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上班,去年12月去的,这几天没有去上班,然后听同事说医院把我开除了,但是没去这几天医院没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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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上班,去年12月去的,这几天没有去上班,然后听同事说医院把我开除了,但是没去这几天医院没有给,第1张

医院上班,去年12月去的,这几天没有去上班,然后听同事说医院把我开除了,但是没去这几天医院没有给
导读:如果您是无故没去上班,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工作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制度进行处理。但是处理决定应当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制度的规定,而且应当通知本人。您没有接到医院的通知,只是听同事说医院把您开除了,是没有正式依据的事情,您可以不必听信,也不必忐

如果您是无故没去上班,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工作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制度进行处理。但是处理决定应当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制度的规定,而且应当通知本人。您没有接到医院的通知,只是听同事说医院把您开除了,是没有正式依据的事情,您可以不必听信,也不必忐忑,可以照常去上班。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实施。

如果医院正式决定开除并通知您,您可以对照劳动合同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达到被开除的条件。如果您的行为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能达到开除的条件,或者依据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提出异议,或者向劳动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即使工作单位对您的开除决定是正确的,应当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仍然需要按照您的工作时间结算和支付工资报酬给您。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是用人单位的职工,没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都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为劳动者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医院没有依法为您登记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者领导班子决策机构举报和投诉。另外,医疗保险必须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而不是商业医疗保险。

1、单位这么做,有很大问题:工资不发没道理,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不通知当事人,是违法且无效的。

2、如果病休,证明是合理合法的,并且公司收到了且批准了你休息,那么合理的病休期间是要发工资的;

3、上面的拗口,主要是病休或者工伤修养,都不是想修多久修多久的,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这个是有标准的。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的,经过确认审核,最多再延期1年。”

4、维权,就从上面的病休期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不通知这两方面着手。不过前提是您的所作所为没有不合理、不合法或者违反公司合法的制度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