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第三胎政策,你公司有这个福利待遇吗?

员工 0 80

关于生育第三胎政策,你公司有这个福利待遇吗?,第1张

关于生育第三胎政策,你公司有这个福利待遇吗?
导读:准备生第三个孩子的员工,经申请批准后双休,取消加班,直至直接怀孕;成功怀孕第三胎的女员工,在怀孕期间每月补贴100元营养费和产检的费用全额报销,每月增加产检假期两天,男员工妻子同等产检假期两天;成功生育第三胎的女员工,带薪产假一年,一次性奖

准备生第三个孩子的员工,经申请批准后双休,取消加班,直至直接怀孕;成功怀孕第三胎的女员工,在怀孕期间每月补贴100元营养费和产检的费用全额报销,每月增加产检假期两天,男员工妻子同等产检假期两天;成功生育第三胎的女员工,带薪产假一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生育奖金,婴儿奶粉补贴1000元/月至3岁,双胞胎翻倍;上市公司大北农业集团宣布,将在企业内奖励生育,员工生第一个孩子3万元,第二个孩子6万元,第三个孩子9万元。这样,一个三个孩子的家庭可以从公司获得18万元的奖励。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杨成刚告诉界面新闻,一些企业根据自己的想法和经营情况给予生育家庭奖励是一件好事。然而,目前政府层面的鼓励政策,如延长产假,更多的成本由企业承担,这可能会给一些主要是女性员工的企业带来更大的负担。杨成刚表示,政府应支持一些生育成本负担较重的企业,如南方的一些服装厂和电子厂。一项可持续的生育鼓励政策应由政府、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延长生育假期,增加生育福利,显然会增加用人单位的劳动力成本。

此前,公众多次讨论生育成本是否应由企业决定“买单”,许多女性担心生育福利“加码”之后会面临更大的求职压力和失业风险。以上企业为例“真金白银”大北农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张国平表示,这项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鼓励生育。

在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的基础上,走向共同繁荣。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表示,中央政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家长育儿假试点,同时积极鼓励夫妻分担育儿责任,父母的育儿假应该由父母一起休,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在原有妇女产假的基础上加上几天作为父母的育儿假。同时,他说,“完善假期劳动力成本分担机制”它还测试了许多智慧,例如,可以对育龄妇女所在单位,根据妇女的生育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等。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养育成本共担的社会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招聘女性,大胆培养和使用女性,消除就业歧视。

生孩子期间公司发工资。

哺乳期妇女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体力劳动:如搬运重物、爬高等,这些工作可能会导致哺乳期妇女的体力消耗过大,影响婴儿的哺乳和母乳质量;

2、高温、低温环境下的工作:如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工作,可能会对哺乳期妇女和婴儿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3、有害物质接触的工作:如接触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毒性物质等,可能会影响哺乳期妇女乳汁中的营养成分,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

4、需要长时间站立或坐着的工作:如收银员、售货员等需要长时间站立的工作,或者是需要长时间坐着操作的工作,可能会对哺乳期妇女的身体健康和乳汁分泌产生不良影响;

5、需要频繁出差或夜班的工作:如需要频繁出差或者需要轮班夜班的工作,可能会对哺乳期妇女的身体健康和婴儿的哺乳产生不良影响。

女职工在工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劳动法规:

1、保护期:怀孕女职工进入怀孕后的第六周至分娩前两周为保护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2、工作时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夜班或者加班工作。如果怀孕女职工工作需要超时或者加班,应当经过其同意,并经医生同意;

3、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怀孕女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不得安排其从事对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4、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每天应当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5、产假:怀孕女职工生育后享有产假,产假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哺乳假:怀孕女职工生育后享有哺乳假,哺乳假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劳动报酬:怀孕女职工在保护期内无论是否工作,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其正常工资和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哺乳期妇女需要特别注意自身身体健康和婴儿的健康情况,在选择工作时应当注意避免上述禁忌工作范围。如果必须从事上述工作,则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母婴的安全和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作者\ 编辑部

婚生家庭如果有需要,一定要记得向公司申请应得的福利喔!以下整理劳动部的生育福利站资讯,供爸爸妈妈参考:

怀孕期间

产检假(妈妈): 受雇者妊娠期间,雇主应给予产检假5日,并照给薪资。

安胎休养(妈妈): 劳工为安胎休养请假之请求时,雇主不得拒绝或视为缺勤而影响其全勤奖金、考绩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改调较轻易工作(妈妈): 女工在妊娠期间,如有较为轻易之工作,得申请改调,雇主不得拒绝,并不得减少其工资。

保障怀孕期间之工作权(妈妈): 工作规则、劳动契约或团体协约,不得规定或事先约定受雇者有结婚、怀孕、分娩或育儿之情事时,应行离职或留职停薪;亦不得以其为解雇之理由。

推荐阅读:男星亏赵丽颖,把小孩丢给老公带,网轰「难道是女人的责任?」

生产期间

产假(妈妈): 女性受雇者分娩前后,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8星期;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4星期;妊娠2个月以上未满3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1星期;妊娠未满2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5日。产假期间薪资之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 陪产假(爸爸):配偶分娩时,雇主应给予陪产假5日,陪产假期间,薪资照给。

劳工保险生育给付(妈妈): 劳工保险生育给付系为保障女性被保险人于生育不能工作期间薪资所得之保障。女性被保险人生育如符合本条例之规定者,得依规定请领生育补助费。

请领条件: 参加保险满280日后分娩者、参加保险满181日后早产者、女性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上开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后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者。

※全民健康保险施行后,男性被保险人之配偶分娩、早产、流产及女性被保险人流产者,均不得请领生育给付,仅女性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可以请领生育给付。

养育期间

家庭照顾假(妈妈+爸爸): 受雇者于其家庭成员预防接种、发生严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须亲自照顾时,得请家庭照顾假;其请假日数并入事假计算,全年以7日为限。家庭照顾假薪资之计算,依各该事假规定办理。

推荐阅读:破例!日本大臣休育婴假,要带动男人当「称职的好爸爸」

育婴留职停薪权益(妈妈+爸爸): 受雇者任职满6个月后,于每一子女满3岁前,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至该子女满3岁止,但不得逾2年。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合并计算,最长以最幼子女受抚育2年为限。

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得继续参加原有之社会保险,原由雇主负担之保险费,免予缴纳;原由受雇者负担之保险费,得递延3年缴纳。

留职停薪期满后(妈妈+爸爸): 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申请复职时,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绝:

一、歇业、亏损或业务紧缩者。 二、雇主依法变更组织、解散或转让者。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者。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受雇者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项各款原因未能使受雇者复职时,应于30日前通知之,并应依法定标准发给资遣费或退休金。

就业保险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妈妈+爸爸):

1请领条件

被保险人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子女满3岁前,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

2给付标准

以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之当月起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60%计算,于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期间,按月发给津贴,每一子女合计最长发给6个月。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发给1人为限。父母同为被保险人者,应分别请领,不得同时为之。

摘要:生儿育女是每个家庭的是事情,而产假这个假期是国家专门为职场女性们设立的假期,我国的每一位女性职场女性都有权可以休产假。那么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几天产假有哪些福利?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在生产前后所享有的休假权利。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长至4个月。

有关产假的相关规定

(一)产假的时间规定

1产假

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长至4个月。

2产检假

(1)女员工妊娠第一到六个月期间可享受一天的产检假,进行妊娠确定、产假检查、生育培训等。

(2)女员工妊娠第六个月及第七个月期间,可享受每月一天的假期。

(3女员工妊娠第八个月期间可享受两天的假期。

(4)女员工妊娠九个月以上可享受四天的假期,但其中两天包含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的待遇规定

1保胎假期间,工资要按照病假的标准进行发放;

2临产前的假期,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

3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

4哺乳假期若不超过6个半月,工资应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若超过6个半月则按70%发放。

(三)产假证件规定

女职工休产假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同时规定如果产妇在孩子出生四个月内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则可在原来产假的基础上多享35天的假期。

产假有几种类型

(一)必须享受的假

1产前检查假

女员工在生产之前享有进行产假的假期,该假期应算在劳动时间中,而不能计为病假、缺勤等。

2产前工间休息假

女员工妊娠满七个月即可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工间休息假,同时不得安排夜班。

3产假

最新产假规定,女员工可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15天,产后83天。晚婚晚育、难产、多胞胎生育均可按照规定延长假期,用人单位不得干预。

4授乳假

孩子一周岁之前,女员工还可享受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的授乳假,该假可根据情况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1保胎假

保胎假需要医生开具相关的证明,待遇方面则按病假。

2产前假

女员工妊娠达到七个月以上,可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可请两个月的产前假。

3哺乳假

女员工分娩之后,根据自身情况及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可享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可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

产假有哪些福利

1工作安排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工作,同时也不得要求其从事孕妇禁忌的劳动项目,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必要时还需要减轻其劳动强度。另外,还规定女员工妊娠达到七个月以上则不能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同时应安排一定的工作间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

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

3流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流产的女职工可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享受一定时间的产假。

4哺乳假

幼儿未满一岁时,女性职工可享受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的哺乳假,而且女性职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使用哺乳假。

5晚育产假

我国劳动法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权利。

6产前检查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怀孕的女性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而不能算作病假抑或缺勤。

7丈夫护理假

丈夫的护理假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来享受。

8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根据生育当月所在单位的平均缴费工资(30天)。

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分娩的或者是七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上一年度所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25%的补助;难产的或者是多胞胎分娩的则可享受上一年度所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50%的福利。

一次性补贴

在一级或二级医院分娩的女职工每人可一次性发放300元的补贴。此外,女职工分娩期间还可以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享受生育就医手续、生育医疗费的生育保险。

推荐阅读

孕产妇家庭事业全职妈妈VS职场妈妈如何做到家庭事业两得意

职场孕妈怀孕了上班好还是不好孕妇上班注意事项

孕妇做家务孕妇可以干什么家务孕妇家居生活琐事一箩筐

产后重返职场产后新妈妈如何顺利重返职场产后重返职场攻略

全职妈妈全职妈妈怎样提升自己全职妈妈的出路在哪

女性员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着重要作用,女性员工的劳动权益,理当获得更好地保护,下边带各位了解,女职工享有的权益保护。

1、企业不可因女职工处于“三期”而减少薪水、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可因女职工孕期、生育、喂奶降低其薪水、给予解雇、与其说解除劳动或是聘任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劳动者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可按照此方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预产期、哺乳期间的。

2、怀孕期间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开展孕期检查,应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可以满足原劳动的,用人单位理应依据定点医疗机构的证实,给予缓解劳动量或是布置别的可以满足的劳动。对孕期7个月之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可增加劳动时间或是布置晚班劳动,并应该在劳动时间内分配一定的休息日。孕期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开展孕期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部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常见问题第九条怎样看待“孕妈妈孕期检查算是劳动时间”?答:为了更好地确保孕妈妈和宝宝的身心健康,应按卫生行政部门的需要做孕期检查。女职工孕期检查应按出勤率看待,不可以按病事假、事假、旷职解决。对在生产制造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对地降低生产定额,以确保孕期检查时间。

3、女职工生育享有法律法规的产假,假如悲剧小产的也是有相对应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在其中产前能够请假15天;孕妇难产的,提升产假15天;生育双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宝宝,提升产假15天。女职工孕期没满4个月小产的,享有15天产假;孕期满4个月小产的,享有42天产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照规定生育的,除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有生育奖赏假三十天,其另一半享有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以及另一半请假期内,行政机关、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不可减少其薪水、给予解雇、与其说解除劳动或是聘任合同。女职工经所属行政机关、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允许,能够再提升暑假一至三个月。

4、哺乳期间女职工每日有一定时间还可以去喂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喂奶没满1岁宝宝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可增加劳动时间或是布置晚班劳动。用人单位理应在每一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分配1钟头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双胞胎的,每多喂奶1个宝宝每日提升1钟头哺乳时间。

5、在招考女职工时,企业不可以限定女职工完婚、生育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在录用员工时,除不宜女性的技术工种或是职位外,不可以性别为由回绝录用女性或是增强对女性的录用规范。各部门在录用女职工时,理应依规与其说签署劳动(聘请)合同或是服务合同,劳动(聘请)合同或是服务合同中不可要求限定女职工完婚、生育的内容。严禁录用没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我国另有明文规定的以外。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我国确保女性享有与男性公平的劳动支配权。用人单位招收工作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宜女性的技术工种或是职位外,不可以性别为由回绝录用女性或是增强对女性的录用规范。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可在劳动合同中要求限定女职工完婚、生育的内容。

6、防止女职工被骚扰企业有义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在劳动场地,用人单位理应预防和防止制止对女职工的侵犯。

孕妇工作期间享受的政策如下: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对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2、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该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的期间劳动;

3、女职工怀孕,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医疗社保开支;

4、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怀孕女职工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产前检查的,应该当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不能按照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怀孕女工,应该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监察时间;

5、女职工怀孕反应厉害、需要保胎、经医师开具证明批准休息的,按病假处理,期间的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待遇处理;

6、法律法规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

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产假期间员工可以享受一切的公司福利待遇,不仅如此,还应该给予特殊的照顾和支持,如果我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那么我一定会履行自己该有的义务,我认为,员工为公司打拼本身就不容易,在他们经历人生当中比较重大的事情的时候,公司有义务帮助他们,而且要尽力的去帮助,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除了家以,外公司是员工的第2个避风港湾,至于这么做的理由,我想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个:

1、士为知己者死

公司想要发展壮大,公司的文化特别重要,因为这会无形当中的引导教育着员工,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古代打仗时的一句名言,那就是”士为知己者死“简单的说就是,你怎样对待他人,他人就会怎样对待你,大家也看到过很多公司对员工特别好,员工也对公司誓死报效的案例,在平时我们都应该多多的照顾员工,更何况是员工遇到了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更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

2、对公司会形成良性发展

虽然我们不信迷信,但因果定律还是存在的,我们细心的去照顾员工,慢慢的你会发现,公司的氛围会越来越好,而且,员工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工作,这对公司会形成一个非常有益的良性发展,《孙子兵法》上曾经讲到过,想要打胜仗,就先要统一上下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凝聚战斗力,使我们在战场上无往不利。

最后,我想说的是,很多公司对于产假这一块,虽然有明确的福利待遇,但大多数都还没有实现,有的甚至在员工怀孕期间,狠心的将她们开除,对于这种行为,我十分的愤慨,同时也知道,这种公司早晚会走向灭亡。

 一、怀孕女职工的待遇有哪些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哪些情形下企业不能辞退女工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 26 、 27 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7 条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作为女职工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要是女职工怀孕的话,此时能够享受的待遇是更好的。具体怀孕女职工的待遇是怎样的呢,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一些情况下企业是不能辞退女职工的,其中就包括在女职工怀孕的时候不能进行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