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对于上班工作的人来说,中午甚至早晚的工作餐对自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于自己的身心健康,以及工作状态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是对于身为打工人的自己来说,每月工作餐的预算大约为五百元左右。这种之下,想实现工作餐自由的难度非常大。之所以这样说是因
对于上班工作的人来说,中午甚至早晚的工作餐对自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于自己的身心健康,以及工作状态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是对于身为打工人的自己来说,每月工作餐的预算大约为五百元左右。这种之下,想实现工作餐自由的难度非常大。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工作餐获利不大经营难度大、开设食堂成本高昂难以实现工作餐自由,以及众口难调难以兼顾这三方面原因。
1,工作餐获利不多,想实现工作餐自由难度非常大。
实现工作餐自由的最大难点在于获利方面。……要想实现工作餐自由,食堂方面就需要有足够的获利来支撑。但是作为工作餐来说,其本身的获利就不多,这样的状态之下,想实现工作餐自由难度非常大,很难具体落实。
2,开设食堂成本高昂,难以实现工作餐自由。
要想实现工作餐自由,就必须由食堂来承担这个责任。……但是,经营食堂的成本非常高,这就使得其所经营的工作餐不可能太便宜,这样一来,员工就难以实现工作餐自由,必须付出更多的花销才能满足自己的饮食需求。
3,员工的饮食口味各不相同,众口难调难以兼顾。
除了上述两方面原因之外,众口难调也是难以实现工作餐自由的原因之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对于一家公司来说,要想满足所有员工的饮食习惯,实现工作餐自由,需要付出极高的成本,这直接导致工作餐自由难以实现,在现实情况下能够满足员工吃饱、营养均衡,就已经很难得了。
在这个节奏飞快的时代,对于大部分80 90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在家里是家中顶梁柱、在社会是职场主力军,而且因为近几年疫情的原因,大环境也不是怎么好。可谓是上有老下有小,内外皆忧。生活的重担已经几乎把他们压垮。好在有的工作时间比较自由,主要工作做完之后,剩余时间可以去做一些副业来增加收入,这样至少能保证家庭衣食无忧。但在收入增加的同时,风险也相对更大一些,而且这些风险。可能还被忙碌中的当事人给忽视了。
举个身边的例子:我之前有一个同事正常的工作是朝九晚六,上午去上班之前,他会在小区的群里面发布要出发的信息,有跟他同在一个园区上班的,就可以跟他一起坐他的车去,每一次8块10块的;下了班之后,他又会把网约车平台打开,发布往家走方向的行程,如果有顺路的就可以直接顺路带走。这样既节省了油钱,而且还有一些外快;节假日的时候,用餐高峰期还会骑着自家的电瓶车送外卖。这样看来,这个小伙子着实特别的拼,能给人一种积极的感觉,累是累了点,但只要足够勤快,收入就会更多 ,家人也不用再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上面操心。
身兼数职可能存在的风险
但如果要从长远的度来考虑,其实他的工作是存在很多风险的。比如这位朋友在网约车平台上发布行程的时候,他会在两个或者多个平台同时发布。因为a平台没有单子的时候,可能b平台就会有,这样会减少空车回家的几率。那么此时的风险就在于,如果a平台上的乘客发布的是不拼座,b平台乘客发布的也是不拼座。但是两个乘客要是同时被接单坐在一个车上,且发现对方都是从网页平台上打车的,那问题就大了。从小来说可能会发生争吵、或者投诉等等。从大的方面来讲,如果两位乘客都不认可,吵起来或者打起来的时候出现的意外应该有哪个公司来救治?如果在行车过程中出现什么意外,这个意外是否能找朝九晚六公司赔付工伤的?这些都是无从得知的。因为我们无从得知网约车平台上的规则和正常朝九晚六的正式工作劳动合同是否有冲突。他确实是在回家的路上,但他也是在回家的路上做了兼职。当然,这都只是我们假设性的一个问题。但如果真正有事情的时候,可能还复杂。
自我保护、规避风险人人有责
这让我想起之前有一个新闻案例。案例中的主人公在物业公司上班,下班后去跑外卖,后面被上级领导叫来谈话,有劝退的意思。在案例中,律师分析里有说道:如果物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说明,不能在下班之后去从事其他工作,物业公司是有权劝退该员工。
那么如果说上面那位回家路上开网约车朋友。他朝九晚六的工作的那个公司有明确规定不能在下班之后去从事其他工作的话,那么在开网约车回家的途中,出现的任何意外,可能公司是不负责的。即便是没有明确规定,估计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也不太好定性。所以在身兼数值这个话题,还是要看大家怎么想。本来都已经是生活所迫了才去做,那么建议大家去想要做本职工作外的事情的时候,尽量把各个规则搞清楚。争取在劳动范围以内享受到自己的权利、尽量最大化的规避掉一些风险。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代表政府行使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利,一直都是比较受到大众的关注,而为了规范公务员的各种行为,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防止以权谋私的事情发生,因此,公务员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那么,公务员下班时间跑滴滴、送外卖算不算违纪呢?
一般来说,公务员下班时间从事滴滴、外卖、摆摊等类似的工作,不构成违纪行为,不算违纪,只是要向单位做好备案即可,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则比较难以处理和操作。具体来说:
首先,公务员的违纪处分依据的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处分的,是党员的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而在《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十六款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也就是说只要公务员参加了营利性活动,就算是违纪行为。但是,各地对于“营利性活动”的界定有些差别,有些地方认为只要是你赚到钱,就算营利性活动,而有的地方对于公务员从事服务行业,获取的报酬并不认为其属于营利性活动,仅仅属于劳动所得一部分(公务员工作本身也不是营利性活动),即使对于营利性有所解释的地方,具体到跑滴滴、送外卖这样的事情,也不好界定,毕竟是新生事物。
其次,虽然报备以后可以从事滴滴、外卖等工作,但是在现实中,报备之后也很难从事。一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虽然不高,但是也不低,甚至在一些中西部县市,公务员都属于高收入人群,你报备之后,就会有人来做你的思想工作,打消你的念想,毕竟政府公职人员去跑滴滴、外卖,是有些打脸的,如果政府发的工资不够你生活,那其他非政府工作人员该怎么活呢?另一方面,即使你的家庭出现变故,组织也会想办法帮衬你的,比如给你组织一次募捐或者是联系地方工会,给你整些东西,再或者给你联系一阵,总之你想去跑滴滴、送外卖,组织不知道还好,知道以后就会想办法打消你的念头。
最后,虽然送外卖、跑滴滴不违反相关规定,但是还是不要轻易去做这些事情。一方面,对于个人来讲,虽然你从事这些事情,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是因为你去跑滴滴、送外卖,在这个过程中某些不当言行影响了当地公务员队伍的形象,那这个就要受到相应的处分了(可大可小)。另一方面,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既然你选择了公务员这份职业,就用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要想着兼职的事情了,事实上兼职绝对是对第二天的工作会有影响的,甚至会让你的心思发生变化,产生不可预知的后果。
因此,如果你真的想要从事滴滴、外卖这类工作,就直接辞了公务员工作,专心去做,否则,就专心为人民服务吧,不说对得起自己,至少要对得起国家给你的工资和党的教育。
会。兼职送外卖是为了人正常的生活生计,大多数人选择的一种兼职。很多时候会被公司的高层或者公司的员工发现,但大多数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在下班的时间做兼职,被公司发现也是没有关系的。又不是在上班时间干兼职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法律分析:公务员不得担任兼职,否则会被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司这样安排确实是非常不对的,因为毕竟自然灾害的天气,如果外卖员还在外面送餐的话,很有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危险,所以我觉得外卖公司这样的规定非常的不人性化,应该被起诉。针对现在的这一个现象,我有几点非常的想吐槽。
1、点餐的人是什么心态?
60年不遇的狂风暴雨,危险性不用讲的,这个时候点外卖,虽然支付的外卖费用高一些,但人命关天啊!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话用在这个时候也是合适的。
2、外卖公司是什么心态?
这种天气,公司业务还在进行,是为社会提供保障呢?还是发“灾难财”呢?
他们把员工当什么?赚钱的工具,还是人呢?这样的公司绝对充满了嗜血性,没有人情味。
3、外卖小哥是什么心态?
极端天气送外卖,是可以多赚点钱,也理解小哥,生活不易。
但赚钱不急着一时啊,赚多赚少是小事,命才是大事啊。家里还有老人,万一有个万一,让老人未来怎么办呢?
恶劣天气要不要点外卖,如果单纯站在消费者自己的角度来看,恶劣天气更应该点外卖,因为不用出去吃饭了,但是想想在这种天气里,外卖小哥给自己送餐,确实也很遭罪。
恶劣天气下,订餐的客户会增加,但是送餐的外卖小哥却会减少,而且外卖小哥的送餐速度也会随之变慢,这就会带来送餐迟到的问题。
这就需要订外卖的消费者多点耐心,多点理解,只要外卖小哥迟到不是太久,尽量不要催单,否则你催单商家,商家催单外卖小哥,会增加送单路上的危险性。同时,客户也不要因为对方迟到几分钟就给差评,或退掉外卖,这样才真会让外卖小哥伤心。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