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我国合同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合同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醉酒不属于以上情形
醉酒的程度对判决的结果无太大影响,您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刑法也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过,醉酒在法律的严格意义上分为生理醉酒与病理性醉酒,如果您是特殊的病理性醉酒可能会对判决有影响(当然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明此事实),一般的生理性醉酒的人,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只是有所减弱,并不是完全丧失,而且醉酒人在醉酒前就应当预见到醉酒状态下可能实施的行为。
对于财产约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写的出轨一方净身出户的协议其实属于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变动。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针对不同条款,法官会区别对待。
对于不忠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法官指出,无论离婚与否,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有效。该类协议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在约定条件具备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无效。法官解释,婚姻关系的解除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限制。
这个问题相信所有做过酒店的人都遇到过,并且是极其棘手的一个问题。
不给入住吧客人也挺可怜的,给入住吧酒店又面临很大的风险。
丝绸之路酒店高管实战班发起人、酒店的朋友老司机常哥常君臣观点:
作为当班酒店人,一定要分清楚两个情况:
第一,醉酒的客人。对于醉酒的客人要入住酒店,一般情况下会有陪同的人员。如果陪同的人员送来的时候,那么一定要抓住陪同的人员,不要让轻易的溜走。在前台办理入住的时候,一定要把陪同的人员的身份证同时登录公安系统。如果没有陪同的人员的情况下,那尽可能的让其停留在酒店的公共区域,可以给其提供一些醒酒茶,酸奶这类的的饮品。并尽可能尝试联系其家人或一起饮酒的人。千万不要擅自给其开房让其单独入住,如果出事没有任何人能够承担得起。
不论最终酒店是否承担责任,对于酒店来讲,如果客人在酒店出事都极其的不好。
新闻媒体报道过很多,因为醉酒入住,卫生间玻璃门弄损坏割伤客人或电视机被砸、床单被罩被污染的情况。
所以应待其稍微清醒或稍微休息之后,再根据情况看是否要办理入住。
第二,饮酒的客人。对于饮酒的客人,视其清醒程度和言谈举止进行判断,是否具备单独入住的条件。
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希望酒店的做法能给酒店人一些启发:
2019年7月7日晚九点左右,市民某清和亲属在自家一起饮酒,当晚11点左右某清走路跌撞撞并对其妻子说:“我出去走一走,去醒哈(指一下的意思)酒”。某清离家后乘坐出租车下车后,由出租车师傅将其扶到某酒店岗亭。
然后,某清于7月8日凌晨0时38分在该酒店持自已的身份证办理登记并入住。登记完毕后,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小肖发现某清酒喝得有点多,走路偏偏倒倒,但 意识清醒。某清上楼后,小肖发现某清来来回回到酒店大厅几次,认为某清找不到自己所入住房间,于是扶着某清上楼并将其送到房间里。某清因家庭琐事有心理情绪欲叫小肖陪他一起出去喝酒解愁,碍于情面小肖当时勉强答应,于是二人又回到酒店大厅。某清就对前台的女士说把小肖喊出去喝酒的事,小肖就叫这名女士不要同意,因为自己要上班,该女士就没有同意,某清便在大厅与小肖聊了一会天。小肖考虑到自己在上班、时间比较晚,且某清处于醉酒的状态,就到岗亭喊了几个保安想把某清送回房间。保安来了之后,某清又在大厅与保安聊天,不久某清感觉有些疲倦了就直接上楼进房间睡觉。
7月8日早上8时左右,某清妻子发现某清不在家,并多方寻找未果,只发现某清的手机遗留在家;13时41分3秒,某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拨打某清的手机,询问是否退房或续订,某清妻子方才得知某清在某酒店。某清妻子立即向某酒店询问某清的情况,某酒店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未予透露;14时16分11秒,某酒店前台联系某清幺舅,告知某清在该酒店,目前呼吸困难,叫家属赶紧过去,同时,某酒店立即拨打120和110进行救助。随后,某清被送至利川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抢救治疗,于7月10日出院,住院2天。住院病案首页显示,某清损伤、中毒外部原因为严重酒精中毒。
7月10日,某清被送至恩施州中心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同年7月21日死亡。某酒店为避免某清家属在该酒店闹事并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或干扰酒店正常营业,于2019年7月26日在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与某清父亲、某清妻子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某酒店从人道主义角度支付某清死亡后的丧葬费30000元(已现金给付),并约定“双方保留就该事件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的权利”。
8月21日,某清的父母、妻子和子女诉至法院,请求某酒店和利川市人民医院共同赔偿原告方各项损失一百余万元。
审 理 认 为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理应受到依法保护和尊重。结合已查明事实,对案件评判如下:
一、某酒店按《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为某清正常办理了入住登记手续,该酒店工作人员在某清因醉酒而行为能力有所降低的情况下,将其送入房间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某清再次出入房间系其人身自由且最终也进入了酒店房间休息,其所入住的房间为私密空间,明显会涉及自然人的隐私;当临近退房时,某酒店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旅客某清是否需要退房或者续订,此时多方寻找某清的亲属接听电话后才得知其去向,并询问某清情况,某酒店出于隐私保护角度未正面回答,但立即按规定进入房间查明情况后,才通知某清家属其已呼吸困难,同时立即拨打120及110采取救助措施,对此,酒店的紧急处置行为合法合规,并无不妥,某酒店对某清已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无过错。参照酒店服务行业规范第八条规定,酒店可以不予接待的情况并不包括醉酒之情形,原告主张某国际酒店不应接待某清入住,而酒店接纳了醉酒的某清入住,对某清的监管责任就转嫁到店,但酒店没有尽到提醒、劝阻、照顾、通知等义务,反而积极实施侵权行为,将某清置于密闭的房间中,从而主张酒店存在过错,这是对立法宗旨以及行业规范的误读误解。
二、利川市人民医院收治某清后将其安排在重症医学科抢救,该院在诊过程中无明显诊疗过错,其抢救行为不应受到质疑,且在本案中原告方并未提交某清死亡与该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的证据,故该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某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过量饮酒会给身体带来危害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而没有控制自己过度饮酒的行为,且醉酒后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还选择离家出走、独自入住酒店,在密闭的房间因急性酒精中毒而引起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导致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某酒店、利川市人民医院在此次事件中并无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行为,五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依法驳回了五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 官 观 点
公民因醉酒而不幸离世,对生者而言,既是教训,又是警醒!饮酒本是一种民事活动,公民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当饮酒,不仅可以增进血液循环,而且还可以解除烦恼,愉悦心情。因此,适度饮酒法律并不禁止,但作为一个成年人定要知道过度饮酒的果,更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案例来源:利川法院,在此致谢!
希望被采纳。
您好!原则上有效。
第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醉酒不存在以上5种情况的任何一种。
第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应当对自己醉酒后实施的民事行为和后果有预见性,既然是自愿饮酒,那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故不能以醉酒为借口逃避责任,合同当属有效。
第三,如果能够证明当时他人利用你的酒醉状态,与其签订的合同有乘人之危、合同内容显失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
免责协议
甲方:(客户姓名)
乙方:(服务提供方名称)
鉴于甲方在酒精过量的情况下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洗澡服务,为避免潜在的责任纠纷,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并知晓其酒后使用本洗浴服务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潜在危害,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失去意识、醉酒溺水等。
二、甲方承认完全自愿参加本服务,是自行决定使用本服务并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三、甲方同意,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须遵守乙方提供的服务规定和操作流程,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同意,因其个人原因或不当操作导致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的洗浴服务仅限于提供洗澡场所和必要的协助,不承担任何医疗、护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责任。
六、甲方同意,乙方不对甲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丢失、损坏、被盗等任何财物负责,甲方需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七、甲方同意,在使用本服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免责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充分理解,如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应向乙方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八、甲方同意,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则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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