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

孩子 0 43

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第1张

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
导读:孩子是婚姻的纽带,也能给黑白无趣的生活带来色彩。没有生育的夫妻且非常想要孩子的,会去合法的领养机构领养孩子。通常领养人会优先选择刚出生或者出生一段时间没的,那么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下面为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哪里有孩子领

孩子是婚姻的纽带,也能给黑白无趣的生活带来色彩。没有生育的夫妻且非常想要孩子的,会去合法的领养机构领养孩子。通常领养人会优先选择刚出生或者出生一段时间没的,那么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下面为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

      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二、领养刚出生的孩子流程是怎样

      收养关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如果年满30岁后,即使是单身的人也可收养子女。但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单身收养人同样要符合有固定收入、固定居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民法典的目的和原则是不得违背社会公德,要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三、领养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的相关内容,领养小孩可以去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救助站、儿童救护站。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2021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可以领到孩子。根据查询相关的公开信息显示,中山市儿童福利院有可送养儿童8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23日起至10月8日止,请有意向收养的家庭在公示期内将已填妥的表格邮寄至邮箱。

法律分析: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或者亲生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才能将孩子送去孤儿院,应当登记保存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儿童父母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判决书以及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况报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等材料。

法律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第十一条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儿童的,应当登记保存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儿童父母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判决书以及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况报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等材料。

第十二条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儿童的,应当登记保存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报告、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况报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等材料。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失踪的,还应当登记保存死亡或者失踪一方的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判决书。

第十三条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儿童的,应当登记保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民政部门接收意见等材料。

对于不服管教的孩子送哪里去叛逆该怎么管孩子闹心,父母必定忧心。现在大部分的孩子到了初高中这个阶段是比较叛逆的,有的孩子表现为轻度叛逆,有些孩子叛逆就比较重。那么没有耐心的父母面对这些孩子,自然会感觉内心很疲惫,很头疼。

对于不服管教的孩子送哪里去

  对于不服管教的孩子送哪里去

  作为家长的你,如果你的孩子太叛逆不听话,完全管教不了的话,最好还是不要送到劳教所,送到青少年特训学校会好很多。

  首先小编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青少年特训学校。

  青少年特训学校就是指专门接收8-18岁有严重叛逆行为的孩子。学校会根据孩子不同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生活习惯等制定出对应的教育方案,在加强文化课的同时,帮助孩子树立目标,学会感恩,致力让每个青少年拥有健全的人格及阳光向上的性格。

  对于叛逆孩子的教育与引导,必须循序渐进由浅而深,首先要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及心理动向,才能发现孩子的问题从而解决问题。没有一套统一的教学方案或办法能适用于每一个孩子,首先,家长应该理性地对待这一问题,不可急病乱投医。

  孩子叛逆该怎么管

  1父母先改变自己即自我反省法。

  一个原则就是父母不要只盯着孩子问题,要看问题的原因。例如孩子抽烟喝酒,经调查一半以上的孩子都有过抽烟喝酒的情况,家长不要只是责备孩子,终止孩子行为,更要从自身找问题,是不是自己给孩子压力过大,缺少沟通,缺少伙伴,是不是孩子追求时髦,家长要学会站在孩子一边想问题,很多家长不是这样做的,发现以后,不去找原因,只是打骂孩子,这样孩子就会偷着做,或者给你对着干。

  2教育孩子要从前台转到幕后。

  小学时是领着孩子走,父母走在前面,初中父母要学会站在孩子身后,跟着孩子走,只是关键时刻你去扶一把。家长让位非常重要,让给孩子权力,自主权力,时间自己安排,事情自己选择,孩子自己不选择,就永远长不大,永远不会对自己负责。

  3遇事多商量。

  家长从命令到商量,协商解决问题,用和蔼的口吻商量,父母就能给孩子建立很好的亲子关系,越商量孩子越听话,越命令孩子越反感。专制型家长,孩子一到青春期就不害怕了,对着给孩子干,即便不明斗,也是阳奉阴违,表里不一。

  4要学会用不同方式给孩子交流。

  换个方式,换个角度去处理问题,效果会更好。例如给孩子写书信,书信形式交流,有些事情不方便当面交流,就可以给孩子写书信,孩子读信一般都是心平气和的读,心很静。打电话,说话,表述都不是太清楚,特别是孩子犯错后,父母一定不要带着情绪给孩子交流,一说就崩,父母要冷静下来,有许多问题回头再看看,问题根本不是问题了。

法律分析: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需要的手续如下:

老年人、残智者和非三无(自费寄养)的儿童在家庭照料方面存在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由所在单位)直接联系市福利院。根据床位情况,应在签订寄养协议后入住医院。

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

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

2、进行入院体检;

3、签订入院协议;

4、办理入院登记;

5、交纳入院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生父母是无法将自己的孩子送养的。但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到当地福利机构养育,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国家规定得很严格,须亲生父母出具有关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明,还需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三

严格规范送养材料:提交送养材料时,送养人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也可以由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转交。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助送养人按照要求提交送养证明材料。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及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见附件1),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残疾儿童、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 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 第四条 关于送养材料(一)提交送养材料的方式。提交送养材料时,送养人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也可以由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转交。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助送养人按照要求提交送养证明材料。依据法律规定,送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送养材料。但现实中有一些送养人由于身体残疾、疾病或丧失人身自由等原因,虽有送养意愿,但在办理送养相关材料方面存在困难,出于被收养儿童利益的考虑,为了方便送养人,《意见》规定可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相关协助,并规定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助送养人按照要求提供送养证明材料。但是否接受社会福利机构的协助,完全尊重送养人意愿,送养人可以选择独立完成相关手续,也可以选择由社会福利机构协助。(二)应当提交的送养材料。除应当提交本人及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外,针对不同的送养人,《意见》对送养人还需提交的送养材料进行了归纳。一是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如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送养人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经公证的死亡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由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实践中,经常有反映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认定过于原则、不好把握。《意见》对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的情形予以了明确,即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应当依据重特大疾病、重度残疾、因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失去人身自由等三方面的证明,判断生父母是否无力抚养子女并决定是否为当事人出具,除以上三种情形外不得出具。但由于现实中生父母除以上三种情形外,还可能具有其他比较特殊的困难以致无力抚养子女,为此《意见》预留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一些极端、特别情形的判断处置权限,为地方操作和今后规定留下空间。二是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生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文书;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提交生父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生父母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证明。三是如涉外送养,送养人还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照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被收养人体检报告、被收养人成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