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021年8月7日晚“阿里女员工”爆料,称自己被男领导强制要求去出差,被灌醉后,在酒桌上被男商户摸胸、摸腿、摸私处,且被男商户带到其他无人包间进行猥亵;男领导当夜更是带着避孕套四次进入自己的房间,对自己进行侵犯。而出差返回公司后,她向HR等反馈无果,无奈之下前往阿里巴巴集团食堂发传单维权。
8月14日,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9月6日,槐荫警方再次通报称,按照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另一当事人张某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批准逮捕至今。
涉事的周某部门的两位主管,部门负责人李永和,部门人力资源负责人徐昆,经过阿里集团处分决定,已于8月9日引咎辞职。2021年底,原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周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周某在全国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日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人民币现金1元。
如今,张某已经被羁押300多天。6月18日,张某妻子再发长文,控诉周某的行为,并认为丈夫张某是司法机关为平息舆论的牺牲品。
张某妻子在文中指出,然而许多证据都能证明周女当时并非酒醉无意识状态。
1、警方通报已查实无人灌酒,是周女主动敬酒。并且一起参加酒局的同事也都能证明当时周女并未醉的不省人事,酒局结束后(据吐酒15分钟),周女能自己走路,自己下楼梯,并且能自主聊天,处于清醒状态。
2、王某文和陈某丽把周女送回酒店后,第一次从王某文离开到接到胡某敏电话(让王某文回周女房间查看情况),仅6分钟时间,周女能准确感知送她的人离开,并快速准确的拨通胡某敏(一同出差的男同事)的电话哭闹。第二次从王某文离开到接到胡某朋的电话(再次让王某文回周女房间查看情况),10分钟内又准确迅速的联系了胡某朋。如此目的性明确,准确率极高,反映性极快的行为再次印证了周女意识是相当清醒并且大脑是在飞速运转的构思某件事情。
3、王某文妻子曾发文中说“(7月27日晚上)周某主动要求我丈夫买避孕套和洗澡”,那么7月28日早上床头桌上的避孕套是她暗示张某带去的,并且并未开封,报警时却说是王某文留下的。只能更加证明周某27日晚上是清醒的,并且确实是周女要求买的避孕套,只是她不知道避孕套一直在前台没有取而已。
4、7月28日早上周某能够清醒到亲自给我丈夫张某打电话,清醒到亲自告知房间号,清醒到亲自穿着“真空”睡衣给我丈夫打开房门,共处一个半小时。并且清醒到中午报警时隐瞒与我丈夫偷情这段事实,只是告自己的同事王某文。8月4日再次报警还是没有提起,8月6日小作文依然没有提起,请问济南槐荫公检法,周女自己都认为不存在的强制猥亵,你们是如何认定的呢?
并且从周女同事处得知,周女酒量极好,喝350ml34 白酒的情况下根本不会醉到不省人事。并且以上事实也能证明周女一直处于清醒状态。
周女酒后乱性,勾引多名男性,事情败露后却反咬一口,诬陷王某文不成又来诬陷我丈夫,其行为令人发指!
1、在饭桌上就主动给我丈夫张某敬酒,主动拉张某手,主动捏张某手指,主动加张某微信,主动拉张某出去吐酒。吐酒回来主动趴在我丈夫张某大腿上。深夜两次语音电话让张某过去陪她,因故未到,第二天清晨又锲而不舍的给张某语音电话让其过去陪她,如此目的明确的勾引暴露后,却反过来诬告强制猥亵。
2、王某文妻子文章中曾提到,周女在饭局结束后,出租车上搂抱王某文,摸他胸、全身,甚至下体。并且在王某文脖子上吸出了五天才消失的“草莓印”。并且在回到酒店后,周女通过胡某敏间接邀请王某文回到房间后王某文妻子写到“周某拉住他,还亲他,摸他胸,下体……”,周女如此的不检点,到底是谁在强制猥亵谁?
相反,周女自知酒后勾引别人,偷情之事败露后通过网络散布谣言,误导舆论,构陷他人,致使我丈夫被羁押310多天,周女才应该是受到法律惩罚的人!
张某已经被羁押300多天,其妻子控诉到底是谁强制猥亵谁?
嘉宾:何智娟律师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方弘: 从目前的相关信息来看, 如果张某妻子所陈述的内容属实,张某是否也不构成犯罪而且还是受害者?
何智娟律师:我个人认为张某实际上比王某文还要更冤。
即便抛开张某妻子微博里面所陈述的事实,从几个点来看:
首先, 最开始周某公开的8000字小论文实际上对张某是只字未提的,里面提到跟张某有关的被带到无人包间20多分钟,后来也已经被 槐荫 警方查证不属实,也发过了警情通报。 周某刚开始只针对王某文,她如果认为张某对她有侵犯的话,在最开始她肯定会提的。
后来, 7月28号她报案,也只对王某文报案,对张某压根都没报案。后来,8月4号再去报案的时候,她也是只提了当天晚上的事儿,对第二天早上张某到他房间里对她“猥亵”,只字未提。她如果真的觉得自己受到侵犯,第二天她怎么会都不提呢?并且,在大闹阿里食堂的时候,她也都没有提到过张某。所以,作为一个刑辩律师,从这些公开的信息来判断,我认为张某应该是更冤的!
如果张某妻子所陈述的内容属实的话,实际上张某真的冤的不是一点半点的。 因为,她微博称,周某当时是处于 清醒的状态,并且深夜两次邀请张某未果。 第二天又再次主动邀请张某去房间。而强制猥亵要求是用暴力或者是威胁的方式违背她人意愿进行猥亵。但是,通过张某的行为来看, 周某实际上是主动、自愿邀请张某进入房间,并且这其中有暗示勾引的行为。即便张某对应的做出了一些回应,也不能够构成强制猥亵的。
所以,我认为根据公开的信息以及张某的妻子所陈述的事实(如果属实), 周某报案的行为和其之前的公开行为确会误导公众。
那么,张某及其家人的确都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
方弘: 张某主要就是在第二天的早晨去到了酒店,据说是待了有一个多小时。那么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从目前公开的信息还看不出张某有强制周某的行为。但是,张某目前已经被羁押了300多天, 如果张某想证明自己无罪,他可以做什么样的努力?
何智娟律师:指控犯罪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公诉机关来承担。张某根本不需要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无罪,只需要对公安机关的证据进行质证就可以了。
我们从所公开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是没有非常直接的证据证明张某有强制猥亵的行为的。
反过来, 张某要想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辩方证据的话,他可以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使用暴力等行为以及周某当时处于清醒状态的相关证据,证实周某并非处于醉酒状态,并且证明周某是主动多次邀请张某到房间的客观行为。
因为,该案法院已经经过了一审开庭审理了,虽然是不公开开庭的审理,但是通过公开的信息来看, 张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很多合理的申请,比如申请周某出庭,申请王某文出庭作证,这些申请都没有被法院同意。因为,在强奸强制猥亵案件中,被害人的陈述非常关键。她如果不能出庭,只是有书面的证言,那么,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是要打问号的。 他们如果能够当庭接受询问,可能是能够更好的查清案件事实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保障。
方弘:通过王某文认定无罪的情况,我们是否可以去追究周某是否涉嫌诬告陷害罪或者是诽谤罪,哪怕是民事方面责任比如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何智娟律师:王某文的无罪并不必然会导致周某构成诬告陷害罪或者诽谤罪。 因为,诬告陷害是要求行为人有捏造事实的主观行为。但是, 目前的王某文是以强制猥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为由来终止侦查的。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认为王某文还是存在一定的猥亵行为,只是没有达到定罪的程度。
方弘:民事方面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通常是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何智娟律师:是的,我也认为这个案件的确是一起受到舆论左右的案件 ,是一起涉舆情案件。
在事情刚刚曝光的时候,在周某进行网上控诉的时候,王某文的妻子及时进行了回应。她的回应对于舆论对本案的影响相当于是抵消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所以,王某文可能受舆论裹挟的影响还没有那么大。加之当时大案刑辩店团队的律师及时介入,在律师的努力下,司法机关也对王某文做出了相对公平的处理。
但是, 张某的妻子在当时没有及时做出回应。 并且,这个案件当时可能已经立案了,司法程序已经启动了,如果王某文无法被追究刑责,有可能想通过张某的案件来平息一些负面影响。这也是我作为刑辩律师的一个猜测。当然, 张某的案件还在审理过程当中,好像6月22号要公开宣判。如果案件的事实客观证据跟张某的妻子微博当中所述的相符的话,张某也不应当以强制猥亵罪来判处的。他也是应当无罪的。
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司法审判的独立性。所以,我们非常希望检察院和法院能够顶住压力,给出一个公正的审判,也给全国的其他的公检法树立一个榜样。
我因为开车,所以公司聚餐的时候没有喝酒,可又因为我没有喝酒,老板就让我把所有的员工挨个送回家。
我拒绝了公司老板只用了一句话,当时别提有多风光,了不到两周的时间,我就因为在公司当中犯了一个小错误被开除了。
第1点,我的真实经历。
在两年前也就是我大学毕业之后的两年时间里面,我通过自己的辛苦总算是能够买得起一辆车了,只不过当时我也明白汽车是一个消费品,如果买太贵的实在不划算。
所以我花了2万块钱买了一辆二手的杂牌的汽车,大家不用笑话我,当时2万块钱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因为买了车之后得上保险,还需要买停车位,我们这个小县城里面公共停车位基本没有,如果把车随便停在外面,马上就有贴条的过来给你贴条子。
所以你买停车位就得买两个,一个是自己家的停车位,另外一个就是公司旁边的停车位。
买了车之后到后面花销很多,所以在买车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原则,这个车能开就行。
以至于我自己开着那辆车刮蹭了好几次,只要不影响到车的整体,哪里坏了就坏了吧,反正2万块钱买得也不心疼。
而且当天公司准备团建的时候我就知道,因为我需要开着车回老家,当天正好是周六,周六晚上吃完饭一般是晚了9点左右我开车再回老家,差不多12点能到家,在家里休息一天,等周一的时候再来公司上班。
原本我都已经做好打算了,再加上我需要开车来回地走,所以在酒桌上我是一滴酒都没有沾。
公司老板拿着酒杯跟我喝酒,我也只是端起茶杯给公司老板说,老板非常抱歉,因为我一会得开汽车回老家,所以在这就不能喝酒了,我敬你一杯茶叶。
老板听了之后点头笑了笑倒也没说什么,那一顿饭吃得还算开心,如果没有后面发生的事情。
等酒足饭饱之后公司老板突然说了一句话,老板是这样说的,那个小员工你不是没有喝酒吗?
这样吧,你把咱们公司当中的其他员工全都送回家去,然后你再回家,他们都在咱们市区里面,离得也不远,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把他们送回家。
当时我们吃饭的时候一共有两桌子两桌子饭菜在那吃饭,一共有20多个人,这20多个人当中,有将近15个人是开着车过来吃饭的。
我听到公司老板这样的话之后我眉头紧皱,然后我小声地给老板说,老板实在不好意思,我一会得回一趟老家,现在已经晚上9点了。
如果我把他们全都送回家,再回老家的话,就得凌晨2点甚至凌晨3点,我的父母都睡着了,那个时候再敲门也不合适,我还是抓紧时间先回一趟老家吧。
这句话我还没说完呢,老板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批评我,指着我的鼻子说我不顾全大局,说我不懂得奉献牺牲只是一心一意的想着自己逍遥快活。
如果老板只是说我一两句的话,倒也没什么,毕竟从小到大谁还没挨过教训呢,可是老板越说越起劲,唾沫星子乱飞。
说到最后我实在忍不了了,对着老板也大声地说了一句话,我是这样说的,我说:老板,我自己开车来,所以我知道一会得开车回去,我没有喝酒。
我就纳闷了,咱们公司那么多员工,他们不知道自己开车来了吗?知道自己开车来的还在这喝酒,就说明他们已经找好了自己的退路,要么找代驾,要么自己就想办法回去,要么就把车扔在一边,然后自己打上出租车回去,你干嘛非得难为我呢?
我知道自己要回家,自己要开车,所以才没喝酒,我只能说明我的自律意识非常强,我的个人把控能力比较大。
你现在应该批评的不是我,而是那些员工那些喝了酒还要开车的员工,你现在就应该批评他们甚至开除他们,你在这里对我大吼大叫,解决不了任何实质性问题。
我马上就要开车回家了,这件事你愿意咋办就咋办,这些老员工愿意打出租车回家就回家,愿意找代驾把自己拉回去就拉回去,反正我是不会负责送他们的。
等我说完这些之后,就是感觉扬眉吐气,一下子非常的敞亮,只不过产量之后的代价也是非常大的,两周时间里面我时时刻刻被公司老板针对,而且是处处针对的那种感觉。
过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万般无奈连辞职跳槽的心都有了,可没有想到老板比我更等不起,直接把我开除了事。
就算开除的时候,老板还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太过自私,不懂得从大局考量。
第2点,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当时的我的确有点太过较真了,所以对后面的一些责任或者后面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有点想不开。
在那一段时间里面我郁郁寡欢,总是在想着是否有其他的选择可以做,在当时和老板说话的时候,是否有那么大的声音,或者是否那么彰显自我。
再后来想来想去好像也没有必要,如果不是在紧急情况的话,遇到这种情况该帮一把就帮一把,毕竟这也是和周边同事大家好关系的一种方式和措施,只不过自己苦点累点罢了。
那有人就说了我凭什么要帮助他们呀,在职场当中不是各干各的吗,在咱们之前也分析过,职场就是一个单一的利润结合体。
说得再直白一些,在职场当中你帮助别人的时候,将来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才可以帮助你,或者别人才觉得有必要帮助你。
所以当时我做的这件事情的确不太妥当,也算是给大家一个反面教训和案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在非紧急的前提之下,能帮几个就帮几个。
但是事儿可以帮,场面话或者漂亮话也必须得说清楚,我们需要提前给公司老板表明自己可以帮助他们,但是帮不了几次。
因为吃完饭之后我也很累,如果每一次聚餐因为我开车来的,我不喝酒就需要把每一个员工都送到家里面去,我也吃不消。
这样来上几次老板心里面就有底了,最起码在关键时刻,我们能够帮助员工,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些项目,老板也更愿意放心大胆的把项目交给我们。
在职场当中适当的吃亏是有必要的,但是不要一直吃亏,也不要当老好人。
其二,要有自己的底线,不能践踏自己的尊严。
为什么我一直说我的案例,未必是一个正确的案例?而且极有可能是反面案例呢。
因为我做的的确不好,在我们老板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的时候,我一下子情绪激动,没有控制住自己。
但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在另一个角度出发,也是一个必然情况,因为我们的老板欺人太甚,或者我们的老板不遵守规矩在前。
在吃饭之前就已经告诉老板,我一会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早点走或者需要回一趟老家。
老板在明知这种情况的前提之下,仍然要求我把所有的员工全部送回家,且我在我表示拒绝之后,又严辞拒绝了我的拒绝,而且变本加厉。
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拒绝,从情理的角度分析,也能够说得过去,但是你拒绝了就要承受拒绝的代价。
其三,适当地喝一点酒也是可行的。
如果你身处在这样的环境当中,而且公司老板有接二连三的要求,你每一次吃完饭之后都要把这些客户送回家,且自己不太愿意明着拒绝老板的话,那么你就不妨也喝一点酒。
前提是自己不需要马上开车,自己的家离公司聚餐的这个地方比较近,再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有人来接自己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适当的喝一些酒就可以当做挡箭牌。
公司老板说了你要把这些员工都送到家里面去,你只要指着桌子上的酒杯,然后告诉老板,不好意思,刚才我也喝酒了,你只需要这么简单的说一句,老板就没招了。
其实也可以理解,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吃完饭之后肯定是异常,疲惫地想着休息一下或者浅睡一下都可以理解。
原本我吃完饭就比较累,这个时候你还让我把其他员工都送回家,心里的抵抗情绪肯定是有的。
但是这件事情如果做得漂亮,就能够很好地凝聚公司当中的基层员工,对于接下来自己的职场晋升还是很有帮助的。
但前提是千万不能做成道德绑架,也没有必要给自己添加过多的心理负担。
否则的话,自己明明做了好事还得给自己添个堵,那这样的好事不做也罢。
如果你是公司的员工,老板叫你送一份非常紧急的文件去公司,但是你骑车撞到了一个人,伤者严重你可以及时的拨打120救护车电话先将伤者送到医院检查,并及时向老板报告你这边发生的情况,同时尽快联系同城快送把公司的紧急文件送达或者让老板另派同事来你这里取走公司的紧急文件。
对老板诚恳的致歉,相信老板也会原谅你的不小心不谨慎,这样做会让老板看到有责任有担当的你。
我认为酒店要承担管理不当的责任。
员工与酒店有雇佣关系在这个事件中,员工负主要责任,但酒店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首先员工与酒店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在面对客户问题的时候,员工与酒店是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
其次,员工竟然能私自开客户的车出去,这是否能说明酒店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客户把车交给你们保管,是为了让你们确保车辆的安全,或者当客户需要用车的时候,你们可以及时把车开过来。所以酒店对客户的车辆只有一个保管权,没有使用权。如果酒店员工擅自越权使用客户的车辆,那说明酒店对员工培训不到位,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最后酒店竟然让客户去找员工索赔,我认为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说辞和行为。我觉得这是酒店与客户之间的矛盾,在客户的眼里,是酒店员工搞出来的问题,就应该找酒店处理。至于最后这个赔偿金是怎么出的?那就是酒店和员工的问题了。酒店可以和员工协商赔偿的比例,或者说全部让员工个人去赔偿,这都是酒店和员工之间的事情。
酒店万万不应该把自己从这个问题中摘出来。一来是显得自己没有担当,出事了就各种推辞。二来是对客户的不负责任。
就比如说一位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把客户很喜欢的一个杯子打破了,客户去找到酒店前台,前台说这不关酒店的事,你去找那个保洁员吧!这一下子就把客户推到一个很尴尬的位置,明明自己的杯子就是在酒店被打碎的,而且还是酒店员工打碎的,现在酒店居然躲到后面,让自己去找保洁员。这增加了客户处理问题的难度,对客户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当今的社会,其实主要还是比较乱的,尤其是一些偏僻的地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所以我们出门在外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保护自己的财产,特别是女孩子,尤其是一个人在外的时候,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一、女孩子一个人出门,不要走人少偏僻的地方。
女孩子本来就是这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当地社会还是比较乱的,有些地方的治安并不是特别好,所以说,尤其是女孩子,一个人出门在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时刻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在任何时候不要,让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任何的威胁和伤害,遇到坏人的时候,我们要理性的冷静的处理,必要时刻要大声喊救命。如果真正遇到坏人的时候,我们要机智的摆脱,不能喝对方发生争执。
二、时刻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出门在外,注意安全。
现实生活中,有些女孩子故意打扮非常妩媚,,故意穿的比较暴露,穿坦胸露背或超短裙之类的服饰;有的女孩身着奇装异服,行为轻浮;喜欢听恭维、吹捧、赞美的话,容易对那些英俊男士、有钱人士、社会名流等一见钟情,故意勾引被人,表现的非常的轻浮,这类女孩很容易最终让坏人盯上。
三、相关资料。
女人,同男人相对,从生理学上讲,具有XX染色体的人就是女人,在生理上具有区别于男人的特征,如具有女性生殖系统。从动物学上讲,女人即为雌性的人类。
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麻烦给我点个赞或者关注一下我,万分感谢。另外你觉得女人出门在外最好做好哪些防护措施?欢迎您到下面的评论区发表您的宝贵意见。
没有责任,因果关系都不对,更谈不上什么责任问题了。
如果你说,大家在一起喝酒,对方不能喝,酒伴硬劝,或者对方自己强喝,导致猝死、心脏病发作等等,最终死亡或受伤,那么同桌一起吃饭的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分担一些连带责任,但这种情况人家酒伴一点责任没有。
第一,在一起喝酒是不假,但都已经喝完酒了,而且已经有人把喝醉的人送回了家,那么也就是说在喝酒期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而被送回家的人虽然在酒精的作用下意识不是很清醒,但也绝对是有一定自主能力的。如果对方没有把其送回家,而是扔在了马路上,那过来一个车给撞伤了,那送他回家的人就有责任。
这在东北就有一个案例,出租车送醉汉回家,吐在车上了,没到地方被撵下车了,然后在路边睡着了,被冻死了。
第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饮酒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摩托也是属于机动车辆的,也就是说醉酒人在骑车时处于饮酒状态,而他作为成年人也必然有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义务,那如果被撞了,肯定要自己承担责任的。而酒伴并没有怂恿或参与,也就没有责任。
这就好比我们去市场买了一把菜刀,然后买菜刀的这个人拿着刀去杀了一个人,被害者家属怪罪买菜到的一样可笑。
第三,先不说饮酒的问题,就说说被撞这件事,被谁撞了,为什么被撞,这要搞清楚吧?饮酒后骑摩托车是不对,但也不代表撞你的人没有责任,这也是不冲突的。所以,先搞清楚是怎么被撞的,然后再寻求解决办法。但能确定的是,酒伴没责任。
首先,我们要看到酒伴负有责任的情况是:在酒桌上,醉酒者被其他酒伴各种方式劝酒。在醉酒者喝醉后,酒伴对其骑摩托车回家没有进行劝阻。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事故,酒伴负有连带责任。需要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醉酒者在饮酒后,被酒伴送回家中。因酒伴家中没有其他人,对醉酒者进行照料,导致醉酒者因呕吐物造成窒息等情况,酒伴需要负相应的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的责任,按照责任大小,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三,醉酒者被送回家后,没有发生呕吐导致窒息的情况。醉酒者在休息一个小时后,决定骑摩托车出行,属于自主行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他骑摩托车撞车与之前喝酒的酒伴没有任何关系。纯属个人的行为,如果强行往酒伴身上牵扯,就是输了官司又输了人品。
第四、与他人喝酒,要遵守以下原则。不要劝酒、不要过度饮酒,发现有人身体不适,要及时送医治疗。别人醉酒后,要送其到家,交给家人,然后离开。发现别人醉酒,没有人照顾时,要负起责任,防止因呕吐物导致窒息,发生死亡。
第五,与他人喝酒,千万不要酒后驾车。酒后不要驾车,或将车停在当地或请代驾,出了事故,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像你妈妈这么大年纪了还上酒店去上夜班也是很辛苦的,半夜回来路上也是很不安全的,最好还是等到天亮了再回来,可以在酒店的休息室里面休息几个钟,不要半夜回来了,这样遇上坏人的话就不好说了。这几天就让他在家里好好休息,请几天假先不要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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