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业负担压力过大,公交车上设置写作业的专用“课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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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业负担压力过大,公交车上设置写作业的专用“课桌”?
导读: 学生课业负担压力过大,公交车上设置写作业的专用“课桌”?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郑州市公交车上设置了专门课桌,还模仿小学生口吻称“再也不用担心赶不完作业了”,引起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给公交公司点赞。 不过,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回应称

学生课业负担压力过大,公交车上设置写作业的专用“课桌”?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郑州市公交车上设置了专门课桌,还模仿小学生口吻称“再也不用担心赶不完作业了”,引起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给公交公司点赞。

不过,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回应称,网友所爆料的专门课桌,并不是专门为小朋友们写作业设置的“专供”,而是供乘客临时放置行李和随身物品的。刚好有一些小朋友在小桌子上写作业,才引发了网友的误会。

公交公司的解释是合理的。一来,交通工具难免颠簸,公交车上写作业不仅不利于孩子们养成正确、良好的书写习惯,还有损视力。二来,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属于高峰期,车上人员拥挤、环境嘈杂,也不利于孩子静下心来写作业。一些网友看到车上的小桌椅,纷纷为公交公司的“人性化”安排点赞,而进一步联想到小孩子写作业专用,则实在是想多了。

有意思的是,搜索相关新闻可以发现,郑州市公交车与小学生写作业还有诸多交集。近年来,郑州几乎每年都有类似小学生在公交车上写作业的新闻,因为车厢比较黑,有的司机还专门为孩子开灯、准备桌椅等。其实,也不仅是郑州,从成都到广州,从上海到北京,在各类公共场合都能看到这些“奋进的小学生们”,他们无所畏惧,似乎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环境中完成作业。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郑州公交车上布置了供乘客临时放置行李和随身物品的小桌子,会被误解为写作业“专供”课桌。这场误解看起来有些滑稽,但是在为中小学生减轻课业负担的大环境下,却值得深思,让人一点笑不出来。小学生在公共场合写作业的情况屡屡出现,从一个侧面说明,作业量还是没有减下来。否则,也就用不着这样争分夺秒写作业了。

今年“3·21”世界睡眠日前夕,中国睡眠研究会发布了《2019中国青少年儿童睡眠指数白皮书》。白皮书的数据显示,中国6至17周岁的青少年儿童中,超六成睡眠时间不足8小时,其中课业压力是影响孩子睡眠的第一因素。睡眠越来越少、书包越来越沉、近视率世界第一,都是课业负担过重的'直接后果。

近年来, 教育 部门一直在努力减负,从校内到校外,从规范招生、改革考试评价指挥棒到规定作业布置数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8年年末,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号称史上最严的“减负令”,又称“减负三十条”。其中就明确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各项减负政策还存在落实不力的情况。看着在公交车上、地铁里奋笔疾书的小学生,在肯定他们勤奋好学之余,更多的是心疼。作业本身是负担,作业背后的心理压力恐怕更大。过重的负担违背了孩子成长规律,也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一再强调,减负难,减负再难也要减。而落实各项减负政策,需要校内、校外、家庭以及政府齐心协力,为孩子的幸福童年留出一点空白,挤出一点幸福空间。

要担责,这是法院已经判了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当时14岁少年与母亲一起乘公交,突然晕倒,驾驶员让其他乘客拨打了120,然后自己联系公司领导。少年母亲和其他乘客请求驾驶员直接开往医院,但驾驶员拒绝,坚持等120。

6分钟后,少年母亲无奈将孩子抱下车,准备自己去医院。驾驶员协助拦下一辆小车后,继续营运。陈某经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在ICU呆了21天后死亡。家人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8万元。

少年陈某晕倒时是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从法律上来说,陈某与公交公司当时成立了旅客运输合同。那么公交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就要看公交公司有没有对陈某救助的义务,有的话,公交公司有没有尽到义务,如果尽到了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就需要承担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途中的伤亡都要承担责任,但是法律同时还规定,对于旅客因自身疾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伤亡不承担赔偿责任。而陈某恰恰是因为自身疾病死亡的,似乎公交公司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法律还有另外一个规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公交公司在陈某晕倒时,有“尽力”救助的义务。

那么,公交公司是否尽到了尽力救助的义务呢?

从事发经过来看,公交车驾驶员当时虽然让其他乘客拨打了120,也协助拦下了其他车辆,但在其他乘客和孩子母亲多次请求下,仍然没有将直接将孩子送往医院,而是坚持被动等待。耽误了6分钟,客观上会延缓孩子得到救治的机会,不能认定其已经尽到了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救助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从客观上来说,陈某死亡主要还是自身疾病的原因,而且驾驶员毕竟也做了一些救助措施,其过错程度较为轻微,所以最终法院只判决公交公司承担了8万元的赔偿责任。

这个事件发生后,有些人指责孩子的家人讹人,认为公交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客观的。我们虽然不支持“谁闹谁有理”,但也不能让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人以此为由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孩子死亡是由于心源性猝死,这种疾病任何人都知道治疗的及时性时非常重要的。而人的生命无疑是高于一切的,俗话说救人如救火,抢救病人一定要及时。在当时的情况下,驾驶员不可能知道孩子患的什么病,在无法知道晚送医会不会耽误病情的情况下,是不是也应该尽一切能力快速将孩子送医。

其实,这件事里,如果驾驶员尽到了一个善良人的救助义务,及时将孩子送医,而不是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置孩子母亲和其他乘客的强烈要求于不顾,相信无论孩子是否得救,都会得到孩子家人的感激,而不是现在的责任。

其实,许多其他公交公司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他们都选择了救助,而不是消极怠工,也都收获了乘客的感激而非指责。无数其他地方的公交司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是直接将乘客送到了医院,用行动表达了什么是尽力救助。

陕西西安的一个男孩子睡过站,公交司机开私家车将这个小男孩送回了家,对此很多网友都表示司机的所作所为特别的暖心。首先就是这个男孩子睡过站的行为,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这种现象发生,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有可能会睡过站。可能小孩子和成年人在这个时候都特别的累,于是在摇摇晃晃的情况下就有可能会睡着,如果身边人没有喊的话,那么就有可能会直接睡到站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发现自己睡过站了。

很强的责任心

其实大多数的人在睡过站了以后多半都是自己坐反方向的车回去,如果太晚了没有车的话,甚至还需要叫车回去。但是这个司机的所作所为确实让很多人都觉得特别的感动,因为司机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将这个小男孩送回了家。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随随便便的开公交车,相反还将小孩子以最好的姿态送回了家,这样的所作所为让大家觉得这个公交车司机确实有着很强的责任心。

让人感动的一幕

小男孩睡过站了以后公交车司机完全可以选择将小男孩叫醒,然后让小男孩下车自己回家,但是公交车司机却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公交车司机开着自己的车将小男孩送回了家里,相信这样的所作所为让小男孩感受到了温暖。总的来讲很多网友看到了这一幕以后都表示非常的感动,也希望这个公交车司机的正能量能够感染到更多的人。

保持警惕

除了这些以外,也有一些人表示希望大家今后再遇到这种现象的时候也要多多考虑一番,万一公交车司机是个坏人的话,那么小孩子就有可能会更危险一些。虽然说这种现象确实是少见的,但大家也一定要提起自己的警惕,不要随随便便的去相信一些陌生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学校禁止家长骑三轮接送孩子,已停课相逼这个是不合适的。

开封一小学发布通知,内容如下:“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接上级通知,明天执法部门开始严查三轮车上路,学校周边有执法人员巡查,凡是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三轮车会被拖走,同时处罚家长和学校,恳请家长不要违反规定。同时提醒,有残疾证的学生家长只能自己使用三轮车,但不能接送学生。”

官方也给出了回应:不存在处罚学校和让学生停课;不是不让用三轮车接送孩子,是禁行区内不让骑三轮车,禁行区之外是可以使用三轮车的,而该小学周边区域刚好划有三轮车禁行区域;为方便进入县城群众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停放和交通换乘,该县主要入城口设立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免费停车场继续使用;城区内公交车可以持续免费乘坐。

从官方回应来看,在禁止三轮车接送学生这件事上,官方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出于安全角度的考虑,杜绝安全隐患。其实,限制电动三轮车行驶的措施,近几年在国内多地都有推行,并强调不允许用来接送学生!将三轮车整治与学生上课挂钩,实在不妥。何况,发布主体还是以教书育人为职责、保障未成年人教育权的学校。家长违规使用三轮车,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即可,牵连孩子,甚至以受教育权相威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三轮车上路,的确存在安全风险,当地集中整治有其必要性。尤其是早晚高峰期,学校周边汇集了接送孩子的各种交通工具。确保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也是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但是,整治交通秩序,以孩子停课倒逼家长就越界了,这种牺牲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所谓的三轮不安全,确实有一定因素,但是占比太小。再说这种执法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学生上学违法了吗,与三轮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学生上学的方式与当地查三轮执法,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即便是当地想解决这些安全隐患问题,那也不应该对学校和学生下手,处罚的主体应该是骑三轮的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上三轮车主,学生既不会骑三轮,也无法要求家长是不是骑三轮,反而要被停课,妥妥的受害者,这样的执法模式,只会让人贻笑大方罢了。

也有孩子家长痛诉道:当地的政策电动车不允许接孩子,三轮车逮住就罚钱,开汽车路边不允许停车否则贴罚单,这难道是让学生家长买飞机停在空中吗?不想着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还鼓励多生育,那直接让所谓的整治办公室解决孩子的接送问题得了。

警车接送家属属于违纪行为。公车私用属违反干部廉洁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是否出事故,都必须进行严肃查处;而且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主要在单位,单位一定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对车辆的管理,如果因为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力、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第一时间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如果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涉事者必将受到严厉处理。社会的和谐安定,需要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后果真的很严重。

不接送。

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车必须是校车,这样的特殊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不是所有车辆都可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

没有校车的学校可给孩子办理公交卡,最好由家长接送,如果孩子自己上下学,需注意安全问题。

驾驶车辆带孩子是不违规的,但是违反了安全操作规范会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建议大家驾驶车辆带带孩子时,最好是安装合法合规的宝宝座椅使其固定在车辆座位上,这样对孩子来说既安全又稳定。如果自己确实有需要带着孩子,可以直接抱着孩子去打出租车,或者是找自己的家属抱着孩子,而不是冒着会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去做一些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事情。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孩子的生命安全会有严重的后果。

个人建议

驾驶车辆带孩子本身是不违规的,但是如果在开车时把孩子抱在怀里,是会受到交警的处罚。我们在驾驶车辆时,如果抱着孩子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前排的冲击力会将司机和小孩直接冲出前挡玻璃,即使有气囊也会被气囊弹出,小孩的身体经不住气囊的冲击,对于孩子的伤害非常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一、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携带不满四周岁儿童驾驶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体原因无法使用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儿童安全座椅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和其他儿童安全约束系统。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加强宣传和检查。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对学员进行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培训。

幼儿园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道路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三、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我觉得这是一件体现人间真善美的事情。从根本上来讲,孩子虽然年纪小,但是坐错车是自己的责任,司机可以选择通知其家人将自家孩子带回,或者将孩子送到警局。但是司机却看在小女孩年纪过小的原因,默默无闻地将小女孩带回了女孩的家中。司机身上体现的正是社会上的一种责任心,能够在非工作时间孩子安稳送回家中,这是值得所有人称赞的事情。

1司机私家车送女孩子回家的事件

委婉地称呼这位司机为黄师傅,黄师傅驾驶29路公交车。学生开学的那天下午,正在上四年级的小女孩在没有任何考虑的情形之下上了29路公交车。而29路公交车的终点站是客运汽车站,与小女孩的回家之路完全相反。

其实在送小女孩上学之前,小女孩的父亲陈先生曾交代女孩会晚些来接她让她先安稳呆在寄宿老师家中。但是小女孩糊里糊涂坐上了反方向的公车。最后抵达终点站的时候,黄师傅发现了小姑娘的存在,便悉心地询问了小女孩情况,这才知道小姑娘做错了车,家庭住址在曾林社区。但是碰巧那天天气恶劣,阴雨不断,黄师傅心想着总不能让小姑娘一个人回家或者在车站等着,于是自己决定空车将小姑娘送回曾林社区。

2黄师傅之举就是真善美的传递

在小姑娘平安到家的第二天,小姑娘的父亲陈先生就携带着瓜果茶叶去感谢黄师傅,在陈先生看来,黄师傅的这番举动实在是让人感激,并且直白地表示,倘若没有黄师傅这么善心地送小姑娘回家,怕是会遭遇不测。黄师傅的举动既保护了小姑娘,将小姑娘平安送回家中,又传播了一种人间真善美,是值得社会称赞的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