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会慰问生病职工,职工需不需要给领导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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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慰问生病职工,职工需不需要给领导回礼
导读:不需要回礼。单位送慰问金不需要回礼,单位给你送慰问金是单位领导对您的关心和爱护,是对你辛勤工作的一种恳定,不是某一位领导个人的钱,是单位工会给于职工的福利。一般情况下,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领导(或委托会员)可以直接到医院看望并送上慰问金,若

不需要回礼。

单位送慰问金不需要回礼,单位给你送慰问金是单位领导对您的关心和爱护,是对你辛勤工作的一种恳定,不是某一位领导个人的钱,是单位工会给于职工的福利。

一般情况下,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领导(或委托会员)可以直接到医院看望并送上慰问金,若生病的会员不能到单位领取慰问金,工会也可以派人将慰问金送到医院生病会员手里,也可以由生病会员委托其亲属到单位领取慰问金。

1、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2、范围:(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2)退休干部职工。3、慰问组成人员:(1)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2)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

1、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4、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法律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工会允许发放的职工福利如下:

1、活动支出。

单位工会牵头组织的活动,都可以发放适量的纪念品和奖品,奖励人数不能超过参训人数的15%,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3分之2。

另外,开展文体比赛活动中,可安排工作餐;可为参加人员购买服装;可为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看**、文艺演出、春游秋游等。

2、福利支出。

福利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逢年过节、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1)逢年过节。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节日,可以发放节日慰问品,但不可以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2)结婚生育。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发放慰问品。注意这里所说的是慰问品而不是现金。如果发放现金的话,将被追回。

(3)生病去世。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的时候,单位可组织人员前去探望,给予慰问金。

为了使得工会会费发得公开透明,杜绝腐败,还有一项要求,基层工会对个人发放奖励、补助、慰问金、帮扶救助款、慰问品、奖品、纪念品、蛋糕券、入场券等时,应完善审批手续,实名制发放并签收。

工会会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综上所述,工会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利益被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法律依据: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业务、文体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