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客户的样品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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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送客户样品怎么做账?
导读:无偿赠送给客户的样品,视同销售。企业为促销目的无偿赠送的样品、试用装、礼品等,无需受赠方履行一定义务(如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即可获赠的(如所谓“来就送”),此时的赠品成本应确认为销售费用,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因为此时赠品成本的付出并无对应

无偿赠送给客户的样品,视同销售。

企业为促销目的无偿赠送的样品、试用装、礼品等,无需受赠方履行一定义务(如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即可获赠的(如所谓“来就送”),此时的赠品成本应确认为销售费用,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因为此时赠品成本的付出并无对应的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不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

会计:

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会计专业领域涉及面广: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等都是会计专业将要涉及的领域。

所谓会计,就是把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成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而言,会计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是一种经济信息系统。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

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

工作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再做账),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须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办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由当地税务机关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笔分录。第一笔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笔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虽与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5、剩下是装订凭证_写报表附注_分析情况表之类的工作。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款等。

赠送客户的外购礼品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应当进项税额转出。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现金)

2、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或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进项税额转出)

首先客人要求寄样品,说明客人又这个意向采购了,你不懂得,可以问你老板

,你老板帮你把握,如果是要求样品费的话,那就要求客人先打样品费过来,然后寄样品给他就好啦。客人有意向采购了,如果都能符合客人的要求,是很大可能会下订单了的。不懂问问老业务或老板,多去问没有关系的 。

可能是潜在的客户。如果老板不同意,可以说明一下情况等等。

这样还不同意的话,那也只好作罢!毕竟咱们是给老板打工的!

客户要求邮寄样品,可以视情况而定处理方法,以下是几种回答技巧:

  1) 如果样品较少,价格低廉的话。

  A:我司真诚希望与贵司做成生意,愿意免费提供样品,但请客户谅解,由于报价已经很优惠,请与我司共同承担一些负担,提供帐号,运费到付。

  2)如果样品比较大,比较贵。

  A:由于太多客户来索要样品又一点音信都没有,工厂一听到寄样品,就没有多大信心而不大愿意寄样品。所以,请客人谅解,先汇样品费过来,运费到付。如果没有帐号,就汇样品费连同运费。

  3)如果对第二种情况,客户提出只提供帐号,运费到付,即使样品较贵也要我们免费提供的话。我会建议他

  A:先付样品费和运费

,到有正式定单下的时候,再从定单金额中扣除原来的样品费。

  这样一说,通常真正的商人是不会有讨价余地而会接受的。

  在未寄样品前尽量与客户多接触联系,比如确认一下地址,寄出时给他传真邮递底单,跟踪该邮件反馈E-mail给他,内容精筒,加深客户对我们的印象。

  其次:尽可能多了解该司实力和业务范围,可通过其它客户去了解他!同时也让该客户知道你在他的地盘上有你认识的朋友,加强感情!

  再次:经常与该客户联络,一有新产品就马上推荐给他,希望他能支持你的业务,你给他好价格,希望能下个试单,数量由他来定!

  如果他有新产品我们可以帮他开发!

  要求到付,提供样品说明我们做生意的诚意,而对方承担样品运费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客人是否真正有做生意的诚意。

  向国外邮寄样品,如样品本身不很昂贵的话,基本上费用是花在邮寄费上。

  因此坚持邮费由客户支付,样品免费提供,双方都承担一定的费用,对双方对有一个约束。

  最好呢,在寄出样品时,先向快递公司打听运费,通知客人将以到付的方式寄样品,费用约多少,这样让客人心里就有个底。也可以考虑各付一半吧。

  对于小客/新客,建议向客人说明我们很乐意随时免费推荐最新潮的产品款式,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和生意。

  但我们又面临负担大数目快递费用的困扰。如果客人愿意为我们分担快递费的话(例如提供到付账号),将是对我们工作极大的支持。这样我可以多推荐一些有新意的样品给客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某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一种金属工业原料。由于客户企业的使用这种原料的用途不同,所以该公司必须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生产适应他们工艺的产品。为适应客户需求,该公司在原有的一个品种基础上试验发展了20多个品种。上述这些产品虽然属同一产品,但由于客户对指标要求不同,每一个新客户在订货前都必须进行应用试验(实验分为小试、中试和工业性试验,该公司只免费提供1公斤以下的小试样品,中试和工业性试验的样品均按价收款)。客户在应用试验过程中除了得到是否可用的结论外,没有其他经济利益,如果不能使用,客户试验成本将成为沉没成本,永远得不到补偿。该公司认为,税法中赠送产品视同销售征税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将产品无偿送给他人(包括客户),少缴国家税收。而该公司的产品非最终消费品,提供样品是开发新用户所必须的,因此,他们认为公司提供样品与制定税法所要规范的提供样品行为是有质的区别的,不应缴税。这个观点正确吗?答:该公司将生产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处理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该单位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虽然是销售过程中必须的付出,但也是税法上规定的无偿赠送行为,因而,还是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按下列顺序确定样品的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虽然该公司将生产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税法规定要视同销售处理,但是由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样品是作为销售费用处理的,而且税法也未规定作为销售费用的样品不能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一方面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另一方面税法又允许作为期间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而且都是按照市场价(公允价值)处理,因此,企业所得税上只要在申报时进行申报表调整处理(增大销售收入和成本费用),但不会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该公司应按照真实性和合法性原则据实处理,不能将不属于样品的其他赠送或不合理的样品费用支出作为样品销售费用。

不开发票,前提是样品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税务上视同销售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样品用途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其行为按规定应视同产品销售行为确认收入,并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企业生产出的样品让客户免费试用,需要视同销售,并入收入总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为实力宏厚的厂家,根据公司生产和销售业绩以及生产成本的归纳,我觉得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是可以给客户即送样品的。在寄送样品时很多朋友都会担心客户是不是真心需要采购,所以我们作为厂家,作为供应商也不能盲目的仁慈,也就是说不能给客户盲目的寄送样品。在寄送样品时我们要让客户自己支付运费,毕竟是厂家自己掏腰包给客户配发样品,如果客户这个条件都无法接受,那么很难让我们认为客户就是真心想买,甚至我们还会觉得客户就是为了想免费蹭样品呢!解析:我做销售以来,我一直认为:凡是真正需要采购的客户,面对初次的样品邮寄费用甚至试样费,客户都会毫不犹豫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