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单拍照给别人有危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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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单拍照给别人有危险不,第1张

保单拍照给别人有危险不
导读:法律分析:把保单拍照给别人存在一定的风险,保单上有个人身份信息,若是被心怀不轨的人利用,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比如被冒用身份办会员卡、网吧登记等。最好不要轻易把保单拍照给他人,不过,这不会影响被保险人享受保障以及保单权益,因为保单的变更

法律分析:把保单拍照给别人存在一定的风险,保单上有个人身份信息,若是被心怀不轨的人利用,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比如被冒用身份办会员卡、网吧登记等。最好不要轻易把保单拍照给他人,不过,这不会影响被保险人享受保障以及保单权益,因为保单的变更需要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以及书面同意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答案是不会。

电子保单上面电话号码和身份证中间都是打的星号,看不到,不会被人利用,但是由于车架号和客户信息建议还是不要发给别人。

车险电子保单是什么?

由于今年疫情的影响,大家都窝在家里做贡献,导致很多人无法去保险公司办理车险,从而催生不见面不接触的在线办理方式,可是大家拿到手的只是电子保单,相较以前纸质保单,很多人心里犯了嘀咕,这个有用么?

其实随着全网互联时代的到来,全国很多省份和地区早已经推出车险保单电子化,比如北京、广东、上、,河南、江西等地方。 随着疫情的结束,会有更多的省份参与车险保单电子化,首先它节约成本,减少纸张浪费避免污染,其次它可以足不出户线上办理,节约你的时间成本,不用去排长队,而且线上随时可以查阅。 很多人还是会问,你说这么多方便之处那到底电子保单交警承认么?

相关问题。干货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大家放心了吧?下面我把大家经常遇到的相关问题总结了一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有了电子保单是不是就没有纸质保单了?并非如此,纸质保单还是存在的,根据需要可以向所在保险公司提出需求。

二、电子保单还需要贴交强险标志么?使用车险电子保单后,可以直接使用电子标志,根据通知要求,交警部门在执法时,对已经出具交强险电子保单信息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和处罚。

三、车辆年审时能不能使用电子保单?当然能了,办理年审时车管所可凭车主提供交强险电子保单查验投保情况。 总结:比起纸质保单,纸质更最容易破坏或者遗失,以致于保险公司设专岗打印抄件服务,电子发票、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更加方便安全。 最后 ,说一说查询问题,保险公司会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被保险人推送保单信息和保险条款,车主可以通过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官网、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下载电子保单及验真。

保险保单可以转给他人,但只能是投保人提出申请。投保人可以前往保险公司,在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更改投保人及其对被保险人具有的相关保险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