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自动离职该怎么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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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故自动离职该怎么发工资?
导读: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员工离职,则不予发放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首先,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

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员工离职,则不予发放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首先,什么是“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同事小黄跟领导提出了辞职,但是领导并没有同意,想着暂时没有人交接,就劝小黄再坚持一段时间,但小黄担心领导有什么其它想法,而自己又着急着去下一家单位报到,而且自己这个月也就工作几天,算下来也没有多少工资,所以就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不辞而别,自动离职。

小黄想用自动离职的方式几天的工资钱落个自由,但是他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事情还是很麻烦,HR给停发了工资,不仅是这个月还有上个月的工资,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拒绝为其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

碰到这样的事情,该如何要回自己的合理权益呢

一、公司有没有理由扣除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也就是说即便是自动离职,公司也没有理由和权利扣除你的工资。

虽说不能扣除,但是公司可以暂时扣发,直到你回来办理离职为止,不办离职可以永远不发。

同时,不得不重视的一个事情是,很多公司在合同里约定了旷工的扣罚工资标准,如果不辞而别,公司可以按照旷工计,直到将你的所有工资扣除为止。

二、公司有没有权利不给开具离职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开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作为不开离职证明的理由。如果真的遇到劳动者离职时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暂缓办理离职证明。

也就是说公司必须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是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开具的。

三、公司有没有权利拒绝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

这一点上,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是从公司来说,如果你自动离职了,他绝对不会再为你缴存社保公积金,所以一定会办理停缴的,一旦停缴了到了下一家单位去,他们续上社保公积金就好。

如果有的公司故意以这个理由卡你,也是可以进行申诉的。

总体来说,跟公司不辞而别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和权利对劳动者做出要求的,但是有权利在你办理完离职程序之后再处理相关业务,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合理申诉自己的权益,但最后为了自己的合理权益,还是会走上正常办理离职程序的道路上,因此建议大家还是走完离职的正常程序,再等一等,也就30天而已。

 一、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

 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规定,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例如,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出走;或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或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首先,自动离职区别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享有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行使预告解除权和即时解除权时均应告知用人单位。而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若不符合上述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自动离职区别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自动辞职后,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处于不确定状态,用人单位难以以辞职确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自动离职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最后,自动离职也区别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双方行为,无论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只要对方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首要条件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意,而劳动者自动离职与用人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均不属双方合意解除。

 因此,自动离职并不必然产生法律效果。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这一事实行为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自动离职的认定与处理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自动离职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系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自动离职的行为应当推定为因个人原因离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劳动合同纠纷中最主要的争议在于按自动离职处理引发的争议,即用人单位对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且无正当理由的劳动者,依据本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从劳动争议处理实践来看,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辞而别,这里的本人原因包括身体素质、业务素质、沟通能力、家庭变故、生活环境等因素;二是劳动者无故旷工达到一定期限,其中“旷工”是指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且无正当理由;三是劳动者出国逾期未归。对以上行为进行审查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自动离职事实的确认

 认定劳动者自动离职应把握三点:第一,劳动者有离开企业且在规定时限内不愿回企业的主观意愿;第二,未履行相关手续或虽履行了手续但未经企业批准;第三,超过规定的时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

 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均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作为管理者,用人单位始终处于主动地位,故用人单位应就其有关职工“自动离职”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提供制作完备的考勤表来证明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事实。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劳动者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且无正当理由,其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审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同样要审查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即是否经过民主制定程序,是否已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具有合法性,另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已告知工会,并送达至劳动者。

 3、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与平衡用人单位利益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的原因是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在审查这类案件时,不仅要强化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防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不存在自动离职事实的劳动者,也要考虑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情形下作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防止企业损失扩大,维护用工稳定。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技术、管理骨干不顾企业利益擅自“跳槽”,这就不仅仅是按自动离职处理,还要按劳动法规追究其赔偿责任;如企业生产富余职工多,在认定时就需多加分析,着重考察员工未提供劳动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对于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就规定,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员工辞职都是为了有更好的发展,辞职可以,但是对于辞职这件事可得认真对待,下面是我整合的员工主动 离职 申请 通知书 ,一起来看看吧,肯定对你有所帮助的。

员工主动离职申请通知书1

尊敬的总经理:

来到公司也已经快两年了,在这近两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项目的启动,所有的后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 入职 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短短的两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com/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员工主动离职申请通知书2

尊敬的X总:

您好!

曲指算来,我到公司已有个月了,这个月里,虽然我的工作并不是尽善尽美,但在公司同事们的帮扶、辅佐尤其是您的信任与支持下,我也要求自己尽心尽职,每一项工作都用了自己十二分的努力去对待。凭心而论,领导青睐器重,同事齐心融洽,这真的是我工作以来,所遇到的工作环境。

但犹豫再三,我还是写了这封信。

我要离开公司了!

虽然我心里也真的不愿意,但我不得不这样选择。

您知道虽然我是个女孩,但我并不是个怕吃苦的人。而让我感到难堪的是,身体不好,居然成了我这次离开公司的理由。虽然我的毛病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医生的一再叮嘱要我好好静养,却令我不得不认真对待。您知道,对于一个女孩来说一份好的工作固然重要,但一个健康的身体却是一切的根本。

我是一个理智而现实的人,虽然事业上的进步也是我的梦想,但我不敢去拼什么青春。健康对我来说,真的比什么都要重要。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能再胜任您交给我的工作,所以我不想为难自己,更不愿让您及公司为难,我必须要离开了。我真的需要休息一段时间,我不想自己这样的年龄就有着这样或那样的隐疾。尽管我知道这样的理由在别人看来并不算是什么,但对我来说它真的很重要,这点还希望你理解与谅解。 辞职 报告 格式

加入公司以来,您对我的器重与信任,令我非常感动,也成为激励我努力工作的动力。在您及同事们的热心指导与悉心帮助下,我个人无论是业务素养的提高,还是社会阅历的丰富都是非常明显的。我常想,自己应该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您及公司对我厚爱,真的想用自己的努力去做好您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任务,但自己的能力真的很有限,不一定做得都能让你满意,所以在工作中如果有什么失误与不足的地方,我只能对您说声抱歉,请您原谅!

再一次真诚地感谢您及公司全体同事对我的关爱与信任!

恳请您接受我的辞职请求!

谢谢!

致敬

敬礼!

申请人:xuexilacom/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员工主动离职申请通知书3

您好!

首先致以我深深的歉意,怀着极其复杂而愧疚的心情写下这份辞职报告,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纯粹是处于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继续发展!

时光荏苒,一个多月的时间转瞬即逝,在公司的工作使我真正从校园踏上了社会,在公司的工作经历带给我很多愉快的记忆,也带给我人生 经验 的增长,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学到很多。离开对于我个人来说或许是一种损失!

非常抱歉,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并没有为公司创造多大的价值。十分感谢公司一个多月以来对我的培养,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帮助和照顾。即使是昙花也曾肆意绽放过,即使是瞬间的流星也曾尽情的燃烧过。没有遗憾,没有怨言,虽然我并未成功,但是我努力过。我在公司所接受的培养,在我的一生之中都没齿难忘。

很荣幸曾经身为__公司的一员,能有机会在这里工作学习,不胜感激!衷心祝愿所有在涟漪辛勤工作的员工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最后,希望公司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商量一下工作交接问题。本人在__年_月_日离职,希望能得到公司领导的准许!

诚祝__公司事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com/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员工主动离职申请通知书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想对您说声谢谢,在工作上您多年来给予的信任和关照,让我在任何时候内心都洋溢着感激之情。

回顾这几年的工作情况,我深深觉得能得到您的赏识进入_工作是我莫大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在生活和工作中,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一直是我自信而积极的源泉和动力。在公司工作几年里,我受益良多:无论是从财会专业技能还是人际关系处理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提供的发展平台和锻炼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发挥的努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才是对公司对您以及对我自己的负责。但我发现自己对于从事_行业工作的兴趣已经减退,目前的状况下要圆满完成公司的托付我已经开始有心无力。所以我决定提出辞职,请您支持。

对于我此刻的离职我表示诚挚的歉意,请您谅解我做出的决定。衷心希望还能获得与您共事的机会。我会在递交辞职报告后一到两周内配合公司安排的工作交接再离开公司,把因为自己离职带来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公司成立至今创造了很多优秀的业绩,持续地在发生可喜的变化。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感到痛心遗憾。真心祝愿公司的规模不断地扩大,业绩不断地提升,也祝愿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com/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员工主动离职申请通知书5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我要感谢领导一年来对我的培养和同事给我的无私帮助。领导们对我的信任和厚爱,让我不断成长。特别令我感动和难忘的是,领导给我锻炼机会,让我成长过程不再单调。

在_的工作经历,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从此也让我的性格深深烙上了不屈不挠、逆流勇进、厚积薄发,这些将让我终身受益。转眼之间,我来公司工作也已经快一年了,在这一年中我在领导的耐心指导下学到了很多知识,长了很多见识,不论做事还是做人,这些宝贵财富都将使我受用终身。感谢领导给我的工作机会及对我的培养和重用,让我发挥了自己的绵薄能力,看到了自己的一些价值。

一年来,我一直以公司为家,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对培养了我的领导深有感情,也常怀感恩之心。作为一个外地人,我也曾有过扎根这里贡献青春的梦想,从来没有过把公司当作一个跳板的想法。但是,我的理想是创一番事业,可我缺少经历这笔财富,所以我的潜意识告诉我到了应该去漂泊的时候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规划,每个时期也有不同的想法。此次离职我也是在经过了几番思虑之后痛下决心的。我想我应该给自己一片悬崖来激发自己的潜力,也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平庸的生活创造出属于我生命的一份奇迹。

基于上述原因,我决定申请辞职,离开公司。在正式离职之前,我将做好工作,尽力让工作平衡过渡,以减轻领导负担。一幕幕平凡而有趣的工作和生活片段都是我难忘的回忆。是同事也是朋友,是领导也是亲人,这是我的肺腑之言。

希望我的离开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的损失和不快,毕竟我在公司的作用也不是很大。在我走上别的工作岗位时,我不会向他们透漏任何关于我们公司的机密的,这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则,希望领导相信。

不过,我还是对我的离开感到一丝愧疚,毕竟公司培养我这么久。可是我也有自己的苦衷,“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希望领导谅解。

祝大家工作愉快,同时更祝愿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com/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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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自动离职,从主观上,其已经没有继续为原用人单位服务的意愿,客观上采用不辞而别的方式不再为用人单位服务,那么员工自动离职,企业该如何处理?

 员工不辞而别不回公司上班,很多企业将员工该行为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但这样做往往存在法律风险,实务中很多案例显示法院并一定不支持所谓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

 一、劳动合同能否自动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1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法律中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视为自动解除”恐怕是企业一厢情愿而已。

 二、“自动离职”真的是无需操作的“全自动”?

 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不辞而别属“自动离职”,认为企业可以不管TA了。那么,“自动离职”等同于劳动合同解除了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了解“自动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是什么意思。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中曾做过一个解释,虽然是比较早期的规定,但至少明确了“自动离职”的含义是什么。

 该复函明确:1、“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2、职工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从该复函可以看出,“自动离职”并不是无需操作的“全自动”离职,连“半自动”都算不上!员工“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其实并未解除,企业还是得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当然,现在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了,取代的做法应当是企业需依据劳动合同法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所以,“自动离职”并不“自动”啊啊啊,完全是一个误导人的名称嘛!

 三、面对不辞而别(或称自动离职)的员工怎么办?

 从以上分析,大家明白了,“自动离职”仅仅是一种暂时离岗的状态,并非已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怎么走下去,得看劳资双方的意思表示。但员工如果一直没有表示,那企业怎么办?

 建议企业分三步操作:

 1、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这是基于管理职责所做的一个动作,一个员工没来上班,企业作为管理一方,对此不闻不问不好吧?

 2、《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

 3、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以上操作,这样既尽到了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责,也履行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程序,避免了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或违法解雇的法律风险。

 四、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

 不少HR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只能这样告诉你:工资是员工对已提供的劳动获取的劳动报酬,工作了多少天就得支付多少天的工资,不能因员工自动离职就“没收”其尚未领取的工资。如果公司按照上述方式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当然,如果公司暂未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等到工资支付日才支付。如果约定了转账支付的,直接汇入账户即可。如未约定转账方式支付的,可向员工确认的地址邮寄通知告知其可来公司领取工资。不来?那就只能暂存在公司账户了,你懂的。

 五、员工自动离职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这个肯定没问题。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中认为,未经企业同意,擅自离职的职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可视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大小,责令其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37条对员工预告解除明确了需提前通知公司。第90规定了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实务中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企业得证明员工的离职行为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容易吗?容易吗?容易吗?再说,就算赢了官司,也不一定拿得到钱啊,员工可以浪迹天涯啊!

 有HR曾问,能不能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不提前通知自行离职就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想法很好,可省了举证的麻烦,但实务中一般不会支持,因为这等同于约定了违约金,而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是严格限制的,只规定两种情况下才可约定。

 六、员工自动离职后,TA回来要开离职证明,可以拒绝吗?

 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擅自离职造成公司损失或未履行工作交接义务。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是否交接都不是公司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除非公司抗辩称劳动合同并未解除,且员工亦无合同已解除的证据,则无需出具离职证明。

涟漪送水的服务是越来越差劲了,一桶水送了五天还没送到,客服那边还一直说是送水师傅送去了,可家里没人,三天都说是家里没人,可我明明就在家里,还说给门口留了条,哪有啊 ,房门一直开着的,咋可能没人,以前没人还会打电话,现在是一个电话都没有竟然还撒谎说没人在家,简直是欺骗行为。

投诉电话一直都是客服忙,都不知道要客服是干嘛用的

骗子,涟漪

对于工作能力差的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沟通交流:在员工离职之前,可以尝试与员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情况和想法,给予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

2、培训和发展机会:员工在工作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公司可以考虑为他们提供一些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技能和能力,增强自信心和动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