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教师收受礼金(鲜花收不得但礼金就可以吗?——教师收受礼金的法律后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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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教师收受礼金(鲜花收不得但礼金就可以吗?——教师收受礼金的法律后果分析),第1张




禁止教师收受礼金(鲜花收不得但礼金就可以吗?——教师收受礼金的法律后果分析),第2张

盐城某小学教师收受礼金明细截图


中秋节过后,网上流传一张江苏盐城市鉴湖路小学老师涉嫌收受礼金的截图。截图显示,老师在贴作业照片时,发了一张自己收到礼金的照片。入账总金额约10700元。家长向鉴湖路教育局反映后,教育局初步确认了此事的真实性。发错照片的老师确实在向阳路小学工作。并表示局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人员调查此事。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今年教师节前发生的一件事。河南省郸城县一名小学教师晒出了一束教师节学生的母亲在社交媒体上发来的鲜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退还同等金额现金,批评教育。我写了“教师节送花会被处罚吗?”——行政任性何时休?坚定地站在采花老师一边。有网友调侃说,可能老师的错误是:好心把这束纯粹的感谢花放到网上。我在这篇文章里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低值礼品,教师节是允许的,每个老师可以收1000元以内的礼品。而不是只上纲上线。





禁止教师收受礼金(鲜花收不得但礼金就可以吗?——教师收受礼金的法律后果分析),第2张

河南老师视频截图




没想到这篇文章一出,我就遭到了很多读者的批判,更有甚者把“花”无限扩大到今天给老师送一束花,明天就敢送一套房的谬论。


没想到事情逆转的这么快。盐城的这个小学老师敢收礼金吗?如果不是她自己的失误,照片被误传,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她还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不会被当地教育局批评。


一刀切堵住送礼大坝,有可能堵住送礼父母的洪水吗?这个老师记录的礼物清单不就是为了记住这些孩子,帮助他们以后的教学吗?那些交心的恋人告诉我:一束花可以成为不公平教育的砝码。看到这条新闻,你有什么感受?


祖先教导我们:谨慎对待洪水,不要阻挡它们。越堵,洪水就越大。


作为同一个小学生的家长,我建议,为了教育的公平:首先,必须彻底实行教师轮岗制度,任何一个老师教的任何一个班级最长连续教学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学年;其次,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允许教师收受鲜花、贺卡等低值礼品,数额可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这两件事已经说明了。现在,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这样的老师收礼的法律后果:


1.这位老师是否构成受贿罪?


由于这位老师收受的金额已经超过了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个人受贿最低金额为5000元。但是能立案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使这个教师是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教师属于国家机关(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学校),所以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所以老师收受礼品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2.这样的老师能找罪受吗?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确实存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的大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中受贿罪、贪污罪所对应数额标准的二倍、五倍执行。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很简单:老师至少要收两次3万元的礼金。即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最低立案标准为 6万元。


根据以上分析,只要老师主动退回礼金,基本不会被追究刑法责任(不排除教育局彻查后,收受金额达到或超过6万元)。


最后提醒大家:你发现五千和六万的区别了吗?能看出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吗?奉劝能看我文章的公务员:安心为人民服务!如果你想光明正大地挣钱,如果你伸手的话,后果会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