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厦门一男子下班搭同事车回家,出车祸自己身亡还要赔16万,这是怎么回事?2、下班时间替老板去送员工期间把车撞坏了 员工需要摊责任赔偿嘛 谢谢3、夜店女孩醉酒让男同事送回家,为何后来却酿成了悲剧?4、上海男子入职两小时猝死家属索赔140万
- 1、厦门一男子下班搭同事车回家,出车祸自己身亡还要赔16万,这是怎么回事?
- 2、下班时间替老板去送员工期间把车撞坏了 员工需要摊责任赔偿嘛 谢谢
- 3、夜店女孩醉酒让男同事送回家,为何后来却酿成了悲剧?
- 4、上海男子入职两小时猝死家属索赔140万,双方是如何调解的?
- 5、每天顺路捎同事,应该向同事要路费钱吗?
在厦门市的这起车祸案件中,之所以会让驾驶者戴先生向搭顺风车的同事王先生赔偿一大笔钱,主要是因为这场车祸事故本身就是戴先生的全责,但是因为戴先生本身也是无偿让王先生搭乘顺风车,所以并未只需要承担王先生家属所要求的的赔偿金额的70%。
首先,这次车祸事故中的两位主角分别是戴先生和王先生,两个人是同事关系,戴先生家里有一辆车,平时都是驾驶汽车上下班,而王先生和戴先生本身的关系比较好,王先生家和戴先生家离得比较近,所以平时王先生都会搭乘戴先生的车辆上下班。
而在案发当天,王先生跟往常一样搭乘戴先生的车辆回家,结果在有一段路的时候,戴先生并没有提前观察前方的路况,结果导致车子直接撞到了墙体,而王先生因此而身亡,所以王先生的家属要求戴先生赔偿。
其次,戴先生其实是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因为王先生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了,而且戴先生认为自己也是好心带王先生回家,发生车祸事故也是意外,所以不能接受这么高额的赔偿金额。
而后,交警大队认为戴先生自身没有观察清楚路况就前行,是导致此次车祸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他理应承担赔偿,而法院认为王先生本身是无偿搭乘顺风车,所以戴先生只需要按照王先生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赔偿70%即可。
最后,这次案件也告诉了我们,平时开车一定要非常小心,而且在带同事上下班的时候,更要小心谨慎,因为别人上了你的车以后,他的生命安全是需要你来负责的,一旦出现意外的话,驾驶人是首当其冲要承担责任的。
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老板叫你开车送员工回家,那么,你这应该是奉老板之命因公出车。期间车被撞坏了,这个责任的承担应该如下分配:
一、乘车的员工不应该承担其责任;
二、撞坏车的责任由老板和开车人共同承担。双方先协商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酿成悲剧的原因:女孩蹲在地上方便时男同事过来强迫女子做出了出格的事情,女子报了警男同事也被判了刑,并且是从重处罚。不得不说女性在晚上的时候还是不要醉酒,更不要让同事将你送回家里,毕竟晚上孤男寡女的在同一个空间里有很大概率会发生事情,最后造成的结果相信无论是谁也难以承受。
当时湖南长沙的街头有一名女子披头散发地寻求路人的帮助,之后因为妈妈停了下来询问女子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女子便请求大妈帮她报警,当时自己被人欺负了。从女子身后出来了一名拿着裙子的男子,显然男子拿着的裙子就是这名女孩的,大妈一看情况不对便从男子的手里拿过一条裙子给女孩穿上了,之后便帮女孩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将几个人一同带去了派出所问话。
据了解这名女孩和那名男子都是一个夜场的员工,一会儿在夜场是一个酒品的推销员,男子则是酒店的基层管理人员。那天晚上女孩非要拉着这名男子喝酒。要知道这两个人都是夜场的工作人员这种行为代表着什么,相信两个人都清楚,但两人还是一同喝了酒,最后女孩喝醉了非让这名男子将他送到男友的那边,并且还表示男朋友已经将他所在地方的定位发给了自己。
那同时提议打车过去,但是女孩却不允许,女孩表示距离非常短,要求男人和他步行过去,但是女孩所说的这句话明显是在撒谎,因为巅峰调查的监控,发现两人在行走的过程中女孩经常会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就好像是在故意和男子亲密。
随后女子表示自己想要上厕所,跑到了一个黑暗的地方直接在地上方便,这个时候男人突然间过来了,这时候的女孩还没有将裙子提上去,于是男人被人上前和女子做出了出格的事情。男人对警方表示自己当时亲对方的时候,对方并没有任何反抗的行为,但是女孩却说自己当初不断地推拒男子,大男子的力气太大了,自己推不动。
这个时候男子也突然改了口供,表示当初确实感受到了女孩在推他自己却认为女孩是在欲拒还迎,并没有当回事,但是男子却一口咬定自己又没有强迫对方,只是和对方做出了出格的事情,两个人各执一词也是调查的警察也没有办法分辨这件事情谁对谁错,更不能判定男子存在强迫的行为,万般无奈之下检查只好从其他方面入手调查。
最终确定了男子确实存在强迫女子的行为,这时候男子还在负隅顽抗,就是自己并没有强迫女子,警察却表示:女孩的衣服上有男子的指纹,不光是裙子上有,其他比较 颜色的衣服上面也有男人的指纹,所以说男子的罪行已经大白于天下,但是确实存在强迫女子的行为,再加上男子认错态度太差了,所以男子可能会从重处罚。
笔者寄语:
纵观全局,其实在女生的身上发生了这件事情就是男子的过错占一大部分,当然女子也同样有难以逃脱的责任,毕竟女子本身就有自己的男朋友,他和别的男人在深夜喝酒,喝的酩酊大醉 实在是不应该。
再说了,女孩明明可以联系上自己的男朋友,让自己的男朋友来接她,反而让一个男同事去送他,再加上男人对他作出亲密行为的时候,女孩并没有拒绝,可以看出女孩本身对于她和男友之间的感情就不坚定,就是因为女孩的这些小动作,才让男人认为这只是女孩的暗示,所以说女孩还是要保护自己,和异性相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直到2021年2月23日这件事情还没有调解好,死者家属要求公司给予140万的一次性付偿,但是公司认为该职责只是到岗工作两个小时,目前还只是在试工阶段,所以从人道主义去进行赔偿的。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资质和公司已经是形成劳动关系了,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应该以相应的法律来进行赔偿,而不是人道主义进行赔偿,而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里面的规定去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认定工伤的原因的话,在进行赔偿的时候,也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人道主义的赔偿。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0年的10月份,在上海一家防护用品的生产公司,因工期紧张,所以就通过了一个中介去把该男子招聘了进来,在该男子当天晚上办理好手续之后,正式进到岗位里面工作,但是仅仅只是两个小时之后,这名男子就突然间晕倒在地上,而这个时候他身边的同事也察觉到他的异常了,虽然当时已经马上送往医院去救治,但是已经救不回来了,该男子已经死亡了。而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该男子的家属就向公司去索赔140万元人民币,因为虽然只是工作了两个小时,但是当时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是属于正式员工,公司理应进行赔偿。
其实对于家属的这些要求,公司考虑了很久觉得很难接受,虽然法律也不外乎情感,但是这确实是一个冤大头,毕竟该员工只是上班两个小时赔偿5万块也是作为人道主义的已经很多了,按理说该男子的家属们也应该满足了,干两个小时5万块钱赔偿,还有什么要求呢?毕竟这个措施从情理上面来看也确实怪不了公司,毕竟只有两个小时而已,而且工厂里面又没有一些危害品,或者对身体不好的放生物,如果这样去爱尚公司,那确实是有点说不过去。
而且在家属索赔的140万里面,其中有90多万是可以进行社保申请进行赔偿的,但是剩下的部分公司表示可以拿出5万已经是非常多了,加起来已经近100万了。按理说这样的老板和这样的企业也非常算有良心了,也是等着一个解决问题的态度。但是在利益面前人都是麻木,对于家属来说,这笔钱不要白不要,毕竟公司的责任也跑不掉,所以他们就尽量去申请赔偿。
在职场中有很多人都会开车,恰好有些同事住在同一个小区,有时候这些同事就希望再一层一起回家,而有的人选择免费将同事送回家里,毕竟也是顺路花不了多少钱,但是有的人就会向同事要路费钱,毕竟现在外面就算拼车也是要收钱的,但是我认为如果每天顺路捎同事回家,应该向同事要路费钱,毕竟你确实为自己的同事服务了。
七兄弟也应该明算账,而同事之间还不如亲兄弟之间的感情深。所以一定要和同事之间挑明这种利益关系,不然这些同事就会将坐你的车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在收取费用的时候一定要合理,按照市面上的拼车费用收取即可,首先既能方便同事,其次也能减少自己的日常开支,这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维护同事之间的关系不是一味的奉承,也要考虑好自己的利益。
有时候跳槽了,同事之间的关系就淡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利益。毕竟你骚同事也确实方便了同事的出行,如果同事每次都免费坐你的车,就会让同事养成一个不好的习惯,认为坐你的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把你的车当成他的专车,有时候出行都要找你,而且不给钱,这样也会让你感到非常厌烦,毕竟车是你的,想怎么处置都由你来决定,而不是别人来支配。
在职场之中,我们需要维持同时之间良好的友谊,这样也方便我们日常工作的开展,所以偶尔送同事回家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同事每天顺路坐你的车,一定要收取相关的费用,这样可以顾及到双方的感受,也不要让一方一味的吃亏,与人相处一定要做到双方都得利,这样的友谊才能长存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