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供应商免费提供样品如何入账2、收到厂商进口免费样品,又免费赠送客户如何做账务处理?3、购进样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4、赠品怎么做账务处理5、购进商品当作样品的账务处理6、将样品送给客户如何会计处理7、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供应商免费提供样品
- 1、供应商免费提供样品如何入账
- 2、收到厂商进口免费样品,又免费赠送客户如何做账务处理?
- 3、购进样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 4、赠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 5、购进商品当作样品的账务处理
- 6、将样品送给客户如何会计处理
- 7、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
供应商免费提供样品如何入账
收到的赠送样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假设取得了增值税进项税票抵扣联,则:
贷:营业外收入
假设没有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票抵扣联,则: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日后该收入应当和企业其他收入一起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缴纳
商品折扣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在此,详细介绍商品折扣和现金折扣相关的账务处理:
1、如果属于商品折扣的情况,则应当从应付的商品款中直接进行扣除按照折扣后的价格入账即可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借:原材料等(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折扣后的金额税率)
贷:银行存款
2、现金折扣也就是在供应商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进行付款后能够享受到的一种折扣根据应支付的金额进行入账,在期限内进行付款后,所享受的折扣可用来冲减财务费用增值税能否冲减,则要根据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规定折扣是不含有税额的,则增值税不能进行冲减
购货时:
借:原材料等(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全价税率)
贷:应付账款
享受折扣后: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折扣后的金额)
财务费用(享受的折扣额)
供应商免费提供样品如何入账
有偿购买免费赠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在此分录中,库存商品的价值应该按进价,因为这个是正常的市场销售价,即计税价格。因为赠送样品是为了销售,应该看成是销售费用,所以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收到赠送的样品,且无发票
借:库存商品(按正常市场售价)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仅供参考
对外捐赠不适用进项税额转出,应视同销售做销项税处理,虽然没有开票,但在增值税申报表时填列在未开票收入一栏中即可。当然就不同于报废处理了。
问题 我公司进了200套产品,准备全部用作样品,请问是否入库?怎么入账和出账? 解答 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否实际入库以及后续如何处理,在收到样品时都应当办理入库手续。至于账务处理,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我们先从主导该行为的企业(假定为该样品的生产厂家)的业务处理开始分析,通常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将自产、委托加工产品或者购入的商品(以下简称产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会计处理: ①变价销售,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类似于正常销售业务。在发出样品时借记“发出商品——样品”,贷记“库存商品”等;实际销售时按变价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发出商品——样品”等;如果变价收入过低,税务机关认为应当调整的,其调整增加的流转税额计入销售费用为宜。如果变价收入(不含税金额)低于货物账面成本的,考虑管理方面的要求,将其差额部分计入销售费用为宜。 ②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在税务上属于视同销售。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发出商品——样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回收报废,按其回收入库折价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发出商品——样品”,按其差额借记“销售费用”。 增值税方面,对于第①②两种情况,无疑是要计征增值税。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应该不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精神,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所得税方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企业发生本前述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从原理上看,这一规定同样是针对第①②两种情况。 (2)名为样品,实际是具有折扣性质,即按经销商、客户采购量供给一定数量的样品,这具有供其展销和鼓励增加采购量的双重意义,这种情况下,会计上可按商业折扣进行处理。 增值税方面,虽然有观点认为,相关规范中所称折扣销售仅限于价格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而应做视同销售处理。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饮料折扣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598号)中曾明确,对于该公司采用数量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可依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而通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如果实物折扣以合理方式转换为价格折扣并体现在同一张发票上,则可以按折扣后金额计缴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曾明确,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发布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贵公司可比照分析确定自身业务属于上述哪种情况,从而确定相应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不同的赠送行为会计处理的方式不一样。大体分为成本价结转成本和销售折扣。
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方式。如果是将商品样品免费赠送给客户在会计方面不确认收入,但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视同销售,即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商品买M赠N,属于捆绑销售。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
—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
—赠品。
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拜兵虹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企业因经营需要购入商品,后期将商品当作样品时,可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相应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购进商品当作样品如何做账?
购进商品收到发票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后期领用当做样品的时候: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库存商品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购进商品无偿赠送的账务处理
若是将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赠送样品做账:
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单位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也是税法上规定的无偿赠送行为,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确定样品的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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