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违法的,利用职务之便,提高本单位业务价格,以私人设立的公司名义经营,向本单位和对方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属于自己的差价,构成职务侵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职务侵占案件,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
违法的,利用职务之便,提高本单位业务价格,以私人设立的公司名义经营,向本单位和对方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属于自己的差价,构成职务侵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职务侵占案件,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应当起诉。
法律分析
国家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要做药品买卖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才能经营药品。卖药品给客户获取利润,不管是从哪里买来的,也算是一种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在从药店买来还算药品来源正规,若直接从药贩子手里拿更是罪加一等。当然,如果只是偶尔顺便帮带一点,数量极少又没出事是不会有人来追究责任的。第一若是药店法人或是负责人,有合法的证照,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索取相关文件,然后销售消费者,给消费者凭证,这样情况不违法。第二是药店法人或是负责人,有合法的证照,但是从别人门店购买药品(药店只能从批发或是生产企业购进药品),没有合法的文件,这样药品自己可以使用但是不能销售给消费者。第三是药店工作人员,从药店买的药品,然后将药品卖给别人,得看情况,如果是盈利为目的,属于犯法。如果是帮忙带药,又有购药凭证,不犯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老板病了,却给员工吃药!
和不同的、形形色色的老板打交道就是我的职业,看着很高大上,实在小有疲惫!
在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里,会看到千奇百怪的人和事,在老板的层面的人物更会伪装,但是更能揭示一些本质问题。
中国有句古话——强将手下无弱兵!甚至于还有“一只羊带领的狼团队”斗不过“一只狼带领的羊团队”,还有什么“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些道理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其实行不通。梳理过去,你会发现,很多英明神武的全能老板手下几乎全都是“弱兵”。很多聪明能干的老板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帮助他,不是员工能力不足,就是敢于担当的实在太少,用当下流行的话就叫“执行力不足”。
这种管理现实,让众多的管理理论成为了一种管理廖论。
到底是什么让“狼首领带出的往往大多是羊团队”?为什么在企业里“强将手下竟然是弱兵”?为什么好好地流传了几千年的管理论却在企业实践中成为一种缪论?
其实,层级管理理论早就告诉过我们:员工有问题一定出在老板身上,企业里有障碍大多是老板自身的多。这里面有三个最基本的原因,值得三思!一是任何事都亲自过问,二是老板不去培训员工。这里面也有两个根本原因,一是老板不敢去培训自己的员工。二是老板大多不会培训员工。很多老板的经验都是自己慢慢摸索出来的,属于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范围,大多数老板几乎也缺乏总结规划的能力,更缺乏基本的教练技能,很多老板都是老鼠的好手,却不是能够总结出好的抓老鼠经验的猫领导。
此外,绝大多数也都缺乏一个规范的完整的培训体系,这就让老板的经验复制和沉定几乎没有可能。三是老板过于强势。
有这样一句顺口溜:“一把手说一不二,二把手说二不一, 三把手说三道四,四把是是是是,五把和六把手,光做笔记不张口。”这是现实中最生动的写照。
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点:老板几乎都要说一不二,表现得十分强势。但是,这种强执行力几乎都来自老板个的执行力,都是老板个人的强势性格所致,而绝非团队的执行力。
而性格孱弱的老板们的企业大多做不了多长时间。但是,强弱一定是相对的,一山难容二虎,哪怕就是公和母!老板一强下属必定就弱,这是必然的。
在中国企业里,很多有才华的职业经理人混得都不如意,都经常被裁掉,最后都不得不自立门户,就因为不愿接受强势的老板领导所致,所以,企业里长期服务的人,在多在能力性格上都明显地弱于自己的老板。
因此。上述原因的存在,就让类似于“强将手下无弱兵”这种理论成为一种管理谬论!更让千千万万的企业遭遇这种属于老板自身的瓶颈。
这其实中国式管理的一种无奈,更是老板、企业和员工之间共同的悲哀!
一个强人的领导下员工的活力会逐渐萎缩,员工不舒服可以跳槽,老板却没跳槽,你骂走了一批人,招来新员工接着骂,员工一茬一荐地走,你能坚持多久呢?
“老板生病,员工吃药”是管理中的常态,让员工回顾总结接受培训都都倒员工作为治病人的目标,但殊不知问题的根本在老板,是老板病了,员工表现出来的、只是病症。
一个优秀管理者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的关键是什么?是能分清什么事情应该自己去做,什么事情应该分别人做。老板要善于总结并且和员工分享自己成长中的感悟,这不仅可以让他们中产生共鸣而让自己的形象活起来,更容易赢得尊敬和信任。
员工很像弹簧,老板强他就弱,老板弱他就强,打破恶性循环噍一的办法是我们不用衡量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员工。
甚至有些老板认为:“学到的不如自己悟出来的”他所谓的“悟”是自己所摸出来的经验,经验不能复制,也不能给企业管理带来变化。因为这不是科学管理体系,个别老板还将自己的话语做为他企业文化来传播。“纸上学来终觉浅,心中悟出来始知深”老板强势让人喘不过气。
我觉得好笑。
“学到的不如自己悟出来的”这句话本来就不对,难道大家都不用去学,就可以悟出来了,天才呀,因此很多老板认为自己没有读到书就可以成为老板了,他靠的是悟,企业要做大做强靠的是科学的管理体系。
这!要给有病的人吃药!
1、老板肯定会受牵连的。责任吗,要看职员喝药的原因,才能知道老板应承担的相对应责任。
2、喝药,如果是因为家中事、朋友间事、第三者插足之类的事情,公司老板不承担法律责任。出于人道,顶多掏些抚恤金;没死的话,掏点医药费。其责任为疏于管理,关心员工不够,甚至不涉及民事责任。
3、喝药是因和公司老板在工作中、相关业务、待遇上、感情方面出了问题引起,老板是脱不了干系的。有因必有果,这里面有点喝药人不懂法,或者是无法从法律上求助,虽说是自己主动喝药,但有被“逼”而喝的意味,如果是此,老板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4、具体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只有公检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细则,根据案情分析结果才能定夺。在栏目中,是不敢乱给人家定罪的,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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