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不给领导敬酒,遭扇耳光辱骂,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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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不给领导敬酒,遭扇耳光辱骂,该如何维权?,第1张

新员工不给领导敬酒,遭扇耳光辱骂,该如何维权?
导读:我认为这件事情务必要找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没法提前协商解决,建议还是走维权途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新员工不给领导进酒就遭到人身伤害,这本来就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而且也不属于职场规则,所以这件事情肯定是不对的,务必要对当事人作

我认为这件事情务必要找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没法提前协商解决,建议还是走维权途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新员工不给领导进酒就遭到人身伤害,这本来就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而且也不属于职场规则,所以这件事情肯定是不对的,务必要对当事人作出赔偿和道歉,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件事情完美化解掉,如果公司领导没有出面去解决这样的事情,我认为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领导。

一个新人刚刚来到公司就被迫去做这样的事情,我认为放到任何人身上都是不会很高兴的,甚至有些人肯定会拒绝这样做,从目前这件事情的性质上来看,我认为这种做法已经落后于社会发展了,现在很多的90后和00后,对于这样的职场规则根本不屑一顾,这群人更加的有鲜明特色,更加的具有专业能力,所以这群人进入到公司里面完全是凭借自己的才能,而不是这样的职场技能。

我认为这样的职场技能不学习也罢,因为对于个人的业务成长和技能成长没有任何的帮助,反而在无形之中会拖累很多的事情,也会导致自己的精力被浪费掉,所以保持在工作和事业上的高度专注,才能让自己在以后的道路中越走越远。

要想真真正正地在职场当中生存下来,我认为作为一名职场新手,必须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只有这两方面的全面提升才能让自己走得越来越远。一个新人在这个时候如果不去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我认为随着科技和时代的不断发展,自己也会因为完全落后而被淘汰掉,所以加强对自我技能的提升,才能让自己过得越来越好。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规矩,但总得一条就是诚信,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儿诚信二字都是最基本的准则。尤其是做生意儿,尤其看中诚信,没有诚信什么都做不长久。

最近,长沙发生了一件事情引起了热议,长沙一家比较知名的酒店的员工接待客人的时候掉包了顾客至少6瓶飞天茅台酒。顾客姓刘,刘先生买了总共12瓶飞天茅台酒,一箱总共花费了四万多块钱,这15瓶酒,本来是刘先生准备在教师节的时候,邀请自己的老师们吃饭喝的,吃饭过程中没用到那么多,只拿了6瓶,其他的就继续保管在酒店的服务员那里。

结果饭吃完了刘先生去结账的时候,准备把剩下来的酒带走,突然发现酒有问题,和之前不大一样就用手机扫码验证,就发现了问题,于是提出了疑虑,并要求查验饭局上喝的酒的真假,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根据要求,餐厅的领事找来了6个假瓶盖,而那个保管酒的人送来了6个真瓶盖,刘先生当时就报警了。这明显就是被掉包了。

据刘先生说,至少被掉包了6瓶酒,酒店负责人给出的说法是,掉包的事情确实是真的,但是这个行为是员工自己做的,现在这个员工已经跑了,具体的事情等警方调查清楚之后再处理。酒店吃饭,酒水被掉包这种情况,不止刘先生遇到过,这种情况经常被爆出来。而每次都是爆出来后,酒店负责人表示会严谨处理,加强管理。

为什么这种情况不能提前就杜绝呢,一个员工的素质培养不是一个企业应该做的吗,尤其是酒店这种大型的服务型企业,每次都要爆出来再去后悔,对企业名誉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啊。员工的错误也是企业的失职,所以加强管理,加强员工素质培养是非常有必要的。刘先生也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

如果公司强迫员工做工作职责之外的事,算违法,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极有可能涉嫌强迫劳动违法犯罪。

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8条被迫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