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销费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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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销费用类型,第1张

公司报销费用类型
导读: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包括差旅费、通讯费、礼品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每种费用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和审核流程,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保存好票据。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出差期间的通信费等。不同公司对差旅费的报

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包括差旅费、通讯费、礼品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每种费用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和审核流程,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保存好票据。

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出差期间的通信费等。不同公司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不同,通常需要提供交通票据、酒店发票、餐饮发票以及通信记录等。2 通讯费:包括电话费、短信费、上网费等。由于员工的通讯使用方式多种多样,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报销政策,并要求员工提供明细的通讯账单等证明文件。3 礼品费:包括公司赠送客户、合作伙伴的礼品费用。礼品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获得接受礼品的对象的同意和记录相关信息。4 会议费:包括举办会议所需的交通、住宿、场地租用、设备租赁、餐饮等费用。不同的会议类型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和要求,需要提供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明文件。5 招待费: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或与客户、合作伙伴的招待费用。招待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获得接受招待的对象的同意和记录相关信息。除了上述费用类型,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类型需要注意,比如办公用品费、培训费、保险费等。不同的公司报销政策不同,员工需要根据公司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来进行报销。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了,该如何处理报销?如果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了,应该在第一时间向财务部门申请开具证明文件,并尽可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支持报销申请。但是,公司对于丢失票据的审批可能会相对更加严格,需要经过公司审核流程后才能进行报销。

对于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准确报销相关费用,并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以便随时进行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纳税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留存有关凭证、账簿、记录等凭证材料,并按照规定保存和报送。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通常会采用赠送客户礼品、为客户提供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方法促进销售。作为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行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若赠送的礼品或物品属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在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视同为销售产品处理

(1)企业赠送的礼品、物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销售给客户送的礼品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均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视为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入销项税额)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税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的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是将产品视为销售,作为礼品送给客户,应交纳增值税。

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3、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属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公司采购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所以,企业购买送客户的礼品可以根据具体的部门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者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如果是带有广告性质的赠送,还可以计入到广告费等科目。

 其具体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同时,实际操作中,外购商品无发票不可税前扣除,可找其他发票顶替入账。如维修票、办公用品等。

一、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

2、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会计准则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准则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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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某啤酒酿制企业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巩固客户关系,2010年春季召开了新品供货及业务洽谈会,期间赠送礼物共消耗购进货物50万元,取得相应进项税金85万元,该费用已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这些消耗的货物一部分作为礼品赠送客户,另一部分在活动期间消费掉。如何处理其中的税务问题呢下面 网 小编为你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作为礼品赠送客户的税务问题 活动期间将购进货物作为礼品赠送客户,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涉及的 增值税 问题为是否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如果视同销售成立,增值税 纳税 义务随即发生。根据对本条款的理解,视同销售成立的前提条件可以概括为“将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赠送是无任何代价地将货物给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但本案中的礼品赠送并非无代价。 首先,无偿赠送更多的是出于某种感情或其他非利益动机,无需受赠人任何经济上的回报。但本案中的业务招待是新品供货及业务洽谈会不可避免的,也是 公司 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内容,目的是为了增加日后的销售量,并非出于其他非经营目的的赠送。同时企业的经济属性以及追求盈利的目的决定了包括业务招待费在内的支出必须通过未来的经济业务得到回馈。因此从本质及动机上说,本案中业务招待所消耗的货物是有代价和有报酬的,当然非无偿的。 其次,本次的活动是新品供货及业务洽谈,活动期间或多或少地达成 购销合同 或意向,具有明确的销售对象,所消耗的货物及其进项税能够从销售产生的销项税得到补偿。 再其次,即使本次活动未达成任何销售合同,无疑也会给公司的销售业务带来帮助,有利于增加日后的产品销量,消耗的货物及其进项税同样可以得到补偿。这些补偿虽然不像商品买卖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样明确,但也不能因此否定可以从礼品接受方取得代价、报酬或其他经济利益。 最后,既然本案的新品供货及业务洽谈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范围,必然带来日后产品销量的增加,其相关费用无疑就是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也是促使产品增值的直接因素,所消耗的货物虽然其实体脱离了增值税链条,但价值并没有脱离,最终随着价值转移会形成相应的销项税。 因此,如果将本案中业务招待消耗货物视同销售而需缴纳增值税,未免有重复纳税之嫌,是不公平的。要判断一项行为是否视同销售不能简单地依据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应看其价值是否已经脱离增值税链条,发生额是否合理。笔者认为,本案业务招待中向客户赠送的礼品不应该视同销售,无需缴纳增值税。 活动中消费货物的税务问题 如果说本案中业务招待消费的货物涉及增值税问题,应该就是其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仅从现行税收法规的字面简单理解,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的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以上两个条款已经规定得很清楚,无需争论。关键是实际操作中要看行为的本质,而不是简单、机械地执行法规,这也是税务机关一直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笔者个人理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立法原理应该是这些项目的货物消费终结了增值税链条。本案中业务招待中的货物消费是否这样呢笔者认为没有终结。具体事实和理由前文第一点已经作了详细论述,不再重复。既然货物消费没有终结增值税链条,其进项税额就应该可以抵扣,因为货物消费可以带来产品销售及其销项税。 综上所述,本案中企业出于经营目的发生的对外礼品馈赠的货物,不属于税法中规定的无偿赠送货物行为,不视同销售。同时,活动消费的货物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个人消费而不得抵扣进项税,应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给予进项税抵扣。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外购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扩展资料: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业务招待费

年会费用怎么入账赠送客户礼品费怎么入账

一、年会费用怎么入账

1、如果你的企业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即可

会计处理: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税务处理:一般可以全额扣除(发生的餐费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你的企业有自己的会议厅,开会在本企业进行,与会人员的住宿与餐费由宾馆承担,会议结束,宾馆开具住宿费发票,饭店开具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如果你的企业的会议室、职工住宿、职工就餐分不同地点,分别取得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会议费: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

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会议费、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二、赠送客户礼品费怎么入账

企业将自产货物、外购(资产)货物赠与客户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送出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年会赠送客户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在个人所得税处理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74号)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而对于本单位员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获得的礼品属于其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