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女儿应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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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女儿应该怎样
导读:法律主观:父母名下的房屋怎么过户给子女,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才能比较划算地处置房产的转名,本文通过介绍不同方式的过户问题为您解答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一、房屋怎么过户给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

法律主观:

父母名下的房屋怎么过户给子女,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才能比较划算地处置房产的转名,本文通过介绍不同方式的过户问题为您解答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一、房屋怎么过户给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二、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一)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由于继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当然,也有父母考虑得很远,打算写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二)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即可。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1、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2、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5年但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三)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正的费用。由此可知,选择哪种方式过户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还免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五年以内的房子还是选择赠与过户比较省钱,父母在办理过户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管理部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父亲再婚后买的房子,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父亲百年之后,您有继承权。您继母的孩子与您的父亲有抚养关系,也有继承权。由于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可以写遗嘱,将房产的一般赠与您的女儿,,无需您继母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父母在生前已经将房产遗赠给女儿,因此房产现在归女儿所有。但是,儿子作为房产的共同继承人,仍然有权在房产中居住。

具体而言,儿子可以通过与女儿协商或者诉诸法律手段来确保自己在房产中的居住权。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明确儿子的居住权。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儿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居住权。

需要注意的是,儿子的居住权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或者租赁给他人等。另外,如果儿子在房产中的权益比例较小,他可能需要向女儿支付相应的租金或者补偿费用。

总之,儿子作为房产的共同继承人,仍然有居住权,但需要与女儿协商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自己的权益。

赠与房产,应当履行房产过户手续,在权利转移手续完成之前,父亲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已经完成过户,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时,父亲在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父亲立遗嘱将房产给了女儿,有劳动能力的儿子自己解决住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父亲的房产,父亲有处分权。父亲的遗嘱确定房产归女儿继承,继承人中没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该遗嘱并无不当。至于不管什么原因儿子没得到房产,只要儿子具有劳动能力,就应当自食其力,没有房子住,可以租房住,由自己解决。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乙方的直系血亲,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双方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房屋全部产权,双方就赠与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县、产籍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且保证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房屋进行转让、抵押、 出租或者有其他损害该房屋权益的行为。

三、 甲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的()月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 甲、 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态度,积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公证处留执一份。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首先我想问一下,这个家里面到底是谁当家做主,是爸爸当家做主,还是这个弟弟当家做主?那么这个房子是谁的?分为两种情况。币种情况就是这个房子是属于弟弟的,房产证上写着弟弟的名字,而这个房子也是弟弟出钱去购买的,那这种情况指向你作为爸爸的你当然没有任何的权利,要把这个房子给自己的女儿啊。我这个时候弟弟不让给也是符合法律要求。

另外的一种情况,那么就是这个房子所有人是爸爸,所有是爸爸出钱去购买,也是爸爸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面,那这种情况之下,作为弟弟,你凭什么不让给女儿?

说白了也就是一个重男轻女的现象存在,儿子会认为家里面所有的财产,爸爸的房子,爸爸的钱,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自己的。为自己以后结婚生的孩子会跟爸爸姓,但是女儿呢是嫁出去的人。也是要生的孩子跟别人姓。那么就变成了外人,这种情况之下,怎么能够把自己家里面的地给女儿呢?给女儿,那不也就是便宜了外面的人吗?

况且养儿防老嘛,以后在中国肯定是有儿子来养老哇,作为女儿嫁出去了也不会养老了,那么现在女儿不养老,你还要把财产分给她儿,以后你是要跟我生活的,你不把地给我,还要我来养你,我又凭什么要养你,我估计这个儿子现在肯定是这么想的。

所以这种情况我认为爸爸你只需要正大光明的把这个房子过户给女儿做好,作为弟弟的它是没有任何权利去反对的,如果说因为此儿不养老的话,那么你也不用把任何财产给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