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居家办公扣年假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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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居家办公扣年假合法吗,第1张

疫情期间居家办公扣年假合法吗
导读:1、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以年假抵扣是不合法的,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

1、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以年假抵扣是不合法的,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利用网上办公、在家里办公,视为正常上班,应依法支付工资。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家里完成工作任务,职工在家里工作也是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如果职工的工作量没有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如果职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在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

3、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复工的,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用人单位规定的每月定额加班费除外)、各类特殊情况下非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或者奖金。

4、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的疫情结束前无须支付工资的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一致调整该期间薪酬,薪酬也不应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且用人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除非当地政府另行颁布了优惠措施。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酌情减少或取消奖金的支付的协议是有效的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必须要按照正常的工资来进行发放,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的话,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第二条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结婚、恋爱名义违反国家限制购房规定、变相涨工资约定的都应当属于无效约定,且不得以追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所得。企业也是属于用人单位的一种,《劳动合同法》中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是从劳动者入职开始计算,包括试用期。因此,公司要求员工送礼金,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送礼金的行为与你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并不相符。综上所述,你没有必要送礼金。

但是,如果公司要求你送礼金,你可以明确表示自己不会送礼金,并且可以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进行辩解。同时,你也可以提出辞职,因为企业在你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仍然要求你工作,并且在你提出辞职后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这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企业坚持要求你送礼金,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总之,企业不应该要求员工送礼金,如果企业要求员工送礼金,员工可以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进行辩解,并且可以提出辞职。如果企业坚持要求员工送礼金,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一)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各国法定节月一般从三个方面规定:政治性节日,如国庆节、解放日等;宗教性节日,如国外的圣诞节等;民族习惯性节日。根据《劳动法》第40条及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可以分为三类:

1、属于全体人员的节假日。属于全体人员的节假日有以下四类:

(1)元旦,放假1天,即一月一日;

(2)春节,放假3天,即农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3日,即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4)国庆节,放假3日,即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2、属于部分人员的节假日。属于部分人员的节假日有以下四类: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属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集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节假日凡属于全体人民的放假假日,如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凡属于部分人民放假的假日,如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此外,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二) 年休假

1、年休假的概念及享受的条件。年休假制度是指员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期间,在年休假期间工资照付。《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 劳动者必须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虽满一年但不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都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不能必然享受带薪年假,因为,《劳动法》第45条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即是年休假的天数也应由国务院制定。但是,国务院至今对此没有做出规定,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在国务院尚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企业可以按照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国发电[1991]2号),安排职工休假。因此,职工年休假的法定依据仍是《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有关内容。该文件有如下相关规定:

(1)各地区、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

(2)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休假时间要注意均衡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3)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由此可见,目前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主要是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的,并不是强制实行带薪年休假。这也是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个原因,在司法实践中,企业是否实行带薪年休假一般是依据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若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中无此规定,一般不支持员工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要求;反之若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对带薪年休假有明确的规定,则按照该规定办理。

2、年休假的期限。关于年休假的期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由于国务院对年休假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因此,目前年休假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只是各地有地方规定,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对于当地没有具体规定的,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 探亲假

1、探亲假的感念。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2、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3、探亲假的期限。《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3、探亲假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四)婚丧假

1、婚丧假的概念。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丧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婚丧期间,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使劳动者有闲暇处理相关事务,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婚丧假享有的条件。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职工享受婚假的前提是,达到上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且与配偶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丧家享有的条件是,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所谓直系亲属,。此外,对请丧假范围的划定,有的地方规定除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丧假外,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时也可给予丧假。

3、婚丧假的期限。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根据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但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各地有地方规定,并且为了鼓励计划生育,各地对大龄晚婚青年的婚假均有奖励假期的规定,除了国家规定的3天假期外,各地一般另给7天左右的有薪假期。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第4条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再如如上海市有关规定,职工除了享受的3天婚假外,符合晚婚年龄(男职工年满25周岁、女职工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应当增加婚假一周。

4、婚丧假期间的待遇。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婚丧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至于假期超过3天的,全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统一标准。各地只有参考地方性规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晚婚者10天婚假期间的工资、奖金按如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还要说明的是,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特别提醒:按规定,婚假、探亲假与年休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应当分别计算。

女生比较喜欢名牌包包,如果男朋友给女生送了一个名牌包包的话,一定会满足女生的虚荣心,她们也会非常的开心,觉得男朋友非常的爱自己,但是如果女生发现自己的男朋友在过节的时候送了一个假的名牌包,这个时候女生应该要找男生问清楚,先要了解清楚原因,不要直接提分手。

一、首先女生要询问男朋友这么做的原因

有些女生在买包包的时候,可能会分辨出真包包和假的包包,但是对于男生来说,分辨这些东西会非常的困难,就像男生不认识口红色号一样,所以女生才发现男朋友送给自己的包包是假的时候,也不要直接去质问他们,也许他们自己也被蒙在鼓里,可以先蓬胶刺激一下,去问他是在哪里买的,并且要看一下发票,如果发现男朋友被骗的话也要及时报警,毕竟一个名牌包包花费的钱也比较多,但是一个假的名牌包也不值多少钱。但是如果男朋友是故意买了假包包,那么女生也要询问一下男朋友这么做的原因。

二、如果男朋友并没有认错的动机,女生要三思而后行

男朋友送给自己一份礼物是代表男朋友的心意,但是如果男朋友明知自己送的是假的包包,但是依旧没有任何认错的心理,那么女朋友也要表达自己的看法,每一个女生也并不要求自己的男朋友能够送给自己一些名贵的包包,但是送的礼物代表的是一份心意,即使买一些便宜的东西送给女生,女生也不会生气,但是如果掺杂了谎言,这段感情就变质了。

三、结束语

男朋友如果故意送了一个假的名牌包包给女朋友的话,那么在男朋友心里,女朋友就是一个非常虚荣的人,女生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发现自己并不是这样的性格,也要及时的和男朋友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