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结婚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个没资格当母亲的人。我也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平,但没办法,我没有生育能力,好在老公并不嫌弃我,他跟我一起收养了一个女儿,女儿很乖巧,也很听话。我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持续到老,可后来我才发现,有些东西真的不是我能够决
结婚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个没资格当母亲的人。我也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平,但没办法,我没有生育能力,好在老公并不嫌弃我,他跟我一起收养了一个女儿,女儿很乖巧,也很听话。我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持续到老,可后来我才发现,有些东西真的不是我能够决定的。
在女儿三岁的时候,老公最终还是向我提出了离婚,他说他原本以为可以跟我一起这样白头偕老,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在乎自己的血脉,他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他觉得他对不起我,所以离婚的时候他是净身出户的。我哭了很久,但我知道那是我必然的结局,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女人,怎么能够留住老公。
离婚以后我带着女儿独自生活,后来我哥哥跟嫂子以及父母都搬了进来,前夫留给我的房子挺大的,有四个房间,所以也完全够住了。平常我们一家人住在一起,相处得还是挺不错的,哥哥家的儿子跟我女儿年龄相差不远,他们每天都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之前哥嫂跟父母一直是住在农村的,毕竟现在房价越来越贵,他们收入不高,也买不起房子,但是孩子要上学了,很多东西都需要准备,所以在我离婚以后,他们就跟着搬了进来,他们觉得这样,一方面一家人可以住在一起,另一方面小孩上下学回家也很方便。我想着都是一家人,不应该计较太多,更何况相互有个照应,也是很不错的事情,可后来我才发现,有些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们的想法也都在变,现在侄儿跟女儿都上初中了,前几天大家在吃饭的时候,突然聊到两个孩子长大以后的事情,又聊到房子什么的,说现在房价涨得这么快,将来男孩子没有个房子娶不到老婆。嫂子说,还好我们家是有房子的,所以将来她儿子娶老婆是不成问题的。
我觉得有些惊讶,虽然觉得有些话不好意思说,但如果不说清楚,他们可能就以为我默认了,所以我就故意对着女儿说:“现在房价上涨,新婚姻法又那么残酷,不过我们家宝宝将来才不用操心这些,我们家是有房子的。”我爸妈在一旁说,女孩子要什么房子,将来嫁了人,自然是有房子住的,这个房子当然是留给XX(侄儿的名字)。哥哥也在一旁附和着,说于情于理,房子都应该留给他儿子的。
我扔下筷子,直接说道:“哥,这房子将来是要留给我女儿的,只是让你们暂时居住,将来等她长大了,房子是由她来处理的。”说完我就回房间了。真是气死了,他们居然有这样的算盘。
老公给前妻子女买房能否要回,丈夫跟前妻还有牵扯,不管是金钱上还是情感上的牵扯,现任妻子都不会乐意的,尤其是没房子这样重大的事情,以下老公给前妻子女买房能否要回。
老公给前妻子女买房能否要回1老公给前妻子女买房能否要回,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男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归男方所有,可以由本人随意处分,是无法要回的。如果购买这套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妻子有权要回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分割权。
二婚老公拿婚后财产给前妻女儿买房,我有权要回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老公没有经过你的允许将大额的共同财物赠与第三人的,从你知道老公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老公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老公与前妻的女儿返还财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属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意见》
四十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将大额共同财物赠与第三人的,另一方可主张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返还财物;或在离婚诉讼中就该赠与行为主张损害赔偿。
上述的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兄弟姐妹、其他近亲属、成年子女、第三者。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民法典》
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老公给前妻子女买房能否要回2一、老公私自给前妻买房能要回吗
1、老公私自给前妻买房的,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妻子无权要回。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妻子有权要回房屋。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1、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
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这种情况也需要当事人调取大量的证据,且难度很大。主要在对方出资渠道和时间上下功夫。
老公给前妻子女买房能否要回3一、丈夫给前妻买房我能要回吗
1、如果这笔钱是丈夫结婚前个人财产,无法要回。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那另一半是有权要回。
2、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后还需要给前妻抚养费吗
1、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可能基于两种情况:
一是一方生活困难,由法院判决另一方支付。二是双方约定。
2、丈夫支付前妻生活费显然是后一种情况,支付多少,支付到何时,完全在于当事人自行商定,订下了协议,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到何时,个人认为至其再婚时,可以停止支付。因为再婚后,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无需再由前夫帮助。
丈夫给前妻买房能要回吗如果丈夫是动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前妻买房,没有经过现任妻子的同意,现任妻子是可以主张要回一半房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打算。如果孩子还小,那可能是怕孩子长大想要去购买房子,没有优惠的资格,又或者是想着孩子没有成年,如果需要用房子办什么事情会比较麻烦。再者就是怕孩子长大不孝顺,房子不写孩子的名字也是一种自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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