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主观: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
法律主观:
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工伤赔偿标准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具体的情况就是这些,如果有亲朋好友涉及到此类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聘请律师介入了。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上班途中如果是摔伤的,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如果是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自己不是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据媒体报道,陕西西安一名中年女子马翠,5年来始终过得无比煎熬。因为她的孩子如今12岁了,却没有踏进过小学校门,一年级都没有念过。
这并非她不允许孩子上学,而是被恶人所骗,一再被人利用后不断说谎,越陷越深。不仅被骗了20余万,最重要的是,让女儿丧失了5年宝贵的学习年华。
5年前,马翠和丈夫来到西安做生意,他们的女儿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却因为户口异地迟迟不能在西安本地入学。这时,马翠结识了男子李某,李某自称曾任大官,认识不少有权有势的人,后因涉嫌贪污问题回来避风头,同时他还拥有价值2100万元的矿山。
面对让马翠愁容不展的孩子上学事情,李某却说是小事,交给他就行。但之后,李某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给孩子办理上学的手续,而马翠却一直听信与他,不断向其投入资金打点。孩子上学的事情,就这样变成了一个无底洞。
马翠的丈夫暴躁易怒,她不敢把此事告知自己的丈夫,便白天带着孩子离家到处逛,佯装送孩子上学的假象。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后,她又开始向亲戚借钱。一直到前不久,马翠意外得知,李某因为诈骗罪已经入狱,她这才慌了神,选择报警。
对于这个案件的真相,想必很多人都难以置信,惊呼连**都不敢这么拍。马翠的女儿12岁了,却至今连一年级都没有念,而马翠在这5年中,竟然对骗子听之信之,被骗得团团转。
还有马翠的丈夫,竟然始终对家中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5年飞逝而过的时光,事情的真相,就这样被隐藏在一层又一层的谎言中。
可能在生活中,也有不少人总倾向于用谎言去掩盖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但是撒下第一个谎言的时候,就注定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而当谎言越来越多,错误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那时才惊觉局面已经完全难以控制。
而马翠的受骗和说谎,不仅付出了金钱的代价,还耽误了女儿5年宝贵的学习时光,无法再挽回,让人甚觉可怜又可恨。
事实上,不仅仅马萍一人受到诈骗,这个案子中的诈骗犯李某,还牵涉了其他诈骗案。他还分别以“合伙举报贪腐案”、“合伙开便利店”为由,诈骗了**店老板15万元,以及**店熟客30多万。
但令人震惊的是,截止到李某自首之前,这些受害者仍然被蒙在鼓里,对于自己受骗的情况毫不知情。这究竟是受害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还是不愿承认自己受骗呢?值得让人深思。
回归本案件中,马翠女儿的遭遇让人惋惜,但该案件的背后,更凸显了孩子上学难、上学远等问题。这些问题已是老生常谈,但仍旧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如今中国每年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据统计,2019年外出务工人员总量,已经高达174亿人,其中青壮年为外出务工人员的主力军,这就涉及到孩子的教育问题。
外出务工人员的孩子,如果留在家乡,意味着变成留守儿童,常年与父母分居两地。而如果跟随父母来到外地生活,那么上学受教育又会成为困扰。
其实,在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中已经明确指出,随同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当地政府有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只需要办理在非户籍所在地的暂住证、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就可以直接与当地学校联系入学。
但在生源较多的个别地区,可以适当延迟上学年龄,但最迟不超过6周岁零6个月。如果遭到当地学校拒绝,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笔者深信,孩子的教育问题,始终是每一位父母最关注、最重视的问题。但即使遇到棘手困难,也应该选择合法的途径,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避免急中出错,受人欺骗,让失控的局面变得更加难以挽回。
首先,你老公认可你,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他明白你的付出就好。
其次,带孩子不只是把孩子送到学校,接回家就完事了的。既然没办法做别的事情,那就专心把孩子各方面弄得更好一些吧。包括辅导学习、弄一些开发智力的东西。
有没有女人早上把孩子送去上学后就整天待在家里的?
我就是,作为一名幼儿园小朋友的妈妈,除了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辅导作业,做家务,别的好像就没啥事了,既轻松又不轻松,轻松的是天天把孩子送上学回来把家里收拾收拾好像就没啥事了,累就是心累,感觉特别空虚或者说是心虚,因为没有赚钱养家,心里有愧,更觉得自己无能。老公对我在家带孩子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一副随便我的态度。
如果实在没那条件去上班,比如没有人带孩子或者说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还是自己带孩子放心。为了不让自己那么无聊,空闲的时候可以发展一下自己的业余爱好呀,也可以看看书种种花什么的,别一天到晚玩手机,要么就去找和我们时间安排差不多的朋友逛逛街聊聊天什么的,就是别让自己有太多的时间胡思乱想就好了。
当然,条件允许的话,还是选择出去上班吧。既能增加家庭收入,也能拓展一下交际能力,长期呆家里经济不独立,伸手向上的感觉糟透了。出去上班不管工资多少,至少能认识一些朋友,开阔一下眼界,人自然也会变得开朗自信,一个人呆家里久了真的会变傻。
我们只有经济独立了,人格才能独立,做一个独立的人,不依附于他人, 这样才能活的有意义。
亏你还是个女人,提个无知的问题,家庭主妇送完孩子上学后,不回家?难道去约会?如果说有,除了你可能没人了,不然你怎么会,一个女人竟提出这样一个无知的问题。
我就是其中一份子,而且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年龄越大,越不喜欢社交。不过这需要得到家人的支持,如果家里条件允许,我觉得这样为何不可呢?但是有时候花钱的时候,又会觉得自己应该有一份收入,这样自己才敢买自己想要的东西。毕竟家里也不是很富裕。每天送完孩子回来看看书,练一练线上的课程。中午做饭,睡午觉,然后下午开始练习舞蹈,浑然间又到了晚上,其实每天都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不出去上班在思想境界那块绝对不是就比上班族差。如果够勤劳完全可以培养一份技能。待日后不时之需。
我也是一个半家庭主妇。老公开了一个小厂,没有请人做事,有生意的时候,我俩人干,干完就休息。我有两个小孩,一个初中,一个三年级,我没有出外打工赚钱,因为不仅要带孩子,还有时候给老公帮忙,但帮忙的时候也不多!自家婆婆今年55岁,喜欢出去坐人家,在家坐不住,有时会去菜地搞下菜什么的!可是我在家,她也不做饭,但会洗碗筷,但只洗碗筷,别的收拾什么的不怎么弄!所以,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辅导和带孩子,在家做饭吃都是我的事!孩子上学后,我也不爱出去坐人家,不爱去打麻将,也没有什么朋友,在家没事就是收拾房间,玩手机,看书什么的!所以我一般一整天都是呆在家里!
我也是,玩玩手机,心情好就整个屋子搞卫生,不然就洗洗衣服啥的,吃也是随意,老公孩子在就认真做饭菜,不然就是咸鱼一条[我想静静]最近老公也不乐意了准备找工作,不然自己也快发霉了
应该问多不多
有些人对宝妈的偏见很大,觉得送孩子去幼儿园后在家就是玩,甚至被说成懒惰。但是又能怎样呢,有些就是身不由己,没人可以帮忙接送孩子,想找跟孩子上下学一样时间的工作几乎不可能,咋办呢!只能闲置在家,就家里卫生搞好,一日三餐饮食搭配得考虑好。因为跟 社会 严重脱节,所以不自信,任由自己的焦虑情绪蔓延。最煎熬的这几年,宝妈们一起加油吧,走出去就柳暗花明。
当然有
有没有女人早上把孩子送去学校后就整天呆在家里的,肯定有啊,比如有钱的,送完孩子就天天玩,要么打麻将,要么刷抖音,让她挣钱是不可能的,女人结婚后怎么能挣钱呢,女人结婚后就是来享受生活滴,要是女人打工挣钱要男人何用,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男人要好好挣钱,女人在家看孩子做饭就好了
我坚决支持女人婚后在家只看孩子做饭,所谓主内,主外挣钱的事交给男人就行了,毕竟家里也需要人,现在哪个男的一天不挣一两千,平均一个人五百,那也不少了,女人是男人家里的后盾,女人照顾好大后方就行了,那样男的在外面才没有后顾之忧,要是家里有点不愉快男人挣钱也会没有心思,所以男人让妻子好好在家呆着吧,万一女的出门挣钱要是跟别的男的发生点啥,你这真是划不来,所以女人想去出去挣钱,坚决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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