司赠送礼品

大家如果购买过保险产品,其实都知道保险公司会给你赠送礼品的,但是也是有条件的,比如说你在这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了,或者是你买了相关的产品,那么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就会给你赠送东西,当然赠送的东西产品的价值也不会特别大,比如说给你赠送一个水杯或者是抱枕。

二、逢年过节的时候给会员赠送产品

中国是一个特别有人情味的社会,所以很多人都特别讲究人情礼节,这些保险公司的人员也会在过年的时候给会员赠送礼品,这样也是为了进一步的那种关系。因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是需要拉拢客户的,他们的工资就是看业绩来进行决定的。所以很多人都会在逢年过节的这段时间里给自己的客户赠送东西,这样也是为了让客户对他们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印象,保险公司的名声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保险公司的名声特别不好,就算这家保险公司的业务能力再强,大家也不愿意去购买。保险公司给客户的礼品赠送,其实也是分时间的,保险公司也不会每天都给大家赠送东西。

三、结语

其实小编觉得大家对于这种赠送的礼品,还是要保持一个比较正确的看法,毕竟保险公司的产品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你只是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赠品,那么就显得无足轻重了。所以大家如果想要获得保险公司送给客户的礼品,其实也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去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