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福利院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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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送福利院需要什么条件,第1张

孩子送福利院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需要的手续如下: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1、本人或其亲

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需要的手续如下: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2、进行入院体检;3、签订入院协议;4、办理入院登记;5、交纳入院费用。儿童福利院是指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中国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生活自理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可以。不能因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就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如果孩子的父母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力抚养孩子,可以将孩子送养给他人,但是送养需要获得孩子双方父母的同意,除非另一方失踪或者去世。

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

离婚后直接抚养权的变更

在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单独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只有在监护人因生活困难而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送往政府开办的相关福利院。

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儿童福利院收容儿童的主要条件: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还可以根据条件自费收养在家中实在无力照管的残疾婴幼儿。

扩展资料:

比较完善的孤儿救助政策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覆盖的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通过各级财政的安排,为孤儿提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生活费;二是加快新建和改造儿童福利设施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步伐,为收养儿童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三是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涉及孤儿生活成长的多方面给予帮助。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建立的补缺型福利制度中,对孤儿就一贯有照顾政策,但是也存在着基本生活费保障程度低、孤儿保障覆盖面不全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制度内容不全面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正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4个部委研究完善孤儿救助制度。

人民网-中国今年起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人民网-民政部:中国不断完善孤儿救助制 新政策含三方面

一、送孤儿院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一些单身或已婚的人在满足条件的时候,是可以领养孤儿院的孩子的。但是还需要对申请人的条件作出审查,不符合的自然也就不能领养小孩。那么,孤儿院领养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孤儿院领养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孤儿院领养要满足什么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领养弃婴要什么条件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三)作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三、您好,咨询一下孤儿院领养孩子必须要结婚吗

      不是必须要结婚的,只要符合领养的条件,就可以领养。按照相关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四、去孤儿院领养孩子要钱吗

      收养孩子不需缴费,但须一定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以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如果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

      (四)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一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4、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八)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收养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之决定,同时也是所收养孩子一辈子的事,必须放在重中之重。孤儿院是为那些没家的孩子暂时搭建的港湾,是国家慈善实事业的一种类型,在孤儿院领养孩子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

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需要的手续如下:

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

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

2、进行入院体检;

3、签订入院协议;

4、办理入院登记;

5、交纳入院费用。

儿童福利院是指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中国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

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生活自理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扩展资料:

收费标准

自费寄养人员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护理费

1、三级护理100元/月;

2、二级护理135元/月;

3、一级护理175元/月;

4、特级护理面议。

二、床位费

1、院民楼(三人间)80元/月;

2、老年公寓(朝南二人间)210元/月;

3、老年公寓(朝西二人间)180元/月;

4、老年公寓(朝西或朝北二人间)150元/月。

-福利院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