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门口停车接送孩子违反交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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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门口停车接送孩子违反交通法吗?,第1张

在学校门口停车接送孩子违反交通法吗?
导读:严格的说在学校门口停车是不能被允许的,上学放学期间学生家长太多,被使用车辆停放和开动的也非常多,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出现交通事故,所以被禁止停放车辆但学校和交管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学校应该说也是做了工作,才变通了一下所以应服从交警的指挥如

严格的说在学校门口停车是不能被允许的,上学放学期间学生和家长太多,被使用车辆停放和开动的也非常多,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出现交通事故,所以被禁止停放车辆但学校和交管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学校应该说也是做了工作,才变通了一下所以应服从交警的指挥如果确实要在学校放学时等着接孩子,我建设在学校附近找一个泊位停车,家长再走到校门口去等,这样一来既遵守了交通法又能安全地接送孩子,只是家长要多辛苦一下了

买小车呀,买不起小车的人凭什么生孩子

根据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可以带一位12岁以下(含12岁)的未成年人,带2位不行,12岁以上不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电动车载人会罚款,主要原因是没有合理合法的骑行,如果证照齐全,遵守交通规则,送孩子上学完全没有问题。

前几天刚刚在小区里报了名,准备去考一个摩托车驾驶证。为什么在小区里就可以报名呢?因为小区里要报名考摩托车驾驶证的特别多,有个热心的邻居就组织了一个团购,只要报名的人数超过100人,就可以让医生和驾校的人来小区里,统一为大家做体检、拍照和报名,其中体检还免费。

为什么大家都急着要报名考摩托车驾驶证呢?因为我所在的地区已经开始了两轮电动摩托车的上牌工作,而摩托车属机动车,驾驶摩托车需要相应的驾驶证,包括D、E和F,其中D可以驾驶三轮摩托车和D、F所准驾的摩托车车型, D可以驾驶两轮摩托车,这个摩托车车型是可以载不超过12岁的儿童的,而F可以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不能载人。我报考的就是摩托车D证,可以驾驶两轮摩托车,当然包括两轮电动摩托车,行驶速度是可以超过50千米每小时的,报名费是400元,包含一次考试费,分理论和实操考试,一天内可以完成。

另外,我们当地已经开始了两轮电动摩托车的上牌工作,电动摩托车上牌也是分类的。合格不超标的两轮电动摩托车和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分别上黄牌和蓝牌,需要带上车辆合格证、发票、身份证等资料去办理上牌,还要购买交强险,与一般机动车的上牌程序基本一致,总共的费用大概在200元左右。而电动自行车和超标两轮电动车(车辆合格证是小卡片的,一般都是2019年3月份前购买的)也需要上牌的,当地也设置了专门的上牌点,上牌免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戴好头盔,驾驶车辆到现场,上完牌之后可以自行购买相应的保险。

目前正处在两轮电动车上牌和大家考取相应的驾驶证期间,没有上牌的电动车和没有相应驾驶证的驾驶人还可以上路骑行,但不能保证交警就不会查处处罚,因为我查询当地交警部门的公众号,发现每周都会发布一起查处无证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的事件,罚款1500元左右,还要拘留15天。也正是因为如此,我赶紧就去报考申领两轮摩托车的驾驶证,因为这样驾驶摩托车心里总没底,真要被抓按无证驾驶处理,那就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要使用两轮电动车载小孩去上学,还是要合理合法的骑行才行。首先,要按照规定给自己的两轮电动摩托车进行上牌,购买相应的保险;其次,驾驶人要赶紧取得相应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准驾车型。最后,要载人的话,最好取得E照以上。满足以上条件,只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醉驾,是不会受到处罚的。当然,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这个好比20年前限制摩托车一个道理。东西多了就受到限制和针对,受伤的永远是老百姓。像这种民生问题不应该跟GDP挂钩,应该考虑如何改善生活,尊重群众民意。一切从实际出发!

别的地方不知道,反正天津7点40到8点之间,路上都是骑电动车带孩子的,我有时候也骑电动车带孩子,如果你说不让骑电动车带孩子了,那估计骂福生无量天尊的就有的是了

校门口都开车送,看他堵成什么样子。我怕堵车不敢开车送孩子,骑电瓶车挺好的

12周岁以下的可以带

感觉多增加校车,小孩饭固定上车点。就和厂车一样,这样就能缓解电动车送孩子上学,也能缓解 汽车 送孩子上学,减少交通压力

不能用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就买个自行车,还可以锻炼,赶时间就开车,累到了就坐公交车。只能这样了[捂脸][捂脸]

这里的载人说的是电动车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交通法里面规定的,电动车可以搭载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一位。

没有时间规定,只要是在违停地点停车,被抓住就是违停。违停罚款,不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七章第九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机动车及临时停车的,交警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该首先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如果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可对其处20元以上、 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扩展资料:

9月24日下午,在今网红豆柳州论坛上,一名家长晒出自己的罚单称,当天下午开车到箭盘山小学接孩子,结果因为临时停车吃了一张罚单。这名家长对交警的做法不甚理解,希望交警能解释一下:什么是临时停车,什么是禁止长时间停车?而该家长的帖子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议论。

这名网名为“今生注定有你”的家长称:下午去箭盘山小学接孩子,才不过10分钟时间就被贴了单。当时停车时看到很多家长的车靠边停车,一名交警在场,我以为是来维持交通秩序的,想不到是来贴单的。

在随后的跟帖中,“今生注定有你”做了进一步解释:孩子才读一年级,作为家长需要到学校里面签字才能接走孩子,因此离开了车子。

这名家长表示,以前考试确实没有认真了解相关标志的真正含义,认为在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家长只是临时停车接送孩子,时间也不长。他想问交警:该路段有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但停多久才算长时间呢?

这名家长认为,自己接孩子的时间是下午3时许,也不是车流高峰期,道路还是很畅通的,自己并未影响交通,交警执法为何不人性化些?而交警在学校放学时间在旁边守候贴单为哪般?为何不劝离?

“通俗点说,人不下车车子不熄火就是临时停车,也就通常我们所说的即走即停。”昨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副大队长党军对该家长的疑惑进行了解释,但如果驾驶人下了车锁上车门离开,会离开多久,这个交警就无从判断了。

据党军介绍,目前柳州交警部门对于送学车辆临时停放是比较宽容的,不少城区大队在有条件的学校路段,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基本允许送学车辆即走即停,即家长不下车等候孩子上下车。

对于网友“今生注定有你”称,交警在场不劝离车辆,而在旁边守候贴单的说法,他表示,这是网友的误解,各大队安排相应警力在校门前路段主要是维护交通秩序,对于那些不遵守“即走即停”的车辆,才进行处罚。

对于“今生注定有你”晒罚单的网贴,不少网友都支持交警的做法,认为这名家长就乱停车发牢骚纯属“找骂”。网友“清淡安静”称:你换个思路想想,每个人都到教室里面接,那门口岂不是停满了车子,大家都挪不了?对于“今生注定有你”吐槽交警不够人性化,“

另外有网友认为,如果实在不放心,在送低学龄孩子上学时,可多带一名家人送孩子到校,自己驾车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候比较好。

中新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中新网:家长接送孩子不到10分钟被贴条 临时停车引争议

你好,学校禁止家长骑三轮接送孩子,已停课相逼这个是不合适的。

开封一小学发布通知,内容如下:“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接上级通知,明天执法部门开始严查三轮车上路,学校周边有执法人员巡查,凡是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三轮车会被拖走,同时处罚家长和学校,恳请家长不要违反规定。同时提醒,有残疾证的学生家长只能自己使用三轮车,但不能接送学生。”

官方也给出了回应:不存在处罚学校和让学生停课;不是不让用三轮车接送孩子,是禁行区内不让骑三轮车,禁行区之外是可以使用三轮车的,而该小学周边区域刚好划有三轮车禁行区域;为方便进入县城群众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停放和交通换乘,该县主要入城口设立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免费停车场继续使用;城区内公交车可以持续免费乘坐。

从官方回应来看,在禁止三轮车接送学生这件事上,官方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出于安全角度的考虑,杜绝安全隐患。其实,限制电动三轮车行驶的措施,近几年在国内多地都有推行,并强调不允许用来接送学生!将三轮车整治与学生上课挂钩,实在不妥。何况,发布主体还是以教书育人为职责、保障未成年人教育权的学校。家长违规使用三轮车,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即可,牵连孩子,甚至以受教育权相威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三轮车上路,的确存在安全风险,当地集中整治有其必要性。尤其是早晚高峰期,学校周边汇集了接送孩子的各种交通工具。确保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也是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但是,整治交通秩序,以孩子停课倒逼家长就越界了,这种牺牲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所谓的三轮不安全,确实有一定因素,但是占比太小。再说这种执法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学生上学违法了吗,与三轮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学生上学的方式与当地查三轮执法,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即便是当地想解决这些安全隐患问题,那也不应该对学校和学生下手,处罚的主体应该是骑三轮的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上三轮车主,学生既不会骑三轮,也无法要求家长是不是骑三轮,反而要被停课,妥妥的受害者,这样的执法模式,只会让人贻笑大方罢了。

也有孩子家长痛诉道:当地的政策电动车不允许接孩子,三轮车逮住就罚钱,开汽车路边不允许停车否则贴罚单,这难道是让学生家长买飞机停在空中吗?不想着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还鼓励多生育,那直接让所谓的整治办公室解决孩子的接送问题得了。

奇葩规定年年有,疫情放开后特别多,不少人吐槽新规不断,先是两轮电动车不上牌禁止上路,上完了黄牌又得换绿牌车,现在又不让家长骑三轮接送俩学生,电动车只能载一个人,到底让学生家长怎么做才好呢?

据河北燕赵都市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青岛新闻网、浙江广电等多家官方媒体机构视频报道称,河南省开封市下辖的尉氏县实验小学给学生家长发了通知,内容为执法部门开始严查三轮车,凡是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三轮车都被会拖走,同时处罚家长和学校,恳请学生家长不要骑三轮接送学生。

并且特别强调了有残疾证的学生家长只能自己骑三轮,但是不能接送学生,否则一样会被执法人员拖走。而尉氏县三轮四轮整治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不仅会通报批评学校,还会对涉事的学生进行停课处理。

对此网友们也是义愤填膺,纷纷吐槽道,一边是60年来人口首次负增长,鼓励大家生育二胎三胎,一方面电动车不让骑,三轮现在又不让接送学生,难不成家家户户都开着百万豪车将校门围的水泄不通才好吗?

所谓的三轮不安全,确实有一定因素,但是占比太小。再说这种执法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学生上学违法了吗,与三轮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学生上学的方式与当地查三轮执法,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即便是当地想解决这些安全隐患问题,那也不应该对学校和学生下手,处罚的主体应该是骑三轮的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上三轮车主,学生既不会骑三轮,也无法要求家长是不是骑三轮,反而要被停课,妥妥的受害者,这样的执法模式,只会让人贻笑大方罢了。

也有孩子家长痛诉道:当地的政策电动车不允许接孩子,三轮车逮住就罚钱,开汽车路边不允许停车否则贴罚单,这难道是让学生家长买飞机停在空中吗?不想着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还鼓励多生育,那直接让所谓的整治办公室解决孩子的接送问题得了。

现在还将电动车定义为摩托车,速度快得还不行,电动车需要考取摩托车驾照,不然惩罚的时候直接将汽车驾驶证的分全部扣完。完全仗着孩子是家长的软肋,拿捏弱势群体呢?

允许生产,允许销售,不允许上路,为什么不能从源头上杜绝和禁止呢?作为学生家长都是成年人了,谁不知道电动车和三轮车不安全,但不是每个家长都有雄厚的财力购买好车。无缘无故的就将孩子停课另眼看待,这样的执法就是就是开玩笑。

编者认何不允许家长骑三轮车接送孩子可以,甚至是电动车、摩托车、汽车都不被允许,但是孩子怎么接送是不是你们执法机关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只管杀不管埋吧。出发点是为了安全,那么编者建议以后学生的接送都有执法部门组建车队护送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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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都是为你好”的旗号来折磨你,用孩子上学来威胁家长,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学生家长早出晚归的接送,与执法机关打游击,最终不了了之。曾经有专家让农民加城里的房用来出租,非农忙时节开着小汽车跑跑快车,编者也想说能不能将尉氏县多余的公车用来免费接送学生呢?

三轮车接送孩子确实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予以规范整治。自2月10日起,当地开始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月”活动,目前正处于集中整治阶段,三轮车、四轮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违停是重点整治对象。

整治规范不是简单的一禁了之。治理三轮车和四个轮子的“老年代步车”,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一方面,这些车子超速、逆行、抢道、闯红灯、非法载客、占用机动车道等乱象层出不穷,屡屡引发交通事故;另一方面,考虑到驾车的大多是老人、残疾人,且不少都是出于接送孩子的“刚需”,交管部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法无禁止即可为。针对三轮车,目前并没有法规禁止其上路,更多的是通过各种措施规范引导其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驶。不准家长骑三轮车接送学生,当然不是学校出台的政策,而是尉氏县三轮四轮车整治指挥部的决策,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本身就值得商榷。

退一步讲,即便禁止骑三轮车接送孩子有章可循,学校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理所应当,但也不能以孩子的受教育权相威胁。据尉氏县三轮四轮车整治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家长开三轮车接送学生,车不仅会被扣押还会通报学校,有的学校就会停学生的课。有学生对媒体表示,如果父母继续骑三轮车送他上学老师将会要求其停课。

应该说,学校的本意不可能是真的要停学生的课,基本上只是一种口头性质的“威胁”而已。但不论有没有实施,这种思想倾向所暴露的问题,依然不可等闲视之。

众所周知,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无权剥夺。教书育人的学校,岂能明知故犯?迫于相关部门的压力,学校就可以把学生的受教育权当做“筹码”,逼迫家长服从吗?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小手拉大手”的治理思路,并非个例。“家长们驾车接送孩子,做到即停即走,否则不仅会被罚款扣分,家长的违法信息还会向学校抄告,并与学生日常考评结合。”几年前,为了更好地治理校园周边拥堵,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与学校联动并出台了家长乱停车与孩子在校考评挂钩的措施,一度引发舆论热议。

平心而论,这种“挟孩子以令家长”的招数,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无奈。校门口接送秩序管理是一道难题,交管部门确实存在执法难度,而通过“小手拉大手”,往往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株连孩子的做法,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绝不是遵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游戏规则”。

安全是头等大事,整治交通秩序需要相关各方相互理解,共同破解。学校教育学生提醒并监督家长,固然是应有之义,但如果动辄以“停课”相威胁,未免用力过猛了。学校不能越界,相关部门更不应该随意把治理的压力转嫁到学校头上,惟其如此,才能杜绝类似现象重演。

有的路段不允许擅自停车。这个地方是严禁停车的,有严禁停车的路桩标志,你给挪动了,被处罚了是应该的。严禁停车就是不允许停车,没有时间的规定,就是你在不应该停车的地方停了车,就会被拍照,被处罚的,合乎情理。你违规了,说明了你交通法规你学的还不够,还需要继续的学习,才能保证今后的不违章不违规了。这个被处罚就是你的学习过程。通过我的讲解和你被处罚联系起来,你就明白了,不允许停车的地方,就是不能停车的,半分钟都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