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下,你们离婚了还以陪孩子为由,一周两三次去以前婆婆家连吃在住么?前夫有对象跟婆婆还一个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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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下,你们离婚了还以陪孩子为由,一周两三次去以前婆婆家连吃在住么?前夫有对象跟婆婆还一个院?,第1张

我问下,你们离婚了还以陪孩子为由,一周两三次去以前婆婆家连吃在住么?前夫有对象跟婆婆还一个院?
导读:这个问题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建议:1 如果您和前夫已经离婚,但是有一个共同的子女需要照顾,那么您和前夫应该共同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因此,您可能需要与前夫协商并制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计划,以便您和孩子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与前

这个问题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建议:

1 如果您和前夫已经离婚,但是有一个共同的子女需要照顾,那么您和前夫应该共同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因此,您可能需要与前夫协商并制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计划,以便您和孩子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与前夫和孩子的祖父母相处。

2 如果您去前夫家是为了与孩子共度时光,那么您应该确保您的前夫和祖父母都同意这个计划,并确保您的安全和舒适。同时,您也应该考虑前夫的现任女友的感受,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尴尬或矛盾。

3 如果您觉得去前夫家住连吃在住不太方便或者不合适,您可以考虑其他的选择,比如约定一个公共场所,比如公园或者餐厅,以便您和孩子与前夫和祖父母共度时光。

总之,无论您做出什么选择,都需要确保您和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同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如果您有任何的困惑或者需要更多的帮助,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心理医生。

法律分析:如果孩子已经由前夫抚养,在没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孩子还是由前夫抚养。如果想要留下孩子,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户口迁移,把孩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抚养孩子或无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可以和前夫协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所需的抚养费用。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我跟前夫离婚差不多三年多的时间了,以前我们也有过一段美好的姻缘,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我跟前夫离婚了,我跟前夫是在工作的时候认识的,他总会在工作上给我很多帮助,也会经常带我去看很多有趣的事情,也就这样我们互生好感,也就在一起了。

那时候后我才二十三岁,对很多事情都懵懵懂懂,但是看着前夫对我很好,我也就认定了他,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他就带着我去了他家里,我们两家隔的不是很远,为了让我父母对他有好感,下班之后前夫还经常跑去我家里帮我父母干活,那时候我父母种植了很多大棚菜,到了晚上还忙不完,前夫就特别勤快的去帮他们做事,所以我父母对他也很喜欢。

当时父母也觉得他比我大五岁的话,肯定也就比较懂事,也会疼人,我们谈了一年多的时候,前夫就上我家提亲去了,我父母很高兴的答应了,过了没多久两家就商量了婚事,对这门亲事,双方父母自然是很乐见其成的,所以婆家也给了我们家一笔厚重的彩礼,在我们这个镇上八万八算多的了。

结婚之后没有多久我便怀孕了,孩子初上后因为是个女儿,当时婆婆还有些不太高兴,但始终还是她的孙女,婆婆也很悉心的照顾,因为那时候我考虑到女儿要上学的问题,想在城里买房子,所以我就跟前夫一起去外面打工赚钱了,婆婆就给我们带孩子。

三年后我跟老公就在城里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女儿那时候也可以上幼儿园了,所以我们就在县城找了一个工作,老公就在建筑工地上跟着他老表做事,一个月也有一万多的工资,我自己一个月也有五千多,日子也算过得安稳,白头我去上班,晚上下班回来我跟前夫两人就一起给孩子做饭吃。

可是后来前夫因为自己有些钱了,便迷上了赌博,而且我慢慢发现前夫变了,以前的他羞涩内敛,不抽烟不喝酒,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喝酒也喝的特别多,刚开始还打的特别少,可是后来把我们的存款都输光了,我实在忍受不了,就提出了离婚,因为他一个男人照顾女儿不方便,所以女儿就跟着我生活,房子也是我拿了。

离婚的这三年,虽然跟前夫有联系,但是却没怎么见面,因为我挺痛恨赌博的他,所以为了怕女儿学坏,我就拒绝他见女儿,前两年前夫也没给女儿是抚养费,也是近一年的时候,才给女儿拿抚养费,从来也没间断过一个月,所以我这才跟他关系缓和了不少。

我知道前夫也挺想念女儿的,不管怎么样也都是女儿的父亲,所以我也就答应了前夫来看望女儿的请求,前夫来家里的时候,看到他脸上沧桑了不少,整个人没有了以往的精气神,刚好我们正在吃饭,我就去厨房给前夫拿了一副碗筷,看到她给女儿买了好几套新衣服,还有一些女儿喜欢的玩具。

吃饭的时候我也没有多跟前夫聊什么,其实我心里还是有些恨他的,要不是他手痒赌博,也不至于我们一点存款也没有了,吃饭的时候,女儿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的筷子就掉到了地上,就看到了前夫大腿上的伤疤,以前我们没离婚的时候,他哪天不是穿得体体面面的呢?我问他脚是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地说:是自己去工地做事的时候不小心撞到的,从我们离婚后他就戒赌了,一直都很想挽回我们这段婚姻,现在工作也有了起色了,看着他是伤疤跟他说的话,我捂嘴哭了起来,想起了我们当初的感情,看着他现在穿的这么不修边幅的,离开了我怎么就这么不爱收拾了,心也一阵阵的痛,面对前夫想复婚的请求,我应该答应吗?

我身边有几对离异的朋友对这件事情,处理的都不是多么好。有的离异以后不让对方见孩子,有的虽然让见孩子,但还要提出许多克刻的条件。一副仇视,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在探视孩子的问题上,尽量要给对方多留一些接触的时间和空间。不要让孩子在记忆中,留下计算见面的次数,如果是那样的话,虽然见了面比较开心,但是,一旦离开从后,心理上还会有一种失落的感觉,最好的办法是无理由随时随地,不带任何附加条件来探视。

离婚之后,还能和前任和平相处,无非因为这三个原因。一是两个人是和平分手,二是为了不影响孩子,三是心里还爱着前任。

离婚并不代表翻脸,很多离婚夫妻,虽然夫妻缘分尽了,但是依旧还可以做朋友,再不济就做陌生人,不至于闹到做仇人的地步。

夫妻离婚后如果能够做到好聚好散,而且经过时间的磨砺,彼此没有爱或者恨的感觉,就像对待曾经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普通朋友的感觉最好。告诉孩子爸爸妈妈因为不再相爱,所以不在一起了,但是都仍然爱孩子。如果你真正放下和前任的爱恨纠葛,能够保持正常情绪来面对他,前任来看孩子的时候你也会很平静,没有情绪起伏波澜是最好的状态。

没有了爱情,有孩子这颗纽带拴着,应该还有亲情。只要夫妻双方当初是和平分手,那就应该以礼相待,权当自己又有了一个哥哥或者妹妹。如果当初分手时,有不愉快的事,但是经过岁月的洗礼,一切的不愉快,都会渐渐淡忘,一个人一辈子也就那么回事,何必给自己增添烦恼?既然有了子女,那就应该好好相处,这样对孩子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不看僧面看佛面,孩子是无辜的,离婚夫妻更应该给孩子多些父爱与母爱,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前任在看孩子,随时都欢迎!不能隔断孩子与前任的父爱或母爱关系!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健康与心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